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扭亏为盈,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25.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25.3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对外不断开拓市场,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对内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严格控制成本费用,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同时由于上年度产品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及汇率变动,本年度客户产品价格调整基本完成,公司本期综合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7.4%。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作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作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袁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作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作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通讯表决的董事为荣志坚先生、戚振东先生和陆文龙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31)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所需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32)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通过通讯表决的为陈满香女士。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赵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31)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32)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有执业风险基金计提,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管理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长俄,200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7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璐,201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7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3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2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通过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往年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的核查,对其业务经验、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能力及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所需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及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续聘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2-027)。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32)。2022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关于提请增加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来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增加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孙洁晓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14,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89%,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第8、1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刘一鸣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yiming.liu@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下转756版)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1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