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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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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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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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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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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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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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胡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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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82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40.7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6.2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824,457,375.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89,771,172.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734,686,203.00元。
截止2017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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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8,307.55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变更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1.31%。该变更公告已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编号2018-089。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详见本报告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16303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1月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款项合计17,257.75万元。其中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4,138.83万元,6.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8,394.90万元,6.0MW、3.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2,408.22万元,风塔生产建设项目2,315.80万元。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2,577,500.00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2018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金额为176,708,627.42元,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及2020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6、公告编号2020-017)中2018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金额为201,708,627.42元,差异25,000,000.00元为实际控制人占用的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已终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8,307.55万元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
2、“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公司内部配套,能够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并间接减少公司运营成本,该项目本身不对外经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募投项目“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3月建设完成。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如下:
1、随着募投项目完成,主要原材料价格相比公司上市申报材料首次申报时(2016年6月)对募投项目资金需求进行分析时已上涨较多,人工成本明显增加且各项固定费用增长较快,项目毛利率较预计毛利率下滑较多。预计随着未来产能逐步释放,项目的效益将得到逐步提升。
2、随着技术升级,西门子等大客户不断推出更大兆瓦的新机型以替换原有成熟的小机型产品,3.0MW风电转子房、6.0MW风电转子房的客户订单下降,大兆瓦风电机组产品需求旺盛。由于风电机组生产线的主要设备具有很好的通用性,综合考虑客户订单和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生产设备的利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辅助生产大兆瓦风电设备,以应对客户大兆瓦风电设备订单需求。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次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1、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2、为了盘活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累计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已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收回。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3.0MW、6.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和“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其中,“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45,891,362.91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6.25%;“3.0MW、6.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25,134,396.94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42%;“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58,940,831.77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8.02%;“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4,994,052.19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68%。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部分设备型号及数量进行了优化;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综合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以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已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9-008、2019-009、2019-010、2019-014、2019-065、2019-066、2019-070、2019-072、2020-05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全部募集资金账户分别于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13日办理了销户手续。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0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发现,2018年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涉及募集资金2,500万元,由于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0年度注销,涉及需收回的被占用资金本金2,500万元及相应利息283.30万元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至4月27日期间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一般管理账户。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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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8,307.55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收入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变更募集资金占配套募集资金总金额的比例为11.31%。该变更公告已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编号2018-089。
(下转752版)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