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3版)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梁春
(8)人员信息:
2021年末,大华合伙人数量264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929人。
(9)财务情况:
2020年度,大华总收入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0)客户情况:
2020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 37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按照证监会大类行业分类,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已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唐亚波先生,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了超过5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唐亚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唐亚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资料,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从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和核查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推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审议文件;
4、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88,757.60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888,757.60 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美元按2022年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4596元计算)。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性保函、外汇衍生产品等。
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综合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仅指敞口额度,非敞口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资产质押项下的额度)无需提报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和子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88,757.60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申请担保总额度预计为等值人民币225,000万元,为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重的78.36%,担保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本次被担保对象中,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和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1、齐心集团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拟设定如下:
单位:万元
■
2、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向相关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连带责任担保、交叉担保或质押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3、本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申请担保额度为等值人民币225,000万元,为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重的78.36%。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说明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5,000万元,公司对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实施交叉担保。
2、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北京齐心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办公”)
公司名称:北京齐心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月8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民俗文化街1376号润坤大厦主楼6层602室
法定代表人:陈钦鸿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日用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工艺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机械设备、I、II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维修打印机、印刷机、复印机、传真机;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运代理;租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仓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广州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共赢”)
公司名称:广州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2日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268、270、272、274号07层02B、03、05、06室
法定代表人:罗芹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集装箱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集装箱封条、封锁销售;辐射防护器材的销售;电磁屏蔽器材的销售;保安器材销售;包装材料的销售;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电工金具的销售;防雷设备的销售;电工器材的批发;电线、电缆批发;3D扫描及打印设备的销售;智能穿戴设备的销售;通风设备销售;无人机的销售;销售洗涤设备;电梯销售;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销售;广播电视卫星设备批发;电影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软件批发;钢材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动力伞批发;自行车批发;纸制品批发;纸浆批发;宠物用品批发;观赏鸟器材及用品批发;水族器材及用品批发;编制、缝纫日用品批发;家居饰品批发;婴儿用品批发;家具批发;箱、包批发;眼镜批发;钟表批发;电池销售;彩灯、花灯销售;灯具、装饰物品批发;消毒用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陶瓷、玻璃器皿批发;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清洁用品批发;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净水滤芯销售;化妆品批发;帽批发;鞋批发;头饰批发;水果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办公设备批发;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计量器具零售;劳动防护用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纸张批发;计算机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零售;润滑油批发;其他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批发;干果、坚果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劳动防护用品零售;日用杂品综合零售;计算机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散装食品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调味品批发;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豆制品零售;调味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乳制品零售;烟草制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粮油零售;酒类零售;酒类批发;糕点、面包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乳制品批发。
3、深圳市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共赢”)
公司名称:深圳市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30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麻布社区海城路5号前城商业中心1505
法定代表人:陈钦鸿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二)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器、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汽车用品、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玩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眼镜、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制品、橡塑原料和橡塑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标识牌、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电力工程设备、电线电缆、轴承、紧固件、润滑油、金属材料、硅胶产品、胶粘制品、聚酯薄膜、电动工具、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机器人、智能卡、化肥、农药、饲料、食品添加剂的销售;网页设计、制作;纸制品、包装制品、印刷材料的销售和开发、设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设计、转让、咨询、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四)服务:1、房地产经纪;机械设备、文体设备和用品、日用品、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销售及租赁及上门维修,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从事广告业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健身服务;3、物业管理,票务代理,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代办(,许可经营项目是:出版物、图书、邮票的销售。煤炭销售;兽药销售;医疗器械(含二类、三类)、保健品的销售;药品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烟、酒零售;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电信业务经营(具体项目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准);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包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仪器仪表的销售、人力资源服务。汽车维修;医疗咨询,旅游咨询,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
4、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供应链”)
公司名称: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8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钦徽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网络集成系统、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和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产品设计及研发。,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包含网络销售)。
5、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商用设备”)
公司名称: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6日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1栋
法定代表人:陈钦徽
注册资本:982.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办公设备、办公文具、电器电子用品、电子仪器的技术开发、生产、批发、进出口以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含网络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含网络销售)、民用口罩生产及销售(含网络销售)、餐饮服务(含网络销售)。
公司持有其87.27%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持有其12.73%的股权。
6、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乐购”)
公司名称: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4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钦鸿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办公设备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软件、耗材及辅助设备、移动电话及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体用品、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纺织品、服装、家具、金银珠宝首饰的批发、零售;办公设备及日用品的租赁、维修、配送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初级农产品、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纸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卫生用品、百货、家用电器、会议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摄影器材、消防器材、第一类医疗器械、文具、文教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美容仪器、劳保用品、汽车用品、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标识、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邮票、金银珠宝首饰、礼品卡、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的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在网上从事信息咨询;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从事广告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亚洲”)
公司名称:齐心(亚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7日
