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
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2-014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
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电子有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44,485㎡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发电子”)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发电子拟参与竞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甬土告〔2022〕第05004号出让公告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次竞拍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 5,436.067 万元(具体竞拍金额以成交价格为准,能否竞拍成功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最终竞拍成交确认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等相关事宜。本次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土地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出让方基本情况
本次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竞拍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宁波市原机电园区(江北片)地段,东至金钻路,南至永茂西路沿路绿带,西至JB19-01-08b-02 地块,北至防护绿地
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出让面积:44,485㎡
起始价:地面地价1222元/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1,088万元
四、本次土地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目前公司唯一的生产厂区仅有占地41亩,空间布局促狭,为优化生产经营布局,提高效率,扩大生产经营用地,拓展新产品机会,以满足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目前货币资金充裕,流动性良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因涉及公开竞拍,本次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后续投资建设实施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案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2-015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定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13点30分
2、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71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4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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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鼓励非宁波本地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网络形式参加会议,非宁波本地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另需遵守宁波市外来人员防疫政策并提供会议召开前两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12:00-13:0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717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丽娜、张佳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717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5
电话号码:0574-88169136
传真号码:0574-88169136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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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