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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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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47版)

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情况下提出,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针对该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编号:XYZH/2022CDAA20244),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的汇率、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方案并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申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授权额度有效期限至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委托理财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及产品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授信合计约人民币1,185,784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及修订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三、《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1,185,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根据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门意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公司国际化发展所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蒋安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董事长,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全球化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郭维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副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裁刘莹女士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副总经理),聘任李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此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均回避表决。修订后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董事夏浚诚先生、邹军先生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二十、《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相关内控制度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内控制度:

20.01 修订《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2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3 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4 新增《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5新增《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1、蒋安琪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87年,大学本科学历,在读研究生。现任公司及澳大利亚子公司TLEA、TLA、TLK、TLH、TLAI1、TLAI2董事,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并兼任成都登特牙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都优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蓉合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齐集团香港公司、江苏普莱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雅江县润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齐增材智造有限公司、TQC Equipment Inc. Canada及TQC Canada Company董事。蒋安琪女士于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负责协助公司制定战略及投资规划,协助董事长作出主要战略决策。

蒋安琪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之女。截至本公告日,蒋安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参股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16,316,432股,持股比例为28.18%;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679,877股,持股比例为4.65%。除此之外,蒋安琪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安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蒋安琪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蒋安琪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郭维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射洪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遂宁市人大代表。先后在成都市机械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天齐集团工作。2004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供应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9年5月至2021年2月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高级副总裁,主要负责公司的运营、项目、采购及供应链的运营和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6,040股,持股比例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郭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郭维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刘莹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74年,硕士学历。其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04年获英国赫德福德大学(University of Hertfordshire)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学位(MA.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同时取得英国人事与发展特许研究协会(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Personnel and Development)专业认证。2004年至2012年,其在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人力资源经理、地区人事经理、高级地区人事经理以及华西区人力资源总监等职务。2012年至2017年,其在可口可乐(四川)饮料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刘莹女士于2017年11月加入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事务;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大学筹建及日常营运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刘莹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李果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83年,硕士学历。2015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战略发展经理,战略发展部经理职务。202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战略发展总监,负责公司战略发展和投资并购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李果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1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将积极做好会议组织保障工作,切实保护参会人员健康安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提案8.00须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对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影响的议案时将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对提案5.00、7.00、9.00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提案9.00、10.00属于薪酬事项,利益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电子邮件登记、现场登记(鼓励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不接受提前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20日下午17:00点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下方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天齐锂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183501

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6”,投票简称为“天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单位(本人)对提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1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2、投资金额:拟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或等值外币),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购买。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申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授权额度有效期限至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投资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拟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或等值外币),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购买。

3、投资种类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5、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6、授权及授权期限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委托理财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及产品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授权期限自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防范及管控

(一)投资风险

公司以风险防范为首要目标,以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针对委托理财项目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执行程序,审慎选择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关注投资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或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并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意见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查阅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信息披露文件等,对天齐锂业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公司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2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4)同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同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4,165,325,659.12元,负债总额为26,013,642,162.34元,股东权益合计为18,151,683,496.7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2,761,280,130.72元,2021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7,663,320,941.87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8,857,302.4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所需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转增、不送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制度》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合乎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授信合计约人民币1,185,78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一、《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1,185,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根据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已配备到位,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3)2021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公司重要的持续性的工作,建议公司视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提高内控制度建设,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测,持续加强对执行效果和效率的监督检查。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此议案因涉及全体监事利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修订后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

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21年4月26 日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1CDAA20287”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20年度审计报告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审计报告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持续经营’所述,天齐锂业公司2020年末面临流动性风险,这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天齐锂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0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并积极通过以下措施不断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1、完成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引入澳洲战略投资者交易,偿还并购贷款本金12亿美元及对应的全部利息。

为优化公司资本及债务结构,化解债务风险,同时提高海外项目的运营和管控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 (以下简称“TLEA”)于2020年12月8日与澳大利亚投资人IGO签署《投资协议》。公司于2021年度内完成该项交易,收到IGO支付的交易款项合计13.95亿美元。按照交易资金划转安排,银团并购贷款主体公司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1 Pty Ltd(以下简称“TLAI1”)和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2 Pty Ltd(以下简称“TLAI2”)已偿还并购贷款本金12亿美元及对应的全部利息。同时并购贷款A、C段再次展期至2022年11月25日,B段展期至2023年11月29日。

2、 公司经营状况好转,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并提前归还银团部分并购贷款和其他债务,进一步降低债务总额。

