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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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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2-044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4、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7、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5,476,59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8、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公司的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专注于超硬材料产业链的研究、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突破,致力于发展成为专业的新材料及其应用的提供商和服务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人造金刚石单晶(普通单晶)、大单晶金刚石及培育钻石饰品,可广泛应用于机械石材、电子电器、光学器件及宝石加工等传统应用领域,也可用于国防军工、航天航空、装备制造、电子技术、医疗器械以及珠宝首饰、艺术品等新兴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现有的主要产品和应用领域具体如下:

(二)行业发展阶段情况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国外首次人工合成金刚石,我国的超硬材料行业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1963年底合成出我国第一颗人造金刚石,1964年制造出第一台如今广泛应用于我国人造金刚石生产的六面顶压机设备。经过近六十年的磨砺沉淀和发展,我国超硬材料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渐强,现在已成为超硬材料大国,超硬材料及制品已经成为国家各项支柱产业解决关键共性技术、实现新一代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点。随着超硬材料及其制品技术和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行业不断涌现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有力地推动了超硬材料行业的转型升级。

人造金刚石行业是超硬材料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作为我国战略新兴产品之一,人造金刚石除了磨、削、切、割等传统应用外,其“材料之王”的特性得到不断的开发利用,应用领域持续扩展,大大提高了各种机械精密加工领域的加工效率、加工质量,尤其是作为高速、精密、数控、微细加工等先进制造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应用于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汽车制造、机床工具、高速铁路、新能源和矿山建材等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成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着我国高端制造业的发展。

据统计,2020年,中国超硬材料行业总产值达50亿元,中国金刚石产量200亿克拉。随着《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河南省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一系列政策、方案的发布与出台,大力鼓励发展超硬材料产业,积极推动中国超硬材料制造技术及工具设备的快速发展,超硬材料行业正迎来历史性的战略发展机遇。

依托在传统工业金刚石领域的合成技术,诸多企业逐渐布局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的生产。培育钻石为人造金刚石制造工艺进步的产物,是近现代科技发展的成果,目前已成为全球钻石消费的新兴选择之一。培育钻石作为一种人工合成的钻石,在品质、价格、环保和科技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产品在晶体结构完整性、透明度、折射率、色散等方面可与天然钻石相媲美,可用于制作钻戒、项链、耳饰等各类钻石饰品及其他时尚消费品。随着培育钻石合成技术不断提高、成本及价格快速下降,以及市场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改变,培育钻石的市场关注度和市场需求显著提升,已成为人造金刚石行业最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

2012年至2015年,培育钻石已在部分国家时尚消费市场零星出现;2016年前后,我国生产的无色小颗粒培育钻石开始小批量生产和销售,但处于不断探索和提升中;2018年后施华洛世奇、戴比尔斯等国际珠宝巨头进军培育钻石饰品市场,国内各大钻石知名品牌也纷纷宣布推出培育钻石系列珠宝,加上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为培育钻石正名等因素推动,培育钻石在行业组织建立、技术规范制定、合成及鉴定技术提升、产能规模和市场份额提高等方面明显进步,培育钻石得到大众的认可;2019年之后培育钻石的接受度已经提升至较高水平,生产成本大幅下降,培育钻石的优势逐步凸显,认可度加速提升;2020年下游加工环节受到疫情影响,一定程度干扰了培育钻石的爆发过程;2021年培育钻石行业进入加速阶段,随着国内外知名钻石品牌运营商和权威鉴定检测机构的加入,培育钻石行业发展逐渐规范,培育钻石特性的不断挖掘,行业标准化进程加快,培育钻石产业发展作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核心体现正在显现,培育钻石迎来黄金发展期,正在逐步成为影响乃至引领钻石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三)行业竞争格局

经过高速发展,我国人造金刚石生产已达到世界首屈一指的规模,占全球金刚石总量的90%以上,河南省作为我国超硬材料的发源地,人造金刚石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0%以上。目前我国人造金刚石行业发展比较成熟,市场集中度较高,竞争格局相对稳定,产销规模领先的企业包括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股票代码:000519)、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72)、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64)等。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超硬材料领域十余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不断强化自主研发,掌握了多项核心工艺及技术,人造金刚石产品质量及产销规模跻身行业前列,并成为国内首家实现大单晶金刚石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目前公司具备集超硬材料产业链的研究、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并逐步由传统工业应用向新兴工业和时尚消费应用领域渗透,致力于发展成为新材料及其应用的提供商和服务商。公司技术水平在超硬材料行业中领先,整体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三。

