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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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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7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731,760.65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5,445.49万元。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327,607.5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574.66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2,182.19万元。

2021年度公司整体业绩亏损,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违规担保诉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预计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2),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由于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公司A股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目前仍未撤销。2021年度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数,同时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触发相关强制终止上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将在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A股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以下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

1、如果公司A股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并签订协议,委托代办机构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即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事宜。

2、如果公司A股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A 股股票终止上市后,公司将委托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A股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A股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2-072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沈宇健先生弃权,理由为:本人慎重审阅议案、报告。本人非财务及相关专业背景,特别考量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综合情况考量,对相关议案投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沈宇健先生弃权,理由为:本人慎重审阅议案、报告。本人非财务及相关专业背景,特别考量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综合情况考量,对相关议案投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731,760.65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5,445.49万元。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327,607.5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574.66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2,182.19万元。

2021年度公司整体业绩亏损,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沈宇健先生弃权,理由为:本人慎重审阅议案、报告。本人非财务及相关专业背景,特别考量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综合情况考量,对相关议案投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违规担保诉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预计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2),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沈宇健先生弃权,理由为:本人慎重审阅议案、报告。本人非财务及相关专业背景,特别考量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综合情况考量,对相关议案投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股东监事津贴的标准为 8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职工监事津贴的标准参考股东监事津贴标准及职工监事在公司任职的岗位、薪资综合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沈宇健先生弃权,理由为:本人慎重审阅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本人非财务及相关专业背景,特别考量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所陈述的“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的情况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述情况。且前述情况对本期报告的影响或可能产生的影响仍然重大。综合情况考量,投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2-074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信访举报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十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信访举报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01号,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确认,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到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述确认,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访举报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1),于2022年1月1日、1月13日、1月21日、1月28日、2月12日、2月19日、2月26日、3月5日、3月12日、3月19日、4月14日披露了《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访举报事项问询函的公告》(一)至(十三),预计不晚于2022年4月29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延期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事项较多且部分内容需要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全部工作,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不晚于2022年5月13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编号:临2022-076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

其他预计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违规担保诉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正常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690,683.29万元,明细如下表: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采用单项或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其中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减值损失明细表详见附件。经测试,公司2021年末应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034.76万元,应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2,213.06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4,225.33万元。

2、计提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的年末状况进行核查,对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1.8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69.99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2.40万元;通过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华丰中天项目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32,660.49万元。

3、计提违规担保及其他诉讼预计损失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法院判决文书对违规担保等诉讼案件计提预计损失537,665.44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违规担保诉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违规担保及其他涉诉预计损失为690,683.29万元,该项减值损失全部计入公司2021年度利润表,对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及违规担保等诉讼预计损失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的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违规担保诉讼损失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违规担保诉讼损失的议案》,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 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违规担保诉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规定,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 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十 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编号:临2022-073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自2022年5月5日(星期四)开始停牌,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数,且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和第 9.3.14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A股股票停牌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中天,股票代码:600856)自2022年5月5日(星期四)起停牌。

三、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障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2022-075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3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国锦27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30日

至2022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2年 5月27日(上午 9 点 3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13点30分至15点30 )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国锦27层会议室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21年5月27日16: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国锦27层

联系电话:0917-3256900

邮 箱:guo.j@snencn.cn

联 系 人:郭 静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天能源”)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2S00000号),具体审计意见如下:

(一)审计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中天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中天能源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8.54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3.55亿元。中天能源现金流紧张,以致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由此造成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行借款余额为50.71亿元,其中逾期31亿元,其他债务逾期未清偿余额为10.23亿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六)所述,因经济纠纷合同违约及违规担保引起诉讼,经综合判断累计计提预计负债59.08亿元。上述事项导致中天能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天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中天能源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函证程序执行受限

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我们设计并执行函证程序。

纳入合同范围的部分子公司未能提供银行账户清单,核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受限。根据现有财务资料记录显示共有116个银行账户,我们对44个银行账户进行了函证,其中23份回函确认,21份因银行预留印签不符不予回函。剩余72个银行账户因银行预留印签不符无法实施银行函证程序,对应银行借款也无法实施函证程序。

中天能源的部分公司未能提供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客户的确切联系地址及联系人,无法实施函证程序,对提供地址和联系人的应收款项客户发出询证函45份核实7.18亿元发函率仅为应收款项的24.33%,回函4份确认33万元。我们执行的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中天能源 2021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真实性、公允性及完整性发表审计意见。

3、应收款项预计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公司合并报表应收账款余额6.01亿元,计提预计信用损失4.88亿元,其中23户单项计提预计信用损失4.42亿元;其他应收款余额23.87亿元,计提预计信用损失21.76亿元,其中9户单项计提预计信用损失19.44亿元,中天能源公司未能提供上述信用损失计提的依据,我们也无法获取债务人的财务信息及其他资料,无法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损失的合理性进行判断,因此我们无法对中天能源 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真实性、公允性及完整性发表审计意见。

4、在建工程停工减值测试程序无法实施

公司现有在建工程账面余额27.47亿元,分别江阴液化天然气集散中心LNG储配站项目12.10亿元,华丰LNG储配站项目15.36亿元,上述在建工程均已停工,且权属受限,未能按预期形成生产能力,对于上述明显出现减值迹象的自建工程,中天能源公司未对此进行减值测试,我们也未能获取有关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无法判断这些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金额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对中天能源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真实性、公允性及完整性发表审计意见。

5、重要子公司失去控制,无法获取2021年1-11月财务报表

附注七-2公司2021年12月7日完成“武汉中能、湖北合能”股权转让审批程序,合并报表应包含其期初数及2021年1月-11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由于中天能源公司对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能”)及其子公司、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能”)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无法获取上述公司2021年1月-11月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导致中天能源公司未将持股比例100.00%的武汉中能及其子公司、持股比例100.00%的湖北合能及其子公司2021年期初数及2021年1-11月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范围。同时我们无法对武汉中能及其子公司、湖北合能及其子公司实施任何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中天能源公司2021年初的财务状况、2021年1-11月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真实性、公允性及完整性发表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相关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对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一)优化资产配置,调整业务结构。

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大运营低效、监管不力的控、参股公司处置力度,对子公司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充分挖掘自身优势,深度挖掘市场潜在合作机会,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二)加强公司治理,健全内控体系

公司将针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缺陷深入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控制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改、体系完善的内控闭环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听取了公司的情况汇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完整、准确、真实且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对专项说明表示同意。

二、独立董事高度重视专项说明中涉及的事项,并将督促董事会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述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亢韦 卢申林/SHENG LINLU 刘信光

2022年4月28日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做出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审查后,出具如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对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职业性和独立判断。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同《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继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应对工作,争取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及其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