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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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2-03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587号精工钢构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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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17分别于2022年3月4日、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7-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张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 021-62968628、0564-3631386
传真:021-62967718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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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3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按照公司《2021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2021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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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1年9月15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完成,俞荣华为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田新霖卸任。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7,673.58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3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至05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可以在 2022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信箱(600496@jgsteel.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格式详见附件)。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3日上午 11:00-12: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3日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方朝阳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沈月华女士、财务总监齐三六先生、独立董事赵平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至05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可以在 2022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信箱(600496@jgsteel.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格式详见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21-62968628、0564-3631386
电子邮箱:600496@jgsteel.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精工钢构2021年度暨
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问题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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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编号:临2022-03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的通知。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加会议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需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2021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对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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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经公司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李栋先生担任公司联席总裁。2、经公司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张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另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制定了《2022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董事薪酬及《2021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3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42人,注册会计师共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三)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3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孙希曦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8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晶娃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03 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2022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会计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在担任公司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3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提供担保金额为11,900万元(其中续保10,332万元)。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已为浙江精工实际担保余额141,672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1,900万元(其中续保10,33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0797.647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34%的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精工总资产92.46亿元,净资产24.10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浙江精工此次银行融资方式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工程类保函等。
5、担保期限:3年。
6、担保金额:11,900 万元。
7、其他: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担保形式等的确认,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浙江精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53,774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1,568万元(本次董事会共审议担保11,900万元,其中续保10,332 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255,34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96%。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3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相关指引及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制度的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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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章程中新增内容涉及到编号变动的,均在往后顺延。
二、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如下:
■
备注: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新增内容涉及到编号变动的,均在往后顺延。
三、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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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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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关联交易制度》的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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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关联交易制度中新增内容涉及到编号变动的,均在往后顺延。
六、其他事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与重新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