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93版)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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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武汉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武汉公司,泛海控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武汉公司90.25%股份。北京项目的持有主体为东风公司,东风公司已于2019年出售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该项目为公司保留物业。抚顺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沈阳公司,其系武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经公司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泛海控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国际投资”)发行27,510股优先股,其股东中泛集团以其对泛海控股国际投资的4亿美元债权为对价认购上述优先股。中泛集团将其持有的上述优先股作为其全资子公司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五有限公司认购非关联第三方Fountain Alternative Investment SPC - Fountain Alternative Investment SP2(以下简称 “基金”)的4亿美元优先级份额的对价,即将上述优先股转让给基金的全资子公司Atlantis Bright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据此,公司持有的泛海控股国际投资股权(含其项下旧金山泛海中心项目、88 First Street SF LLC)由合并并表转变成以权益法核算,不再体现于上表。
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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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经公司2021年1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武汉瑞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8198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武汉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武汉公司,泛海控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武汉公司90.25%股份。北京项目的持有主体为东风公司,东风公司已于2019年出售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该项目为公司保留物业。抚顺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沈阳公司,深圳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深圳公司,均系武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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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武汉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武汉公司,泛海控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武汉公司90.25%股份。北京项目的持有主体为东风公司,东风公司已于2019年出售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该项目为公司保留物业。抚顺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沈阳公司,深圳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深圳公司,均系武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光彩国际公寓底商报告期已出售。
6、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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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泛海控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武汉公司90.25%股份,武汉公司持有大连公司100%股权。
7、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详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十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相关内容。
8、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余额为65.36亿元。
9、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三)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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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融业务营业收入系净额列示,营业支出中主要为业务及管理费用,故金融产品毛利率计算公式调整为:毛利率=(营业收入-业务及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融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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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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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执行新租赁准则在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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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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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194户,其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2户,新设成立子公司2户;注销子公司4户,处置子公司15户。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栾先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第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栾先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二、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情况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需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投资性物业评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作为确认依据。
公司及所属公司已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物业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共计893,716.39万元,本期减少373,445.75万元。上述评估情况已经本次会议批准。
三、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充分、合理,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2.09亿元,实收股本为51.96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八、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除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外)组成人员调整为:
(一)审计委员会(5名)
召集人:唐建新
委 员:臧炜、刘国升、严法善、孔爱国
(二)提名委员会(5名)
召集人:严法善
委 员:张建军、刘国升、唐建新、孔爱国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名)
召集人:孔爱国
委 员:栾先舟、张建军、严法善、唐建新
上述议案一、四、五、六、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3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 如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至少一天将参会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证券账号、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参会人员所在地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lixiuhong@fhkg.com确定参会意向,以便工作人员提前准备现场健康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 凡于2022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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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1.00、3.00、4.00、5.00、6.00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 系 人: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55
联系邮箱:dsh@fhkg.com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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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表决事项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2.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件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三)本次会议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第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英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2.09亿元,实收股本为51.96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七、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54,511,485.01元,转回一般风险准备592,483,552.82元,其他转入未分配利润-147,215,637.53元,并考虑期初未分配利润1,600,321,874.08元,本年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9,208,921,695.64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387,384,415.84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等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13年至2019年度连续7年进行了高比例现金分红,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以及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等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转型发展、偿还债务等事项的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
未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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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地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12月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一)计提减值损失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总金额
经减值测试后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702,679.94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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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及净资产-663,738.40万元。
三、本次计提的重大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根据自初始确认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对金融资产区分三个阶段测算不同期限的预期信用损失,如发现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债权投资,判定为第三阶段金融资产,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本年度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213,416.7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和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债权投资项目按照预期损失情况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111.66万元,主要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场外期权结算款,客户已无力还款,出于谨慎性考虑计提减值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美国的房地产项目受新冠疫情及公司资金投入延缓影响,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4,028.15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所属印尼棉兰电力项目受新冠疫情及公司资金投入延缓影响,项目回收周期拉长,加之贴现率增加使得项目现金流预测模型经贴现后的现值减少,经减值测试后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2,073.19万元。
(五)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对商誉未来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是否发生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受民生信托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公司收购民生信托股权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0,189.73万元。另外因境外地产项目、电力项目减值,中泛集团有限公司对收购中泛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1,422.27万元。
(六)其他项目信用减值损失
2021年末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融出资金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438.2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充分、合理,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可能发生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2.09亿元,实收股本为51.96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受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阶段性受阻以及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费用增加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2021年度业绩出现重大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2.55亿元。
三、应对措施
为改善公司经营局面,推动公司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继续巩固核心业务发展,同时保持对市场的敏锐嗅觉,挖掘新的市场机遇;二是加快推进地产项目销售和回款,着力改善公司经营创现能力;三是主动加强市场沟通联系,跟进市场政策变化信号,积极优化债务结构并寻求融资机会、拓宽融资渠道;四是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友好协商融资展期事宜,为公司落实其他化债措施争取时间和空间;五是合理、灵活地通过资产抵债等方式,压降存量债务规模;六是持续推进资产优化处置和引战工作,尽量回收资金,增加现金流;七是全方位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切实提高人均效能。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的直接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三有限公司发行了本金为280,000,000美元的有抵押优先票据,于2021年到期,中泛集团为该票据的担保人。该票据剩余本金约1.34亿美元。
二、债务进展
上述票据的一名债权人的律师向中泛集团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表明中泛集团在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后有3个星期时间偿还票据项下的债务。3个星期时间的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提出针对中泛集团的清盘呈请。2022年4月13日,债权人的律师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以下简称“高等法院”)呈交一份针对中泛集团的清盘法律程序的申请(以下简称“呈请”)。根据呈请,债权人表示,中泛集团截至2022年3月23日在该票据项下付款责任为32,471,522.19美元。聆讯将于2022年6月22日在高等法院举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等法院尚未向中泛集团授出清盘令。
三、其他
中泛集团正评估呈请对其法律、财务和经营影响,并已聘请律师就呈请作出反对,亦会继续与债权人寻求友好的解决方法。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具体情况可详见中泛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7.4.2条规定的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82,435.5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78,479.70万元)的14.25%。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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