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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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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1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发源地为四川省遂宁市,成立至今已逾30年,在经历了企业改制、深交所上市、资本扩张和海外收并购等阶段,现已稳步发展成为中国和全球领先的,集上游锂资源储备、开发和中游锂化工产品加工为一体的锂电新能源核心材料供应商。公司以西澳大利亚格林布什锂矿为资源基地,四川雅江措拉锂矿为资源储备,并通过参股SQM和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权,实现了对境内外优质盐湖锂资源的布局。

目前,公司在中国境内以成都为管理、贸易和研发中心,在四川射洪、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澳大利亚奎纳纳均设有规模领先、技术先进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碳酸锂、氢氧化锂、金属锂等产品。公司的锂化工产品在全球销售,通过长期与下游生产企业的合作,目前公司已逐步与全球各大电池材料制造商、跨国电子公司和玻璃生产商等下游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形成互惠互利的商业共同体。此外,公司通过投资参股固态电池领域的优秀企业布局下游,以期跟踪下游技术趋势和商业化进程,成为关键材料的增值供应商。

公司致力于在企业理念、管理团队、技术研发、产品品质、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层面发挥开放与合作的价值,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坚持国际化的标准,依照国际规则运营,力争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能源变革推动者。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锂业、不忘初心,坚持“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长期发展战略,致力于为人类开发、利用更加丰富多元的清洁能源,通过切实有效的技术手段不断优化产能结构,携手全球战略合作伙伴推动电动汽车和储能产业实现锂离子电池技术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助力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聘请了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Hong kong Ltd对资信情况进行评级,2017年11月13日公司获得主体信用、债券信用等级Baa3,展望稳定。受公司流动性压力影响,2021年7月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评级是Caa1,展望负面,债券评级是Caa2。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Hongkong Ltd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终止事项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议案,拟以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不超过15,925,732,800.00元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状况。2021年1月17日,鉴于控股股东前期为支持公司发展而实施了股份减持计划,为避免任何由于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构成实质上的短线交易的风险,从全面、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2021年1月17日,公司与天齐集团签署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天齐锂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影响。

2、关于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等与公司H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上市外资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在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或公司股票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要求(两者中较高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债务偿还、产能扩张和补充运营资本。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09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提交。需注意的是,该申请资料并非最终稿,其所载内容可能会适时作出修订及更新。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核准和/或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机关机构的要求,继续有序推进H股相关工作,并将在获得相关核准和/或批准后,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加以决定。

3、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澳大利亚上市公司IGO;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51%,IGO的全资子公司IGO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投资者”)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49%。除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外,TLEA本次增资所获资金拟主要用于偿付其就内部重组所欠公司全资子公司款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将不低于12亿美元用于偿还银团并购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剩余部分资金将预留在TLEA作为其子公司TLK所属奎纳纳氢氧化锂工厂运营和调试补充资金。

2020年12月9日,公司、TLEA与IGO、投资者已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投资协议》。在《投资协议》所约定的大部分交易先决条件已达成的前提下,鉴于澳大利亚税务局对交易结构(包括内部重组的实施步骤)的潜在税务风险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认公司内部股权架构重组的税务成本的时间较长,为了尽快完成交易,经与IGO协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IGO及投资者于2021年6月21日签署了《税务分担协议》,双方同意,如经澳大利亚税务局审查和评估后确认内部重组实施步骤将产生资本利得税,IGO和投资者同意在不超过该《税务分担协议》约定的最高总额的前提下,基于其在合资公司49%的股权比例与TLH分担该税务责任。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TLEA在与IGO签署了《税务分担协议》作为《投资协议》的补充协议后,双方开始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启动项目交割程序;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IGO完成了作为《投资协议》附件文件的《股东协议》签署;截至2021年7月2日,TLEA及公司海外子公司等相关银行账户收到IGO支付的本次增资TLEA的全部资金合计13.95亿美元(含此前支付的7,000万美元交易保证金)。按照公司资金划转安排,银团并购贷款主体公司TLAI1和TLAI2已偿还并购贷款本金12亿美元及对应的全部利息。同时,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和并购贷款银团办理了本次交易涉及的抵质押变更手续;TLEA已按照交割流程办理其股权登记变更,变更后公司持股比例为51%,投资者持股比例为49%,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已完成。

