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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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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2年第1季度,公司按照既定战略有序开展各项业务,产品销售势头良好,但3月中下旬由于上海地区新冠疫情管控,公司的生产及销售发货等均受到较大限制,公司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降低本次疫情管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注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费用摊销约为492.07万元。若剔除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成本摊销的影响(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则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4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61.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66%。

注:3:研发投入包括费用化及资本化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较去年同期增长72.0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彭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顾建华先生的辞职报告。顾建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顾建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顾建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顾建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邱根永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邱根永先生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邱根永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鉴于邱根永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邱根永先生先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邱根永先生已经报名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邱根永个人简历

邱根永,男,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8月至2008年3月,先后担任海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务经理、法务部长;2008年4月至2009年7月,担任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2009年7月至2014年11月,先后担任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法务部主任、高级主任、执行主任;2014年11月至2019年3月,担任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担任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执行主任。

截至目前,邱根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18003 债券简称:华兴转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窗口期违规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窗口期违规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兴转债”自2022年6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华兴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5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网上投资者未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77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兴转债”,债券代码“11800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兴转债”自2022年6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华兴转债”将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提示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兴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8816 8694

联系邮箱:dongmiban@hyc.cn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0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监事周晔先生《关于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书面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近日,周晔先生的父亲不慎使用其证券账户进行操作,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500股,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为了积极响应当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的政策号召,周晔先生近10天一直居住在公司统一安排的宿舍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父亲不慎使用其证券账户进行操作,于2022年4月26日买入公司股票1,400股,成交价格15.48元;于2022年4月28日买入公司股票100股,成交价格15.41元,累计成交金额23,213元。本次增持后,周晔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

公司此前已预约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为定期报告的窗口期。周晔先生父亲的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第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等规定。本次增持股票属于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行为。

周晔先生意识到违规行为后立即主动向公司报告情况并且已经深刻意识到上述买入股票行为存在违规及负面影响,并就上述违规买入公司股票行为出具了书面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

二、本次违规事项的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周晔先生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公司对周晔先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严格执行。

2、周晔先生自愿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对于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周晔先生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对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

周晔先生就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事项的致歉声明如下:本人已经深刻意识到上述行为存在违规及负面影响,对本次违规操作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本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