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7版)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51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波先生向监事会汇报了2021年度工作情况,《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当前的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事业部承包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进行清查并处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对相关事业部承包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进行清查并处理,有助于规范公司业务开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关于对事业部承包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进行清查并处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非标准审核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非标准审核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及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赖波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遵循市场原则协商确定的借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53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85,933,496.60元,明细如下表:

注: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人民币285,933,496.60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85,933,496.6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

1.1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中应收票据组合1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应收票据组合2中的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中应收账款组合1中的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应收账款组合2不计提坏账。

③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中其他应收款组合1中的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法;其他应收款组合2不计提坏账。

1.2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损失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数额和原因说明

公司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对进度款、结算款和质保金等款项的收取时点有相关明确约定,在项目管理中已到期应收款和未到期应收款在风险特征和管理实践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存在部分款项尚未达到与甲方约定的收取时点,但公司已经按账龄计提了较大额坏账准备。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的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刘剑洪、林洪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赵保卿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经侦立案侦查均至今尚未有结论,而这两项结论直接影响到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进而影响到2021年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准确性,因此对本事项投弃权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事业部承包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进行清查并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事业部承包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进行清查并处理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按照《项目目标责任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事业部项目后续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收款费用、客户维护费、项目团队激励等)共计955,826,501.94元。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暂估计提了相应的事业部项目后续包干费用390,256,668.43元。上述相关费用列入2021年度“管理费用”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本期支付和暂估计提事业部承包项目后续包干费用的原因

由于公司的装饰工程业务大部分采取的是事业部内部承包的管理模式,事业部内部承包人与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由于上述内部承包协议不规范、不完整,为保持公司的平稳发展以及参照行业的通常做法,公司与事业部内部承包人重新对账确认债权债务。根据清理情况和对账确认结果,截止2021年底已完工项目,公司在考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基础上,已经支付的事业部项目后续包干费用为955,826,501.94元并计入了2021年度“管理费用”。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并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项目目标责任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对项目后续包干费用未清理完毕的项目,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暂估计提了相应的项目后续包干费用390,256,668.43元。上述相关费用列入2021年度“管理费用”核算。

2、本期支付和暂估计提的事业部承包项目后续包干费用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完工的内部承包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和测算后得出,公司2021年度实际支付和暂估计提的项目后续包干费用合计人民币1,346,083,170.37元。本期实际支付和暂估计提的项目后续包干费用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期支付和暂估计提的事业部承包项目后续包干费用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实际支付和暂估计提的事业部承包项目后续包干费用,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人民币1,346,083,170.37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346,083,170.37元。

三、本期支付和暂估计提事业部承包项目后续包干费用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本期实际支付和暂估计提的事业部承包项目后续包干费用,是依据公司与事业部内部承包人签订的承包项目目标责任管理协议(原“内部承包协议”)及参照行业的通常做法,并与事业部内部承包人进行清查对账后得出的。

经上述调整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工的项目对应的项目包干费用均已计提完整。一方面该事项是2021年度启动的自查,并经过重新对账确认,拟重新签订新合同,这是一项新的公司对事业部承包人的履约义务;另一方面由于历史资料不完整、不规范,上述事项追溯调整不切实际可行。因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已支付及暂估计提的事业部承包项目后续包干费用计入2021年度的管理费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刘剑洪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暂估计提事业部承包项目后续包干费用是依据公司与相关承包人签订的承包项目目标责任管理协议(原“内部承包协议”)及参照行业的通常做法,更加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林洪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基于本人对装饰装修行业的了解及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的沟通和了解情况,由于本人无法确认公司项目内部承包的具体情况,需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提供充分的关于对公司相关项目认定为内部承包而不属于挂靠的依据。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事业部承包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进行清查并处理的议案》投弃权票。

独立董事赵保卿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经侦立案侦查均至今尚未有结论,而这两项结论直接影响到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进而影响到对事业部承包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进行清查并处理的准确性,因此对本事项投弃权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对相关事业部承包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进行清查并处理,有助于规范公司业务开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说明

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被立案调查。公司对此进行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2021年之前,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减值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通过公司自查后,对2020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需调整2017-2020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付账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按追溯重述法对2020年度的前期差错进行更正。

三、对2017-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对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二)对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三)对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四)对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奇信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追溯调整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刘剑洪、林洪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赵保卿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经侦立案侦查均至今尚未有结论,而这两项结论直接影响到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进而影响到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准确性,因此对本事项投弃权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奇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287,535,074.0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287,535,074.07元,实收股本为225,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1、支付及计提未结清项目后续包干费用

基于公司经营战略转型,要求公司项目负责人集中收回工程款项,2021年度共收回16.53亿元,按照《项目目标责任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项目后续包干费用共计9.56亿元。