此外,目前澳大利亚税务局仍在就上述交易的交易结构(包括内部重组的实施步骤)可能产生的税务影响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澳大利亚税务局的审查意见认为该交易结构未实质性符合澳大利亚的税收法律规定,由此可能导致包括但不限于内部重组涉及的TLA股权转让不予适用同一合并纳税集团下的资本利得税豁免而增加内部重组的税务成本,同时可能产生罚款、利息等额外的税务成本,从而增加本次交易的税务负担,对公司当期或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正在就税务审查事宜与澳大利亚税务局积极沟通协商,配合相关税务审查事宜,以期尽可能避免或降低该税务审查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尚未收到澳大利亚税务部门的审查或评估意见。

鉴于TLEA前次增资所获资金大部分用于偿付其内部重组所欠公司全资子公司款项,经公司与IGO商议,并经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与IGO双方拟以1英镑/股的价格,由公司和IGO以现金的方式分别出资3,000万美元和2,882.3529万美元认缴TLEA新增注册资本同比例增资的方式向TLEA注入资金,主要用于TLEA全资子公司TLK所属澳大利亚奎纳纳氢氧化锂工厂的调试和运营。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51%,IGO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49%,公司仍拥有TLEA的控股权,TLEA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澳洲氢氧化锂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启动的第一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98亿澳元调整至7.70亿澳元(按照2019年10月2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约37.12亿元),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该项目从2018年底启动阶段性调试以来,到2019年12月31日,均处于调试状态。2020年初,因综合考虑到公司严重缺乏海外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团队,项目调试方案论证不充分以及新设备、新工艺技术需不断优化调整等多重因素,公司认为该项目虽历经一年的调试周期,仍没有达到全线规模化生产状态,导致公司预计的投资目标还未实现。因此,结合公司财务资金状况,公司决定调整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调试进度安排和项目目标,放缓项目节奏。此后,公司组建了由天齐锂业总部运营管理部牵头,总部各相关部门与TLK团队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小组,并聘请澳大利亚外部专家就项目调试的整改范围、技术方案、实施路径、调试预算等进行了谨慎论证,并于2020年年底重启了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调试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TLEA增资扩股事宜完成后,公司已按照预定计划将部分交易价款投入到项目调试中。

截至报告期末,一期氢氧化锂项目调试工作按既定计划正常推进中,目前已完成公用工程、火法区的回转窑、酸化窑,湿法区的压榨工段、净化除杂和蒸发结晶、干燥等工艺段的负荷调试,已贯通全流程,并正式投入试运行。目前联合工作小组仍然在致力于实现全流程稳定运行及工艺控制参数优化,力争尽快生产出合格的电池级氢氧化锂产品。在试生产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工作,使项目逐步达到持续、稳定生产状态,以期实现在2022年底达到设计产能的目标。

此外,2017年启动建设的澳洲奎纳纳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目前仍处于暂缓建设状态。鉴于二期氢氧化锂项目与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具有极强关联性,公司将在有效验证一期项目成熟运营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公司流动性等情况综合论证和调整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建设计划。

