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9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建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经营状况和取得的成果,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陆丹敏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符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2021年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包含本数)。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1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修订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制定及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周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目的是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担保。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刘英女士、许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周建华先生、陆丹敏先生、方卫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颖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系公司根据其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2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监事薪酬方案。
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包含本数)。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目的是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夏阳女士、曾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监事曾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霍莱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9,937,214.63元,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18,046.20元。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37,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0.3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37,000,000股,合计转增14,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800,000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1家,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亦飞,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3家,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会计师:徐云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收费60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霍莱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89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45.7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91.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300.00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310066632018800109538银行账号16,148.28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110930675910601银行账号10,348.39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101040160002021993银行账号6,835.66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31050161393600005183银行账号5,658.67万元。另扣减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39.99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1.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20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626.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金额3,123.45万元及华泰证券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户活期储存金额503.07万元。
2021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结余金额为3,626.52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396.55万元,差额为229.97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07.55万元以及霍莱沃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2.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549.37万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256.51万元。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9.3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6.51万元,合计805.88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6548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度,本期公司已赎回理财产品收到投资收益436.7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9,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本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主要通过公司未来整体的经营效益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通过完善研发中心设备配置,加强对核心技术研究力度,强化公司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本期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莱天”)及莱天(西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以下简称“西安莱天”)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变更实施地点为上海浦东新区、西安高新区。公司与上海莱天、西安莱天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具体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霍莱沃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霍莱沃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49.37万元。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霍莱沃”)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关联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等,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2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为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以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2021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为2021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三)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广州安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是霍莱沃控股子公司西安弘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股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于2021年10月完成对西安弘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收购,上述交易发生于收购完成之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安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安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是霍莱沃控股子公司西安弘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股的参股子公司,故霍莱沃及其子公司与广州安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由于交易双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较强的专业单位,履约能力可靠;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霍莱沃”)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制定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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