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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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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提出了“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预制菜为核心的食品为主体,以养殖和屠宰为两翼支撑,致力于发展成为中国领先的食品企业,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美食。以战略为指引,龙大美食将食品作为重要的业务板块,重点发展预制菜业务,为中国人健康饮食提供高品质系统解决方案。

(一)食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战略路径的构建与夯实,在全国范围内拓展产能,基本完成全国化布局;在上海、四川新开设两个研发中心,完善食品研发体系;加速经销商网络建设,拓展市场渠道规模。

在研发上,公司打造“三位一体”研发格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在产品设计、口味创新、质量控制、保鲜技术和加工工艺的投入,保障产品满足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00.70%。公司与西华大学合作成立川菜工业化技术研究院,推动川式预制菜工业化关键技术的突破,致力于不断为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预制菜创新产品。公司全年上市新品总产能超过20,000吨,储备产品超过100款;利用引进新材料新技术,优化产品工艺,产品创新增效近20项。

在生产上,公司通过新改扩建投产5座工厂,目前,公司食品产能达到15.5万吨/年。此外,海南自贸区食品工厂、巴中食品工厂项目已签约并加快推进落地,项目投产后,预计将增加食品产能17.5万吨/年。同时,公司发挥行业龙头带动作用,通过投资、并购、合作等方式,加快全国市场拓展。

在营销上,公司着力构建消费市场洞察体系,服务广大食品加工和餐饮企业,协同进行市场推广,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应用市场思维打造爆款明星单品,以大单品策略快速服务市场。目前,公司已与多个知名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大型连锁商超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长为国内优秀的食品餐饮供应商之一。

(二)屠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屠宰产能达1,100万头/年,实际屠宰量641.1万头,同比增长57.7%。此外,公司在全国多个省份进行产能布局,在建及待建工厂投产后,预计增加产能400万头/年,总产能将达到1500万头/年,为食品板块提供原材料供应和品质保障。基于屠宰精加工的优势经验,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规格、尺寸和口味,利用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精修和优选产品服务,节省客户大量前置加工工序、人员成本和生产空间。

(三)养殖业务

公司养殖业务一方面控制食品加工原材料成本,在屠宰、加工环节中,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获利能力。另一方面,养殖业务为大客户提供产品供应和品质保障,公司通过推进均衡生产、配种创新,在强化种猪管理的同时,自建饲料公司,进行自产饲料喂养,同时,动态调整养殖产能,依据大客户需求变化,调配生猪养殖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养殖业务出栏量为39.89万头,同比增长25.2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5月26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龙大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可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与“龙大转债”发行时评级结果无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1、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含87,5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95,000.00万元),并相应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及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51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2月5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7、2020年3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8、2020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9、2020年4月27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10、2020年5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82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2020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文的公告》,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7文《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1、2020年7月13日,公司公开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4,000,000.00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到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4,216,981.1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5,783,018.87元。2020年8月7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2、2020年12月11日,因回购注销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减少2,350,400股,“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56元/股调整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3、2021年1月1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4、2021年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的议案》,考虑到“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18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大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5、2021年4月19日,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龙大转债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6、2021年4月23日,因激励对象尚未完成第一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加3,963,720股,以及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57元/股调整为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7、2021年4月30日,“龙大转债”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8、2021年7月13日,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为“龙大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票面利率为0.30%,每10张“龙大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9、2021年8月9日,因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因激励对象尚未完成第一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加1,486,800股,以及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76,029,409股,“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38元/股调整为9.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2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和216,68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完成,“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29元/股调整为9.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31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情况

1、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76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76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5、2020年11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就反馈意见通知书的问题进行了逐项答复。

6、2021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7、2021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3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8、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8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9、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0、2021年8月9日,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76,029,4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305,999.66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7,574.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2021年8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1、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资情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10.29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2、2022年2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6,029,409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激励计划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梁秀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5.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9、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元调整至7.351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2月3日,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15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67.9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获授652.964万份股票期权开始自主行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1月21日的本公司公告。

1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351元调整至7.169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元调整至3.518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张锦林、马术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52万股,注销张锦林、马术峰持有的10.608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13、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1164万股,注销其持有的22.635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二个解锁期/行权期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2月18日上市流通、股票期权于2022年2月18日开始自主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19,541,307.96元,增长率63.85%,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支付土地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年末减少18,041,988.99元,减少率33.25%,主要原因为上年年末包含的未支付的年度奖金本期支付。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减少12,578,190.17元,减少率62.88%,主要原因为期初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在本期缴纳。

2.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808,074,870.99元,减少率为45.67%,主要原因为本期毛猪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541,937,012.37元,减少率为44.13%,主要原因为本期毛猪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79,785.78元,增加率为50.98%,主要原因为本期研发人员增加,研发投入增加。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959,323.72元,增加率为45.42%,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息收入减少。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008,027.34元,减少率为41.91%,主要原因为本期政府补助减少。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9,115,719.66元,增加率为3779.78%,主要原因为本期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坏账减少。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81,358,136.18元,增加率为1894.10%,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去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76,050.05元,增长率为163.57%,主要原因为本期猪只死亡理赔款增加。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48,838.92元,增长率为343.13%,主要原因为本期较上期存货毁损增加。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669,255.25元,减少率为306.85%,主要原因为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90,825,207.20元,减少率为89.07%,主要原因为本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688,367.91元,增长率为60.88%,主要原因为少数股东持股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0,253,585.15元,增长率为78.87%,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105,508.89元,减少率为57.80%,主要原因为本期养殖公司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13,384,669.20元,增长率为216.25%,主要原因为本期借款增加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1、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含87,5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95,000.00万元),并相应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及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51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2月5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7、2020年3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8、2020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9、2020年4月27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10、2020年5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82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2020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文的公告》,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7文《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1、2020年7月13日,公司公开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4,000,000.00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到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4,216,981.1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5,783,018.87元。2020年8月7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2、2020年12月11日,因回购注销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减少2,350,400股,“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56元/股调整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3、2021年1月1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4、2021年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的议案》,考虑到“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18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大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5、2021年4月19日,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龙大转债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6、2021年4月23日,因激励对象尚未完成第一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加3,963,720股,以及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57元/股调整为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7、2021年4月30日,“龙大转债”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8、2021年7月13日,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为“龙大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票面利率为0.30%,每10张“龙大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9、2021年8月9日,因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因激励对象尚未完成第一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加1,486,800股,以及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76,029,409股,“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38元/股调整为9.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2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和216,68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完成,“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29元/股调整为9.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31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情况

1、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76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76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5、2020年11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就反馈意见通知书的问题进行了逐项答复。

6、2021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7、2021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3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8、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8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9、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0、2021年8月9日,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76,029,4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305,999.66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7,574.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2021年8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1、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资情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10.29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2、2022年2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6,029,409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激励计划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梁秀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5.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9、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元调整至7.351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2月3日,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15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67.9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获授652.964万份股票期权开始自主行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1月21日的本公司公告。

1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351元调整至7.169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元调整至3.518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张锦林、马术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52万股,注销张锦林、马术峰持有的10.608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13、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1164万股,注销其持有的22.635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二个解锁期/行权期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2月18日上市流通、股票期权于2022年2月18日开始自主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洪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洪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一04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下转858版)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一046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