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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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公司监事王福林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系“在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因原职工监事陈选章退休,本人于2021年5月底任职监事,后于12月27日正式离职,并由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公告并表明补选计划,限于本人全年任监事时间短和工作内容局限,本人对公司情况并不完全知情和掌握”,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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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大型全国性商品流通服务企业,定位于城乡商品流通综合服务运营商,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划分所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民生购物中心、酷铺商超连锁、中国集商贸物流地产及大集数科供应链金融。
1.民生购物中心以实体门店经营为核心,以“联营+租赁”为主的模式开展门店经营。民生购物中心聚焦消费者需求变化,在商品结构及顾客服务方面不断优化,并且应对零售环境变化,持续调整转型,加深应用线上购物,满足个性化和丰富化消费体验。
2.酷铺商超连锁业务依托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整合市场优质的商品和渠道资源,建立直采基地,链接更多的上下游贸易伙伴,为线下连锁超市及便利店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提升终端消费体验。其中以顺客隆为核心的超市业务在增开自营门店,广泛布局加盟店,形成综合性区域网络。
3.中国集商贸物流地产专注于国内城市经济带产业物业运营,打造以“商贸物流+综合配套”为主要业态的“商贸物流园”和“大集茂(Mall)”,整合城市及周边商贸物流产业,培育新商贸生态圈,为供销大集商贸、物流、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提供支撑,推动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4.大集数科供应链金融业务以一站式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产业基础,依托小额贷款、典当行、保理等类金融牌照,以及大宗贸易等业务资质,辐射上下游生产商、代理商及百万店铺,将贸易与金融业务有机融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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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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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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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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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后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2022年4月24日,海航集团收到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已执行完毕《海航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详见2022年4月27日《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变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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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021年2月10日,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 称“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部分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021年9月30日,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92));债权人会议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进行表决,并确定表决截止期限为 2021年10月20日。截止表决期满,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2021年10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海南高院提交了《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提请海南高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1年12月31 日,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收到了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海南高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就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事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按照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可能产生的最大口径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在破产重整程序申报债权,并由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定关联方将取得的597,258.54万股转增股份让渡公司(价格按《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告前一日即2021年9月15日收盘价2.91元/股计算)进行整改解决,上述让渡股份已于2021年12月30日登记至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证券账户。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在破产重整程序申报债权中对应的偿债资源即现金以及信托份额已经到账。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50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
√是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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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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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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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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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应收票收回所致。
注2:持有待售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拟持有的待售资产完成交割,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所致。
注3: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子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注4: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将报告期已签署“留债协议”的抵押借款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列入长期应付款所致。
2、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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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较上期减少所致。
注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计息借款本金、利率较上期下降所致。
注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取得政府补助较上期减少所致。
注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为公司将本报告期已签署“留债协议”的抵押借款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列入长期应付款,确认重整收益所致。
注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为报告期公司违约赔偿款较上期较少所致。
注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利润较上年提升,本期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注7: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因重整事项形成债务重组收益以及财务费用较上期下降所致。
注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注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期公司收到子公司股权款,本期无此项所致。
注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偿还借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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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向海航商业控股等37家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⑴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湖南新合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十堰市新合作超市有限公司、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张家口新合作元丰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合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河北新合作土产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龙兴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新合作常客隆数科商业有限公司、江苏信一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悦达置业有限公司、耿发已与新合作集团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⑵在本次重组中,公司分别与海航商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22家交易对方(以下合称“盈利补偿方”)就本次重组标的签订了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未按协议履行股份补偿的股东,其所持应补偿股份已受到权利限制,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放弃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⑶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声明放弃因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以上信息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1、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特定关联方(包括一致行动人)本报告期末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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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第1、4、5、6、7、11号的6家股东因与公司签订的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8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其所持应补偿股份219,957,970股已受到权利限制,不再享有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其所持应补偿股份879,911,707股已受到权利限制,不再享有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
2、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报告期末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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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与公司签订的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表16家股东中,有13家股东尚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其所持应补偿股份200,467,005股已受到权利限制,不再享有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上表中16家股东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其所持应补偿股份905,246,976股已受到权利限制,不再享有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
注2:2020年7月17日,上表中3家股东履行完成了其2018年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义务,具体为:江苏信一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注销6,570,721股,常熟市龙兴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注销3,285,363股,江苏悦达置业有限公司注销15,968,123股,合计销股25,824,207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均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站巨潮资讯网(检索路径: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止本报告公告前,公司信息披露索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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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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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尚多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建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欣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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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尚多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建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欣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52
(下转8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