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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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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75版)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向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95,423,489.09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9,084,697.82元。

公司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452,420.87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9,90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预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900,000.00元,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83%,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17、2018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均超过30%。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关键阶段,需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近年盈利水平和现金流情况,公司本年度计划将留存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重点用于加大市场投入、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有利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自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和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在上述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内批准按银行要求办理申请授信及贷款的相关手续。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待定。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3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积极履行对财务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相应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及了解。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规定的价格执行,交易及价格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听取了公司内控制度工作建设、完善、执行及检查情况汇报,并充分发挥了指导监督作用。监事会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90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始终坚持现金分红。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压力,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将重点用于公司加大市场投入、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推进。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的回馈股东。

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罗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1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0.83%,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加大市场投入、研发投入和信息产业园建设。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4,696,008.72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83%,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452,420.87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9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0.83%,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我国在战略规划、资金投入上已将智慧交通列为重点支持领域,产业加速发展,场景不断丰富,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开始渗透到交通全链条的各个环节。当前,经济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仍将处于疫情后的经济复苏期。国内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家正以全所未有的力度加强创新国家和数字经济社会建设。公司是国内信息电子领域重要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多年来深耕以智慧交通业务为代表的新型智慧城市产业,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基础。但智慧交通行业的项目普遍存在建设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账期长、回款慢等特点,因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产业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在智慧交管、智慧交运等智慧交通行业细分领域,提供智能化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销售、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化终端(北斗定位终端、视频监控终端)、管理平台和信息化应用软件等。就当前智慧交通行业发展格局,结合公司近年业务发展、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等状况,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关键阶段,需进一步加大对智慧交通、智能化应用等业务的投入力度,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和技术基础,紧抓国家培育和发展智能交通、北斗应用等战略新兴产业的重大契机,围绕信息电子技术产品与服务产业链的技术演进和市场延伸,面向政府管理部门、行业(企业)用户及大众消费者,通过直销招投标和集成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最终用户提供系列智能终端硬件、软件平台和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产品及运营服务,满足市场定制化、多元化、差异化的需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近三年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近年来,公司加大投入培育新产业,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由于公司近3年均处于投入期,主营利润均未实现盈利。

2.当前公司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加大市场投入、研发投入和产业园项目建设,2022年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具体表现在:

1)聚焦主业,大力发展智慧交通业务。2022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市场拓展,聚焦重点业务区域,努力提升经营质量,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2022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加强研发投入,加大对核心技术、核心人才的投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3)建设信息电子产业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产业发展做好充分的产业储备,公司信息电子产业园已动工建设,2022年将按照项目整体施工计划推动建设。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鉴于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关键阶段,需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近年盈利水平和现金流情况,公司本年度计划将留存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重点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有利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项目建设,以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得到了充分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同时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

(2)本次拟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亿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173万元,在批准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度内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等。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注1:“中国信科”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2:“烽火科技”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国务院国资委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通过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的28.6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是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8.63%的股份,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烽火集成、烽火技服、理工光科、武汉众智、信科移动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烽火科技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公司,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技术服务等;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交易金额预计累计不超过1.3亿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

(二)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因此,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一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进行金融合作,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一年。

(二)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于财务公司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39,209万元,所有者权益127,45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9,818万元,利润总额5,269万元,净利润3,975万元。

(三)其他说明

财务公司以“立足集团、创新发展”为经营宗旨,致力于为中国信科所属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专业化金融服务,目前已开展本外币存款、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代理、财务顾问等业务。近三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平稳运行,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表现良好。财务公司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2、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平均水平,不低于中国信科及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同期同类存款平均利率。

2、信贷服务

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外币资金的需求,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贷款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实际利率应不高于公司同期银行贷款的实际利率平均水平,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信科其它成员单位提供同期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二)主要责任和义务

1、公司依照本协议在财务公司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公司对与财务公司履行本协议期间为财务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便利。在公司与财务公司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人事变动、重大诉讼、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及时与财务公司进行通报和交流。

2、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财务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将每月向公司提供其财务报表,并根据公司受证券监管部门和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所需的法律文件、协议、政府批文、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财务公司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财务公司存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三)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公司及财务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 1年。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风险持续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经审计),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开展和内部控制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要求,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风险防范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关于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关于在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八、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已在财务公司共开立3个结算账户,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380.74元,贷款余额为 2,000万元。

九、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已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存贷款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会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事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目录

1、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长江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5、《长江通信与大唐电信财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

6、《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进行,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时间

按照上述规定,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 2021年1月 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2020年度相关科目列报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长江通信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长江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武汉长江通信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提前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包括由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对2022年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负责资金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将对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预留足够的资金用于日常支出。公司使用短期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资产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