(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概述

2021年,在疫情反复、限产限电、部分行业震荡等因素叠加冲击下,国内经济增速呈现前高后低走势,GDP全年增长8.1%,保持稳健复苏态势。报告期内,培育钻石热度持续增加,人造金刚石行业整体向好,而公司因涉及多起诉讼/仲裁事项,流动性紧张,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多困难。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和积极向好的市场环境,公司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战略目标与年度经营计划,在困难中紧抓机遇,努力克服不利因素,聚焦主业,强化管理,稳定生产,持续开展人造金刚石工业及消费端布局,经营工作开展整体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2亿元,同比增长63.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93亿元,同比亏损下降3.52%;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8.87亿元,较年初下降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15亿元,较年初下降264.95%。

2021年度,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主业经营,提升内生效能

2021年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专注于人造金刚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主营业务,不断规范、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有效提高人造金刚石的优晶率与产品品质,保障了生产稳定性;同时通过拓展技术实现路径和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公司人造金刚石的粒度范围扩大,并已系统掌握彩钻的批量生产技术;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优化选型工艺,产品分级更加细化,高品级高质量产品比例明显提升,高品级产品供应更加丰富,进一步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样化、高质量的需求。

此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不断规范和完善产品质量反馈流程,收集精准的市场数据为优化营销决策提供支撑,制定灵活可行的价格体系,加强中小型客户的回款管控。随着消费升级、数字化时代到来以及疫情突袭的三重影响下催生了诸多新消费需求,公司借助线上及线下渠道搭建新场景、顺应新趋势,持续深耕于培育钻石领域,从品牌宣传、店铺运营管理等方面,稳步推进培育钻石品牌的塑造与推广。报告期内,公司以自产宝石级钻石产品及自建品牌Brisa&Relucir、MULTICOLOUR为载体,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厦门石材展、培育钻石产业发展座谈会等各类展会、活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自媒体及短视频平台等宣传载体,持续性发布各类与品牌相关的信息,推动公司产品在工业及消费等市场的发展。

(二)重视科研攻关,保障研发优势

公司深挖超硬材料应用潜能,注重市场信息和技术研究的对接,关注金刚石在诸多新兴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及市场应用趋势;公司以自身人造金刚石技术为基,进一步加强相关技术研发、储备,保障持续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产业化优势,利用自主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优势,进一步深化产品应用开发、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对外合作交流与协同创新,提高积极对接知名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开展了更为广泛的技术合作交流。

报告期内,公司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共建的河南省超硬材料智能制造装备集成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正式开放运行,与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吉林大学、郑州中南杰特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系列大型超高压六面顶设备、关键技术及高档超硬材料开发”项目荣获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4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9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六面顶压机外框架及带外框架六面顶压机ZL200610017893.6”专利荣获第三届河南省专利奖。

