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栾先舟先生、总裁方舟先生、财务总监刘国升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一节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第二节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不再将民生证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此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披露了本次重组的方案,并于2022年1月8日披露了修订后的重组方案。2022年1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本次重组方案,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4日、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1年2月26日-2022年2月25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后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原回购方案的回购金额和回购期限进行了调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23日、2022年4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应于2021年1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支付回售部分债券本息。截至回售部分债券本息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不能按期足额兑付回售部分债券本息(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落实资产优化处置工作,争取尽快完成本期债券兑付。
四、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应于2021年8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支付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本金。截至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不能按期足额偿付2021年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本金(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落实资产优化处置工作,争取尽快完成本期债券兑付。
第四节 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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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栾先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升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栾先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升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栾先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升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