住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1座10楼1003室
董事:陈钦徽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购销。
8、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香港”)
公司名称:齐心(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住所:香港新界荃湾横龙街13-33号明华工业大厦7字楼A、B室
董事:陈钦徽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的购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设计及研发;进出口业务。
以上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金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将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后,后续担保协议实际签署发生时,公司将按批次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五、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1、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对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保障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2、公司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统一由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审核及办理相关手续。
六、董事会意见
根据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经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10家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70,000.00万元,该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经向金融机构申请获得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8,500.00万元,美元4,000.00万元;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总金额为等值人民币41,869.29万元(美元按2022年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4596元计算),占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年(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58%,占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4.15%。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对外担保(非子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子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
附件二: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进行变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原因
1、注册地址变更原因
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内部各单位业务聚合协同,同时充分协调利用深圳市区的优质资源和优惠政策,促进公司高效发展,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至深圳市坪山区齐心集团自建的科技园区内,具体地址及编码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2、经营范围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完善 “硬件+软件+服务”的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通过持续丰富和叠加办公集成商品品类与服务,满足企业级客户的一站式集采服务需求,根据目前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经营范围,加强公司在办公服务领域布局和优势。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1、变更前: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幢17楼05-06号;
邮政编码:518033
2、变更后:
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
邮政编码:518118
三、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1、变更前:
一般经营项目:
(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
(二)国内商品销售贸易,电子商务[包含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及耗材、文教及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礼品、纸制品、劳保用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橡胶和塑料制品、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耗材、会议设备、机械设备、金融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摄影器材、消防器材、家具、百货、综合零售(含生鲜、食品等)、电器、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汽车销售、汽车用品、仪器仪表、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玩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眼镜、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橡塑原料和橡塑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标识、标牌、灯箱、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出版物、邮票、电力工程设备、电线电缆、轴承、紧固件、润滑油、金属材料及制品、硅胶产品、胶粘制品、聚酯薄膜、电动工具、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机器人、智能卡、化肥、农药、牲畜(不含北京地区)、饲料、食品添加剂]。
(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设计、转让、咨询、培训(不含学科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销售和服务;
(四)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服务:1、房地产经纪、机械设备、文体设备和用品、日用品、汽车、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经营、及租赁(含相关设备的调试、安装、维修、保养);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广告、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展览、健身服务、等相关商务服务;网页设计、制作、喷绘制品、纸箱、工艺礼品、包装制品的设计与销售;印刷材料及设备的购销和开发、设计;印刷技术的研发;3、物业管理,产品配送、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票务代理,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电影票、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
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助听器产品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经营、酒类销售、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移动通讯转售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经营停车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包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人力资源服务。
2、变更后
一般经营项目:
(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
(二)国内商品销售贸易,电子商务[包含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及耗材、文教及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礼品、纸制品、劳保用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橡胶和塑料制品、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耗材、会议设备、机械设备、金融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特种设备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摄影器材、消防器材、乐器批发、家具、百货、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含生鲜、食品等)、电器、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户外用品销售、酒店用品、汽车销售、汽车用品、仪器仪表、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玩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眼镜、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塑原料和橡塑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标识、标牌、灯箱、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出版物、邮票、电力工程设备、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线电缆、轴承、紧固件、润滑油、金属材料及制品、硅胶产品、胶粘制品、聚酯薄膜、电动工具、管道配件、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压缩机及配件、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汽车摩托车及配件、铁路运输设备销售、船舶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机器人、智能卡、化肥、农药、牲畜(不含北京地区)、饲料、食品添加剂]。
(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设计、转让、咨询、培训(不含学科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销售和服务;
(四)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服务:1、房地产经纪、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机械设备、文体设备和用品、日用品、汽车、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经营、及租赁(含相关设备的调试、安装、维修、保养):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广告、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展览、健身服务、等相关商务服务;网页设计、制作、喷绘制品、纸箱、工艺礼品、包装制品的设计与销售;印刷材料及设备的购销和开发、设计;印刷技术的研发;3、物业管理,产品配送、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票务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电影票、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药品零售、兽药经营,食品经营、酒类销售、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移动通讯转售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经营停车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包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人力资源服务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四、后续事项办理及风险提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最终的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变更的进展情况。
1、本次变更后注册地址位于公司所在深圳市坪山区齐心集团自建的科技园区内,具体地址及编码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2、公司积极筹备本次新增经营范围业务,公司将在取得相应批准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决定是否开展该类相关业务。因此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的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办公物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视频服务。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主要是扩充办公集成服务的品类,不会使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2019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明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用途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对应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将原计划“该次回购的股份1,100万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余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该次回购的股份1,100万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余全部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总数量为11,802,416股,按此变更,则为11,000,000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802,416股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及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34,020,099股变更为733,217,683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以上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2018 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公司2018 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1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的资金总额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2019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用途的议案》,决议将该次回购的股份1,100万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余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继续推进实施回购股份事宜,将影响到非公开的推进。2019 年7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宜,该议案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回购项目终止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1,802,416股,总成交金额为106,441,869.58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11,000,000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802,416股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该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018年度股份回购项目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部分的股份全额,即11,000,000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20年12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持股计划专户。