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项目目标责任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对未结算完毕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并与部分项目负责人进行全面对账确认,暂估计提了相应的项目后续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收款费用、客户维护费、项目团队激励等)约3.9亿元。

2、资产减值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86亿元。

3、行业景气度较差,公司项目承接更为谨慎,主动放弃了垫资金额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除新增的房建总承包项目之外,公司在手的传统装饰项目较以前年度均有所减少;

4、受严控债务规模、房地产调控政策从紧等外部环境影响,加剧了业主方现金流的紧张程度,导致建筑装饰企业垫资压力较大,而公司本期的经营性现金流也较为紧张,从而进一步影响了施工进度的推进;

5、疫情反复,公司项目所在地如在疫情地区,都会因为管控严格、人员限流等原因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6、公司在2021年下半年启动迁址江西新余的相关工作,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跨省迁移期间出现真空期,给业务开展和承揽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自公司控股股东及经营管理层发生变更以来,新任管理层逐步梳理公司各项业务,完善预算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推进提高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各环节运行效率。

2、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新余市唯一一家政府投融资平台,主要负责新余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城(镇)区域开发、水利水电、旅游开发等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任务,与公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良好的资源互补性。公司将积极发挥自身业务优势和创新优势,更好地与地方国资优势结合,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主业发展。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及借款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投控”)申请人民币22,5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借款划转至公司账户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5.5%/年,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向控股股东新余投控借款5,000万元及人民币,还款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向新余投控申请将该借款本金展期,展期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5.5%/年,在展期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

新余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因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浪平

3、成立日期:2010年5月24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93,300万元

5、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钟灵大道99号(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1013室、1014室)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5560083073

7、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城(镇)区域开发、水利水电、旅游开发、政府工程代建、工程招标、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新余投控股东情况:

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余市国资委”)为新余投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余投控直接持有公司29.9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9、新余投控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1、借款金额:人民币22,500万元

2、借款期限:借款划转至公司账户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3、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即5.5%/年

4、展期用途: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归还存量债务

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1、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2、展期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3、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即5.5%/年

4、展期用途: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归还存量债务

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展期协议文本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新增借款系双方自愿协商,遵循市场原则确定的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为公司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六、累计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新余投控及其关联方累计已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32,9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向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可有效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为公司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遵循市场原则确定的借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相关《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59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奇信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奇信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或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奇信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ir@qxholding.com。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浪平先生,副董事长、总裁雷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刘剑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60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2、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开市起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奇信”变更为“*ST奇信”;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781;

3、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奇信”变更为“*ST奇信”;

(二)股票代码仍为“002781”;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6日;

(四)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向警示;

(五)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公司2021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1条第二款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2、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大力开拓市场业务、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力度、提升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措施如下:

1、积极开拓江西市场

2020年9月,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2021年12月,公司完成工商注册迁址,正式成为注册于新余市的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同时,公司也是目前江西省唯一一家装饰装修类国有上市公司,公司将抓住机遇,积极开拓江西市场,争取为江西的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2、持续拓展房建总承包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奇信建工工程有限公司近两年已中标房建总承包业务超过10亿元。在装饰装修业务大幅下滑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业绩支撑。公司将利用国有平台优势,积极开拓房建总承包业务,扩大市场份额,为公司持续贡献收益。

3、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力度

公司账面资产50%左右集中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受行业整体下滑影响,应收账款近年来回收不够理想。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回收力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司法途径等手段尽快回收应收账款。

4、盘活、变现闲置资产

公司持有大量固定资产,包括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物业,公司名下江南名苑、布吉厂房、全国各地商业办公楼以及部分以房抵款的房产。未来公司将进一步盘点上述资产,盘活、变现部分闲置资产,回笼现金,减轻融资压力,提高资金利用率。

5、不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继续巩固原有区域市场优势地位,增加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和粘性,提升市场占有率。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深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一)联系部门: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2-14层

(三)咨询电话:0755-25329819

(四)传真:0755-25329745

(五)电子信箱:ir@qxholding.com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61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公司14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对于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在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2层奇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联系人:洪洁辉、陈远紫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洪洁辉、陈远紫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1

2、投票简称:奇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7日17:00时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62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

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其中独立董事赵保卿对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投弃权票。独立董事赵保卿无法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无法保证的具体内容及详细说明

独立董事赵保卿无法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或者持异议的具体内容是:会计信息及其受之影响的资产减值、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信息。详细原因是:中国证监会和经侦调查问题尚未有结论。

独立董事赵保卿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或者持异议的具体内容是:该季报的会计信息。详细原因是:中国证监会和经侦调查问题尚未有结论,因为二者有关联。

二、董事会说明

1、公司自大额资金流出事项发生后,已于2022年1月23日向新余市公安局报案,目前已收到了新余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就大额资金流出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到立案告知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截至目前,该事项仍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2、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