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1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与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大力鼓励行业发展,不断出台医药产业政策与配套措施,逐步推动医药行业朝着高质量、创新方向发展。
2021年《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的发布,指导地方重点针对国家组织集采以外费用大、使用面广的品种开展规模性的集中带量采购,通过国家和地方双层运作,逐步解决临床用药和大品种价格回归问题。目前,带量采购在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上开始走向提速扩面。同时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保、医疗、医药”政策频出,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医药政策调控下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医药行业创新与整合必将成为医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目前我国大力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适应我国产业发展和用药需求的仿制药评价方式、监管体系和生产标准等将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仿制药质量必将得到全面提高,在临床上实现与原研药的相互替代,改变原研药药品销售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扩大我国仿制药市场渗透率。
仿制药,尤其是高水平仿制药是各国降低医保负担的重要杠杆,我国有效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意义重大。短期内加强监管或会加大医药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成本,但长期则会使我国仿制药行业在优胜劣汰中迎来洗牌,产业结构得到有效优化,真正具有技术研发实力的公司将会脱颖而出。
(2)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公司主营业务与2020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公司主营业务与2020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产品
公司的产品管线包括:
1)心脑血管领域产品线:包括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心脑宁胶囊(全国独家)、盐酸替罗非班注射用浓溶液、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和乐脉丸等;
2)抗肿瘤领域产品线:包括榄香烯乳状注射液及榄香烯口服乳(全国独家)、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注射用奥沙利铂和来曲唑片等;
3)骨伤科疾病领域产品线:包括玻璃酸钠注射液(含玻璃酸钠原料药)、镇痛活络酊(全国独家)、冰栀伤痛气雾剂(全国独家)、通迪胶囊(全国独家)和骨筋丸胶囊等;
4)妇儿领域产品线:包括妇平胶囊(全国独家)、金鸡丸(全国独家)和儿童回春颗粒等;
5)消化系统领域产品线: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复方胆通胶囊和消炎利胆胶囊等;
6)抗感染领域产品线: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注射用更昔洛韦、复方柳唑气雾剂(全国独家)和伏立康唑片等;
7)医疗器械产品线: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8)抗炎镇痛产品线: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4)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医药健康产业,涉足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产品涵盖了心脑血管、抗肿瘤、骨科、妇儿等用药领域。目前公司拥有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类)、注射乳剂、硬胶囊剂、丸剂、颗粒剂、气雾剂、酊剂、口服乳、中药饮片以及原料药等通过国家GMP认证的生产线二十余条。除此之外,有数条原料药生产线通过了中国NMPA认证。
多年来,公司坚持“走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道路”战略,实施以高壁垒仿制药为主、长短结合、多维研发生产管线并进的战略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现2020年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复核校对,并根据复核进行了相应调整,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具体追溯调整数据明细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 第十节财务报告 /15、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6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1306号),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并将主体和债项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2021年8月1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1】跟踪631号),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B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B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2021年9月29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1】751号),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同时,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公司资产出售、借款展期进展以及到期债务的偿付情况,并及时采取评级行动。
2021年10月26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1】805号),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以上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参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2:00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谢树青先生、刘润辉先生、彭龙先生、钟少先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叶湘武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有效履行了自身职责。认为公司董事会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能,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公司2022年工作规划。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0,949,852.66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660,189.9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0,871,563.3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0,852,324.0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整体经营情况。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021《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董事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22《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23《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1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谢树青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同意申请综合授信,相应担保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24《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25《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1)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2021年度内控非标准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公司管理层已针对存在的缺陷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大部分缺陷已整改完成。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尽早消除相关意见对公司的影响,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3、4、6、7、8、9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公司独立董事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第2、3、4、5、8、9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4日,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中4、6、7、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
4、登记时间:截至2022年5月27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21-6687652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下转696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湘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湘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湘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湘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