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的驱动下,动力电池需求大幅增长,带动锂行业在2021年快速复苏并迎来了新一轮景气周期。公司在2021年度内实现营业收入76.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6.5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3.37%;实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20.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0.74%。2022年伊始,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公司锂矿收入和锂盐收入同比大幅上涨。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公司“造血”功能和偿债能力持续增强。自2021年1月1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通过IGO交易偿还债务本金12亿美元之外,公司主动、提前归还银团并购贷款5.15亿美元、国内债务5.29亿元人民币。

公司资产负债率已由2021年初的82.32%下降至年末的58.90%。

3、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应对能力,公司在2021年度内获得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4.52亿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累计11.10亿人民币。尚未使用的控股股东财务资助额度约3.21亿人民币。

4、存量融资稳定周转,新增债务融资的能力逐步提升。

公司保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合作金融机构的良好沟通,公司的存量融资均能够正常、持续周转,未发生存量银行“抽贷、断贷、压贷”的情形。随着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能力的持续好转,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再融资能力持续增强。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分别获得大连银行成都分行、渣打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联合牵头的银团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3亿人民币、8亿美元;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业务正在积极申报中,有力支撑公司的债务调整和运营周转。

5、 加快推进股权融资,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091),并于2022年1月28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年审会计师信永中和出具了《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期审计意见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XYZH/2022CDAA20245),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消除,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不再产生影响。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1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谨慎投资。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洪天齐”)、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齐”)、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鑫隆”)、Tianqi Lithium HK Co., limited(以下简称“天齐锂业香港”)、Tianqi Lithium Australian Investments 1(以下简称“TLAI1” )拟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各类金融机构授信66.10亿元人民币、8亿美元(美元按照2022年4月2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524,784万元人民币),合计约人民币1,185,784万元。其中,公司拟为成都天齐、射洪天齐、江苏天齐、天齐鑫隆、天齐锂业香港申请不超过60.10亿人民币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拟为TLAI1申请不超过8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射洪天齐、盛合锂业拟为公司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此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约1,185,784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金融机构、融资主体、授信品种、金额、币种及担保方式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确定。

注2:美元按照2022年4月2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二、金融机构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保持合理、充足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是公司资金管理的必要手段,是公司实现正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重要保障。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金融机构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并根据最终金融机构审批情况和公司实际需求提用全部或部分授信,将积极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和负债期限、成本结构,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支撑各项业务及发展规划的正常、有序实施。

三、被担保人及拟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注册信息

(二)公司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如下(皆为100%控股):

(三)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1、2021年12月31日(或2021年度)

2、2020年12月31日(或2020年度)

注:以上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被担保人信用等级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查询,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账面价值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拟用于抵质押的资产

1、公司持有的SQM的A类股

截至目前,SQM累计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SQM已发行在外的A类股股份数量为62,556,568股(质押标的),已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牵头的跨境并购银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249.07亿元人民币。

四、担保方式及额度

公司拟为成都天齐、射洪天齐、江苏天齐、天齐鑫隆、天齐锂业香港申请不超过60.10亿人民币金融机构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拟为TLAI1申请不超过8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射洪天齐、盛合锂业拟为公司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金融机构授信分别提供抵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各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方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实际授信银行、担保主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仍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均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作反担保安排。

五、业务授权及办理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及修订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1,185,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根据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专项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现金流水平,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同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1,185,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作反担保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授信担保生效后,公司已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60.86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2.7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7.96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5.9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外币金额按照2022年4月2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澳元、港元、欧元、智利比索等。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投资金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业务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至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为0。

鉴于前次授权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为控制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申请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迅速增加,境外购销业务多以美元、澳元结算,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与此同时,为合理利用公司整体的财务杠杆,匹配公司海外投资战略,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汇汇率、利率、本外币升值、贬值等风险急剧升高。鉴于前次授权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限届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为控制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申请将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从事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可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汇总如下表所示: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澳元、港元、欧元、智利比索等。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其目的在于有效对冲大额外币收付款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大额外币债务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等。该类产品风险等级较低。

2、资金规模及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资金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套期保值业务成本约为总额的1%-2.5%,考虑到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套期保值产品的不同,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根据业务品种不同,预计会产生一定财务成本。

根据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拟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约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34%。

3、鉴于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的汇率、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方案并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对此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利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主要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等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及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规避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投资、筹融资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除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不匹配致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资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做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能有效规避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综合评估业务开展时机和合作机构资质、专业能力后,审慎选择套期保值产品种类,有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十、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查阅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信息披露文件等,对天齐锂业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5、公司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