5、泰利森锂精矿扩产项目进展

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泰利森第三期锂精矿扩产计划的议案》,同意泰利森正式启动化学级锂精矿产能继续扩产的建设工作,建造一个独立的、专用的大型化学级锂精矿生产设施和新的矿石破碎设施,同时为后续扩产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项目选址位于西澳大利亚州格林布什;项目总投资概算约5.16亿澳元,资金来源为泰利森自筹;扩产项目及配套工作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将实现化学级锂精矿产能增加至180万吨/年的目标,原计划于2020年第四季度竣工并开始试生产。结合市场情况,2020年12月22日文菲尔德董事会决定该项目的试运行时间推迟到2025年;2021年6月文菲尔德董事会决定该项目试运行时间提前至2024年完成;2022年3月文菲尔德董事会根据该项目最新的前端工程设计研究报告,决定调整项目整体预算至6.268亿澳元,在原预算基础上增加了6,930万澳元,计划试运行时间延迟至2025年,本次调整预算总额的原因包括劳工成本增加、设备改良和营地建设成本增加、货物供应成本增加等。目前,泰利森既有产能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的推迟投产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6、安居项目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双方就公司在遂宁市安居区化工产业园区“新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以下简称“安居项目”或“本项目”)达成合作共识,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天齐锂业遂宁安居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遂宁安居区启动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工厂的建设工作。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天齐,项目内容为建设一个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的工厂;项目建设地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区安东大道化工产业园;项目建设目标为实现遂宁天齐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目标产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143,101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

受多种因素影响,2019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特别是进入2020年2月后,公司流动性压力进一步加大。因此,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管理层结合当时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决定调整安居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本金投入计划安排,放缓项目建设的整体节奏。自2021年开始,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景气度提升,锂离子电池厂商加速产能扩张,下游正极材料订单回暖等多个积极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情况好转,流动性紧张的局面得以缓解。同时,公司下游客户订单饱和,产品供不应求,为持续提升公司在下游市场的占有率,优化公司现有产能配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综合评判资金情况、完善项目规划后拟恢复安居项目建设节奏,按计划逐步推进项目建设和资本金投放,以期实现该项目于2023年下半年竣工进入调试阶段。经估算,公司预计本项目总投资不变,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41%,资本金投资回收期约2.23年。

7、关于同意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

公司参股公司SQM于2020年12月23日(智利圣地亚哥当地时间)和2021年1月22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启动增资扩股筹集资金的程序,拟发行约 2,240 万股 B 类股份以获得 11 亿美元的增资,为其拟于2021-2024年开展的用于扩大SQM公司锂、碘及硝酸盐等业务的计划提供部分资金。根据 SQM发布的增资计划,公司可选择支付约5,040 万美元(按照 2021年1月1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人民币 32,631.984 万元)获得B类股同比例增资的优先购买权,同时,公司可行使所持 A 类股的否决权,以终止上述增资事项。基于SQM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可以预见本次增资扩股将有利于增强SQM资本实力,增加其资金规模以保障扩产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可以不断提升其竞争力和市场份额,确保其长期稳定的发展,符合SQM公司利益;另外,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压力,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投票赞成SQM增资扩股事宜,同时放弃公司享有的B类股同比例优先认购权。截至本报告期末,SQM已完成本次增资扩股事宜。公司放弃前述同比例优先认购权后,公司对 SQM 的持股比例下降至23.83%,相对于原有持股比例25.86%,被动稀释约2.03%。

8、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2021年8月5日,公司参股公司厦钨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8778,股票简称:厦钨新能,发行价格:24.50元/股。厦钨新能源上市的详细内容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持有厦钨新能源566.04万股,占其上市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25%,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对所持有的厦钨新能源股权投资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公司持有厦钨新能源股权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将随股票价格变化而变化,对公司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将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9、参股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2月1日,IVANHOE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NYSE: IVAN,艾芬豪资本收购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公司参股公司 SES 的业务合并事项,艾芬豪更名为“SES AI Corporation”;2022年2月3日,其完成了发行价为每股10.0美元的普通股私募非公开发行,合计募集资金约2.75亿美元;2022年2月4日,合并公司的 A 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开始交易,新股票代码分别为“SES”和“SES WS”。此次SES与艾芬豪在业务领域的合并将为其执行未来更长远的战略规划创造更好的条件,从而进一步加速锂金属电池的商业化进程,为其在相关业务领域市场的开拓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持有 SES 的股份为27,740,256股,限售期为自其上市之日起180天内。SES上市前,公司对所持有的SES的股份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SES上市后,公司不再保留在SES的董事会席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持有的SES股份终止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10、诉讼及仲裁事项终结