(三)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公司遵循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生产、技术、销售、采购等部门,通过对入厂原材料、辅材料、备品备件、过程产品、成品及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和监控,以及对产品质量情况的统计和分析,进一步强化产品品质管控,2021年公司顺利取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同时公司积极参加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项目的研发制定,已经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有:国家标准《超硬磨料 粒度检验》《超硬磨料 冲击韧性测定方法》、行业标准《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杂质含量检测方法》《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技术条件》《超硬磨料 静压法合成工业用大单晶金刚石》《超硬磨料制品 电镀金刚石线》、团体标准《培育钻石》、地方标准《培育钻石的鉴定和分级》、企业标准备案《培育钻石的鉴定与分级》。2021年12月8日,公司主持编制的DB41/T 2205-2021《合成钻石 鉴定与分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应用创新型培训培养机制。2021年公司拓宽招聘渠道,优化薪资结构与人员配置,开展技能竞赛、体育竞技、专题培训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活动;启动“菁英计划-班组长训练营”项目,内外训相结合,全面提升现场班组长的管理能力;启动“华晶学院”培训专项,采用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以“学分累计”为考核主线,对高中基层进行针对性全面培训提升;启动“雏鹰计划-管培生训练营”项目,新招募应届本科毕业生充实公司基层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为公司可持续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强化内部控制,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诉讼案件进程,针对不同的诉讼事项内外部律师进行分工分责、协同配合。庭审期间积极应对诉讼并协调沟通相关方,说明真实情况,尽可能减少公司损失,化解债务危机;对法院判决担责的案件与相关原告进行和解,为公司争取权益;对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追偿的案件,逐步制定追偿方案。同时,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与相关方协商,敦促相关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事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暂未消除。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0.3.10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内外部环境,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加快推进风险化解工作,专注主营,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和资金与成本管控,努力提升盈利水平。公司也将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并积极改进完善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65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年末虚增净资产18.56亿元,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21亿元,2020年亏损12.36亿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目前,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

3、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的情形。经询问,公司郭留希先生经过多方筹措,拟以第三方的资产予以偿还。公司也将全力督促郭留希先生落实偿还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余额为30,526.95万元。

因诉讼事项,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目前,公司已委派专人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责任暂未解除。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审理状态,且目前公司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尚未收到相关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关于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具体金额最终以司法机关判决或证监会调查结果为准。

4、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60余亿元。因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同时随着诉讼事项的进展,部分败诉的诉讼/仲裁案件面临大额执行与赔付,存在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股权等资产继续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划扣等措施的可能,且部分担保被执行案件公司能否向第三方追回具有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现金流与持续运营。

对于部分涉及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公司已组织法务、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积极应诉,争取根据关于违规担保的司法解释及相关会议纪要精神等为依据通过司法程序来减轻或免除公司的责任;对于已执行的划扣公司资产的诉讼案件,公司将坚决向相关方追偿,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对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公司努力与相关方沟通协商,争取以和解、分期偿还等方式妥善解决。同时公司加强风险防范与管控,提前做好风险预案,强化过程处理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事项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6项议案审议未获通过,分别为《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6、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国破产企业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获悉公司已被债权人河南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8日就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豫01破申236号】,裁定:对河南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之后债权人林川建筑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豫01破申236号民事裁定书,并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21)豫01破申236号裁定书、裁定指令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林川建筑对被上诉人郑州华晶破产申请,并宣告郑州华晶破产重整。2022年2月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21)豫破终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具体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7、关于股东权益变动事项

报告期内,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与河南华晶、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合同纠纷一案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0)豫01执1343号之三】,裁定将河南华晶持有的9440万股的股票交付山西证券抵偿部分债务。

2021年10月18日根据裁定书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河南华晶持有公司的9440万股股票以物抵债转移至山西证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锐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8、关于暂缓审议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及自行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相关资料,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审议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暂缓审议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宜,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改选。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2-04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董事郭留希之外)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2年4月29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2-045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董事郭留希之外)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2年4月29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 059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持有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中交地产”)股份370,796,949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53.32%),本次计划减持我司股份不超过13,908,673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370,796,949股

占中交地产总股本比例:53.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二)股份来源:我司原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地产”)通过定向增发于2008年12月成为我司控股股东;2018年12月,地产集团吸收合并中住地产,地产集团作为合并方承继中住地产持有的我司股份,成为我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3.32%。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地产集团本次拟减持我司股份不超过13,908,673股,占我司总股本2%。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中交地产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交地产股份总数的2%。

(五) 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

(六)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实施时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承诺的减持最低价。

我司(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增发时,我司名称为“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12月5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增发,中住地产曾承诺:在定向发行中认购的我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其持有的我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若我司股价未达到20元/股,中住地产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的股份。

2018年12月,地产集团吸收合并中住地产,地产集团成为我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相关承诺由地产集团承接并继续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司经过历年分红派息,上述最低减持股价调整为8.05元/股。

(七)承诺履行情况:

地产集团持续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相关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地产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程,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完成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

2、在减持期间,地产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地产集团是我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我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我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地产集团出具的《减持中交地产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