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35版)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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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必要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1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张立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27,123,11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为21.8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592,639,997.20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572,639,997.20元,该款项由国泰君安于2016年5月5日汇入公司在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开立的账户中,再扣除本次发行直接相关费用人民币3,3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339,997.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03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于2016年5月24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8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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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8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主要为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内部调整,并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节余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
注2:广州韩亚项目及上海月沣项目余额包含两项目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及存放于募集资金主账户尚未拨付到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以及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上述两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主账户存放期间利息所得。其他项目余额均为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应分摊到广州韩亚及上海月沣项目利息收入后的余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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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4月28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57.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8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7.5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将上述补流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截至2022年4月28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7.54万元,剩余的主要原因为:上海月沣项目开展多品牌战略,背柜方式销售减少,货架终端增加,相应的背柜费用和人员费用减少,募集资金出现节余,同时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了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的银行存款利息。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同时考虑到后期公司经营需求等因素提出,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故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和必要的。
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青岛金王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将办理销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前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履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独立财务顾问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青岛金王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青岛金王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青岛金王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本核查意见出具前应履行的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国泰君安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1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2019年4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因前次为公司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责任险限额:每年7,500万元-10,000万元人民币
四、保险费总额:每年20万元-50万元人民币
五、保险期限:1-3年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到期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1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弘方”)向郑州银行康平路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河南弘方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减少审批流程对业务的影响,经河南弘方与银行协商,同意对原有综合授信业务展期,展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弘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及河南弘方股东王学惠、白金华拟继续共同为河南弘方向上述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天龙大厦1108B
法定代表人:王学惠
注册资本:26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化妆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消杀用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妆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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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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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河南弘方母公司经审计总资产84,685,062.93元,负债合计50,145,429.95元,资产负债率59.21%,净资产34,539,632.98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8,583,684.86元,净利润7,482,650.81元。
截止2022年3月31日,河南弘方母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88,551,452.18元,负债合计54,675,587.37元,资产负债率61.74%,净资产33,875,864.81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666,351.35元,净利润-663,768.17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按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4,15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2,64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9%,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1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5%,占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22%。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按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山南路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产业链”)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签署担保协议起)。
2、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金王产业链已经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03-0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143182166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公司住所:青岛即墨市环保产业园
注册资本:69089.75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及其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的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玻璃制品、工艺品、聚合蜡、合成蜡、液体蜡、石蜡、蜡油、人造蜡及相关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家具饰品、洗发护发及沐浴用品、美容护肤化妆品系列、家庭清洁用品、合成香料、精油及其相关制品、消毒用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5.69亿元,负债21.21亿元,资产负债率46.42%,净资产22.2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1.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6亿元。
截至2022年4月30日,总资产46.66亿元,负债22.16亿元,资产负债率47.49%,净资产22.33亿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4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3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按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4,15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2,64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9%,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5%,占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66%。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2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珠海新能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五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了股东珠海新能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联合”)及西藏五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五维”)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新能联合与西藏五维2022年1月份的减持计划已经时间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股东新能联合与西藏五维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1,453,8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90,897,549 的6%),详情请查询上述公告。
2、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发布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西藏五维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详情请查询上述公告。
3、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新能联合与西藏五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详情请查询上述公告。
4、2022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了新能联合与西藏五维联合发送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2022年1月8日发布的减持计划,截至2022年4月29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新能联合及西藏五维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4,345,9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贵司股份 9,472,000 股,合计共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817,900股,减持均价为3.64元/股,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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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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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新能联合及西藏五维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新能联合及西藏五维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新能联合及西藏五维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珠海新能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西藏五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0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应内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56,321,524.25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1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632,152.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84,748,815.6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5,438,187.51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公司将投入资金用于仓储设施建设、产业自动化改造、信息化升级,以及流动资金等项目,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意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与同行业比较,该所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拟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19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40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2年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浦发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南洋商业银行青岛分行、韩亚银行青岛分行、国泰世华银行青岛分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浙商银行青岛分行、上海农商银行金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约为22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青岛金王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名陈索斌先生、唐风杰先生、姜颖女士、杜心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名陈波先生、权锡鉴先生、孙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询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上述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等详细工作经历及兼职等情况后,认为其符合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同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同意公司给予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年工作津贴拾万元人民币(含税);此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继续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版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结合上述制度的修订情况,对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控制制度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对外投资控制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控制制度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对外担保控制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公司运作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九、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董事:
陈索斌先生,1964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3年至1995年,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年至2000年,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至2002年,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2021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姜颖女士,197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5年毕业于青岛大学。1995年至1998年,在青岛市物资局任职员;1998年至今历任青岛金王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至今担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至今历任青岛金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姜颖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索斌之妻妹。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唐风杰先生,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5月至2004年7月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2年3月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28.5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杜心强先生,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8月至2012年10月,历任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01年11月至2004年11月,任青岛国货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4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30.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陈波先生,1965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1986年7月至1992年9月长安大学教师;1995年6月至1996年8月华夏证券从事投行工作;1996年8月至2001年9月任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8年1月任青岛健特生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上海顺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7月至今任青岛瑞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青岛黄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权锡鉴先生,1961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曲阜师范大学教师、中国海洋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系主任、副院长、院长等职;曾任健特生物、青岛碱业、红星发展、新华锦国际、东方铁搭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同时兼任东方铁塔独立董事、青岛双星独立董事、高测股份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孙莹女士,1983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具有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资格,2011年6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专业,2011年8月至今任就职于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现任中国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中心资本效率研究所副所长。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述董事候选人陈索斌先生、唐风杰先生、姜颖女士、杜心强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波先生、权锡鉴先生、孙莹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1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提案已经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提案5、提案6、提案8、提案9、提案10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提案18、提案19、提案20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qsb@chinakingking.com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4”,投票简称为“金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2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表三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0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旭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56,321,524.25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1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632,152.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84,748,815.6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5,438,187.51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公司将投入资金用于仓储设施建设、产业自动化改造、信息化升级,以及流动资金等项目,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人。监事会经研究,同意提名于旭光先生、崔婷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九、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于旭光先生简历
于旭光,1976年11月出生,中专学历,1996年入职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生产事业部部长;越南公司副总经理,生产制造总部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于旭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崔婷女士简历
崔婷,198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2年5月至2004年3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管会计;2004年3月至2009年3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税收主管;2009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经理;2013年12月至2020年4月担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内审负责人,同时兼任广州栋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海南金王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临沂金王通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弘方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持棠(青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汇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弘思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崔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1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7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3,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59,26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2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92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3.5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452.3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52.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5月24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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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6年7月1日出具《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6)第 SD03-0021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17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9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3500.00万元,已于 2018年6月7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6月15日,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提前将尚未到期的4,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4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8月24日,公司将剩余的30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主要为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内部调整,并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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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