针对TLK与建设澳洲奎纳纳氢氧化锂项目的总承包商MSP于2020年3月发生的诉讼事项,西澳大利亚州最高法院(以下简称“西澳最高院”)于2021年3月8日判决TLK应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向MSP支付工程欠款,本息金额合计为 3,888.15万澳元。TLK 根据澳洲的相关法律提起上诉,并于2021年4月9日全额支付3,888.15万澳元至法院托管账户。随后,TLK于2021年8月12日收到上诉法院送达的通知,上诉庭审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另外,TLK对MSP提起的违约赔偿仲裁申请、MSP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提起的担保仲裁申请、MSP对TLK提起的补充争议通知书的索赔声明仲裁已由西澳争议解决机构合并同步审理,仲裁庭审日期为 2022年2月21日。

公司管理层一直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组织相关方与MSP展开积极协商,以期妥善处理相关诉讼和仲裁结果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及TLK与MSP就上述全部诉讼及仲裁案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和解与解除契约》(以下简称“《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签署后,TLK与MSP立即联合向上诉法院和仲裁庭分别申请终结上诉程序和暂停所有仲裁程序,并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上诉法院正式文件明确上诉程序的终结。2022年2月24日,TLK和MSP联合向西澳最高法院和西澳仲裁庭分别提交了终结MSP与TLK一审诉讼程序的申请以及终结MSP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前述所有仲裁程序的申请;2022年3月3日,TLK收到西澳最高院同意终结一审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式文件,MSP与TLK之间的诉讼程序已完全终结;2022年3月4日,TLK收到西澳仲裁庭送达的同意终结所有仲裁纠纷的正式文件。至此,MSP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包括诉讼与仲裁在内的所有司法程序已完全终结。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2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由于董事长蒋卫平先生通讯方式参会,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蒋安琪女士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鹰先生、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4)同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同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详细阐述了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情况和对2022年度的重点工作规划与展望。

五、《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4,165,325,659.12元,负债总额为26,013,642,162.34元,股东权益合计为18,151,683,496.7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2,761,280,130.72元,2021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7,663,320,941.87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8,857,302.4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所需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转增、不送股。主要原因在于:

1、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2年度公司拟扩大生产规模,增加项目投资,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增多,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公司尚有未弥补亏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现状,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下转848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注:鉴于公司重要的联营公司SQM是在智利圣地亚哥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根据两地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SQM披露季度财务报告的时间晚于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时间,公司不能先于SQM公告其季度财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第九条规定,公司通过财务测算模型并结合Bloomberg预测的第一季度EPS等信息预估SQM第一季度经营损益,并按照公司持股比例预估对SQM的投资收益。该项投资收益与SQM实际公告的净利润按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应计投资收益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后续将根据差异的金额及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影响程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按信息披露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出售参股公司SQM部分B类股股权

2019 年初,在充分分析公司 2019 年全年的整体预算情况以及资金需求后,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子公司为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以下简称“TLK”)氢氧化锂项目建设、调试和爬坡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香港”)持有的 Sociedad Quí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以下简称“SQM”)的B类股进行融资。因2019年上半年SQM的B类股股价持续走低,经过前期对多种融资方案的调研和商业层面的反复论证,公司选取了具有更高贷款金额的 3年期领式期权融资方案,能够最大化满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天齐锂业香港以其所持有的SQM的B类股为标的资产,分别与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摩根”)签订了两份远期股票交易(即 “领式期权”) 合同,共收到融资款项约 1.59 亿美元(按约定日SQM的B股股价(下称“期初价格”)的90%预付款,天齐锂业香港需支付的交易费用约为期初价格的7.5%),期限约为3年。作为交易的担保,天齐锂业香港分别将所持有的 2,575,318股和2,700,000股SQM公司B类股股票质押给摩根。合同约定的领式期权交割方式有两种:现金交割和实物交割。公司可以提前五个工作日自行选择领式期权到期交割方式,若未进行选择,则默认为实物交割。鉴于上述融资于2022年1月起陆续届满,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SQM部分股权的议案》,结合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资金现状、2022 年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及有息负债到期情况,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选择实物交割的方式(即可以出售全部质押的SQM的B类股)完成领式期权融资的到期偿还,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价格、时机等因素选择收回部分剩余股票或出售全部剩余股票收回现金。