目前账户中第一期回购的股份库存股尚存有802,416股,原定用途为“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鉴于公司目前尚无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计划,尚存有的802,416股无法在该次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按原用途实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一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 将原计划“该次回购的股份1,100万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余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该次回购的股份1,100万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余全部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总数量为11,802,416股,按此变更,则为11,000,000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802,416股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及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34,020,099股变更为733,217,683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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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提报工商变更。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第一期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家兵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黄家兵先生因公司内部分工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2022年4月28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黄家兵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将着力聚焦公司日常经营与财务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黄家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990股。黄家兵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黄家兵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占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占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王占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王占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号码:0755-83002300
电子邮箱:stock@qx.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备查文件 :
1、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的独立意见
2、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董事会推荐书
4、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王占君先生简历:
王占君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本公司拟聘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王占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10。
2、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3、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4、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韩文君女士、胡泽禹先生、钱荣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5、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中国经济发展仍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但经济增速逐季放缓。全球疫情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面对疫情反复、“能耗双控”政策升级和行业竞争态势,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仅仅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聚焦核心客户、核心场景,全面推进传统核心业务稳定发展,持续发展壮大新业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3,634.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
实现营业利润-57,791.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26.1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489.7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05.0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审核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1。
7、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2,261,840.46 元,以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28,231,024.22 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25,931,478.76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 50,491,555.31 元(含税),再扣除报告期内计提的盈余公积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2,791,100.77 元,资本公积金为2,032,187,475.51 元。
基于以上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2。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有关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和子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88,757.60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内部各单位业务聚合协同,同时充分协调利用深圳市区的优质资源和优惠政策,促进公司高效发展,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至深圳市坪山区齐心集团自建的科技园区内,具体地址及编码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 “硬件+软件+服务”的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通过持续丰富和叠加办公集成商品品类与服务,满足企业级客户的一站式集采服务需求,根据目前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经营范围,加强公司在办公服务领域布局和优势。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7。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最终的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尚无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计划,尚存有的802,416股无法按原用途“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一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 将原计划“该次回购的股份1,100万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余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该次回购的股份1,100万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余全部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总数量为11,802,416股,按此变更,则为11,000,000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802,416股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及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34,020,099股变更为733,217,683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8。本议案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后方可生效。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公司治理制度化建设,并结合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9。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本次公司章程最终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15、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购买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责任险。
公司本次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1年,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因该议案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20。
1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家兵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黄家兵先生因公司内部分工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2022年4月28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黄家兵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将着力聚焦公司日常经营与财务管理工作。
经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占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21。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4-议案15,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特提议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22。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
以上议案中,《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它议案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特别事项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该报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
(2)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须以特别决议的方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3)议案13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上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1、议案1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还将就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提案编码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设置详见本公告“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2、总提案设置
本投票设置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100代表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5月1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qx.com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提案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提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做出以下决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10。
3、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并在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4、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1。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战略规划和宏观经济环境作出,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从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8。本议案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后方可生效。
10、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20。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