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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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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2-03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543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公司收到上述通知书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认真核查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通知书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