本次出售公司所持有的 SQM B 类股部分股权,是基于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和长远经营发展的考虑,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同时确保在公司生产运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按时偿付到期债务,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在 SQM 拥有的董事会席位,不会对公司参与其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障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完成部分领式期权交割,偿还摩根融资额约8,835.40万美元,交割SQM的B类股2,079,125股,回收SQM的B类股496,193股。

2、参股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2月1日,IVANHOE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NYSE: IVAN,艾芬豪资本收购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公司参股公司SES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SES”)的业务合并事项,艾芬豪更名为“SES AI Corporation”;2022年2月3日,其完成了发行价为每股10.0美元的普通股私募非公开发行,合计募集资金约2.75亿美元;2022年2月4日,合并公司的 A 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开始交易,新股票代码分别为“SES”和“SES WS”。此次SES与艾芬豪在业务领域的合并将为其执行未来更长远的战略规划创造更好的条件,从而进一步加速锂金属电池的商业化进程,为其在相关业务领域市场的开拓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持有 SES 的股份为27,740,256股,限售期为自其上市之日起180天内。SES上市前,公司对所持有的SES的股份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SES上市后,公司不再保留在SES的董事会席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持有的SES股份终止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3、关于拟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进展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等与公司H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上市外资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在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或公司股票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要求(两者中较高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债务偿还、产能扩张和补充运营资本。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09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提交。需注意的是,该申请资料并非最终稿,其所载内容可能会适时作出修订及更新。目前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机关机构的要求,继续有序推进H股相关工作,并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加以决定。

4、诉讼及仲裁事项终结

针对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以下简称“TLK”,TLK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建设澳洲奎纳纳氢氧化锂项目的总承包商MSP工程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SP”)于2020年3月发生的诉讼事项,西澳大利亚州最高法院(以下简称“西澳最高院”)于2021年3月8日判决TLK应在 2021年3月15日之前向MSP支付工程欠款,本息金额合计为 3,888.15万澳元。TLK 根据澳洲的相关法律提起上诉,并于2021年4月9日全额支付3,888.15万澳元至法院托管账户。随后,TLK于2021年8月12日收到上诉法院送达的通知,上诉庭审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另外,TLK对MSP提起的违约赔偿仲裁申请、MSP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提起的担保仲裁申请、MSP对TLK提起的补充争议通知书的索赔声明仲裁已由西澳争议解决机构合并同步审理,仲裁庭审日期为 2022年2月21日。

公司管理层一直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组织相关方与MSP展开积极协商,以期妥善处理相关诉讼和仲裁结果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及TLK与MSP就上述全部诉讼及仲裁案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和解与解除契约》(以下简称“《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签署后,TLK与MSP立即联合向上诉法院和仲裁庭分别申请终结上诉程序和暂停所有仲裁程序,并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上诉法院正式文件明确上诉程序的终结;2022年2月24日,TLK和MSP联合向西澳最高法院和西澳仲裁庭分别提交了终结MSP与TLK一审诉讼程序的申请以及终结MSP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前述所有仲裁程序的申请;2022年3月3日,TLK收到西澳最高院同意终结一审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式文件,MSP与TLK之间的诉讼程序已完全终结;2022年3月4日,TLK收到西澳仲裁庭送达的同意终结所有仲裁纠纷的正式文件。至此,MSP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包括诉讼与仲裁在内的所有司法程序已完全终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1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