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91版)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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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28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82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2022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合计费用15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35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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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3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利春先生、李天翥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王利春先生、李天翥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 30日
王利春先生简历:
王利春,男,1970年出生,四川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硕士学历,制药工程博士。先后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中药室主任、研究所所长助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科伦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2020年至今任石药集团北京研究院院长。有着丰富的药物研发及项目管理经验。
李天翥女士简历:
李天翥,女,1978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工程师,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曾先后担任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质量授权人兼技术总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总监、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总经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有着丰富的质量控制、大项目管理及生产运营管理经验。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3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2,803,592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2,803,592股,并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849,160,0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总股本为941,963,59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现相关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5月11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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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因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珍宝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2,803,59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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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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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38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岛”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已于2021年完成发行工作,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作为该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派张韬、乔绪德担任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4月29日,公司收到华融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珍宝岛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因张韬先生内部退养原因,不再适合继续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华融证券拟委派丁力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张韬先生担任本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将变更为丁力先生和乔绪德先生。
本次变更不影响华融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张韬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丁力先生简历
丁力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华融证券并购重组一部总经理助理,金融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后主持或参与了珍宝岛非公开发行、西藏天路可转债、ST嘉陵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2022-029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9点 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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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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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 2022 年5月18 日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16:00 到本公司一楼贵宾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烟台一路 8 号。
(四)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2年5月1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 8 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 话:(0451)86811969
传 真:(0451)87105767
邮 编:150060
联系人:张钟方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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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3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所”)
2022年4月29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所1996年3月20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所。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
中准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所成为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所现有从业人员751人,其中合伙人44名,截止到2021年末,有注册会计师 262名,其中超过18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4亿元,总计为2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3,571.23万元。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家)、金融证券业(2家)、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2家)、商务服务业(1家),总资产均值为134.16亿元,审计收费0.28亿元。与珍宝岛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年末,中准所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准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于2019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3次,2020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2021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 年开始在中准执业,2004 开始为中准所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过 2019 年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报告。拥有 25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飞飞 2010年12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支力 1999 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9月开始在中准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刘飞飞及支力是从2021年开始为珍宝岛提供审计服务,蔡伟是从2022年开始为珍宝岛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蔡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飞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支力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任项目合伙人蔡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飞飞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支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50万元(含税),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金额相同。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50万元(含税)。该费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准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其在与公司2021年度合作期间表现出丰富的职业素养,能够独立、客观、公允、及时地完成各项审计业务。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准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审计的任职资质及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及公司利益。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审计从业能力及丰富的执行经验,且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义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3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珍宝”)、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交易中心”)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5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哈珍宝、亳州交易中心的银行融资需要,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以上两家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明细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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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两个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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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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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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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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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拟为2家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银行融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风险可控。该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7.65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3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徽商银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龙江银行等)申请办理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在各行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融资项目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项目借款、委托贷款、银行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各类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将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配套资金,包括原材料购买、生产资金、项目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授信额度内融资有效期根据与银行合同约定有效期而定。
具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30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2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33号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32号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31号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30号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34号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35号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拟聘任王利春先生、李天翥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36号公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3号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