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账款融资较年初增长408%,主要为当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在建工程较期初数增长59.83%,主要在本期项目领用材料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下降32.83%,主要为收回股权转让款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46.79%,主要系留抵税金减少所致。
(5)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100%,系本年度新增研发项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69.17%,主要为发放年终奖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22.25%,主要系税费增加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1.54%,主要销售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36.32%,主要系销售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85.90%,主要系销售运费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65.08%,主要系新项目研发支出资本化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51.75%,主要系金融机构借款减少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98.41%,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去年处理报废车辆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05.69%,主要为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51.09%,主要是保证金增加所致。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40.96%,主要是资金发放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89.30%,主要是本年在建工程减少所致。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00%,系收回股权转让款所致。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下降70.68%,主要为对外借款减少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89.80%,主要为本期支付在建工程项目减少所致。
(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较去年同期下降73.49%,主要为借款减少所致。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00%,主要是收到股权激励款项所致。
(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下降88.01%,主要是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22年1月18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全资子公司江苏蓝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沂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8日、2022年1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蓝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与重庆晟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在江苏新沂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蓝丰新材料以货币或自有资产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晟淦新材以高温尼龙生产工艺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2022年1月24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沂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日、1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3、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2月24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授予人数为55人,授予价格为3.00元/股,授予数量为3,385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日、2月26日、4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40,086,278股增加至373,936,278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谷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谷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和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约定,框架协议后续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项目拟投资总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分三期建设。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要根据协议各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披露。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年4月28日,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生化”、“公司”或“甲方”)与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开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戊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甲、乙、丙、丁四方拟共同投资20亿元,于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投资建设中部地区绿色农化和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一)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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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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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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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日常管理机构,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具有充分履约能力。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作为国家九五期间建设的14个精细化工基地之一,是河南省首批重点产业集聚区、河南省唯一以精细化工命名的专业化工园区、河南省一星级产业集聚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省级开发区序列。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合作概况
1、项目名称:中部地区绿色农化和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地址: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
3、项目总投资规模:20亿元人民币(一期总投资5-10亿元人民币),五年内分批完成总投资额。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分三期建设,第一期拟投资异菌脲、敌草隆、苯菌灵、霜霉威、嘧菌酯等部分农药产品;第二期拟投资烟嘧磺隆、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等农药产品;第三期拟投资聚氨酯材料等新材料产品。
(二)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丙、丁四方同意,通过在开封当地,共同组建新合资公司的方式推进项目合作落地。
2、甲方同意,提供光气化中间体及下游农药和新材料等全部的工业化技术支持,保证全部光气化中间体和农药等产品的顺利稳定生产。乙方同意,提供项目所涉及的光气化中间体,保障项目上游全部光气化中间体产品的需求。
3、综合考虑成本和安全因素,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在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内规划不低于400亩的工业用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4、五方同意围绕打造国内国际具有领先优势的单项冠军产品目标,进行高标准的建设,保证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先进性,控制系统的自动化、智能化,严格进行环保安全处理,实现绿色清洁和本质安全生产。
5、戊方争取本项目享受省、市重点项目的优惠政策。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相关产业、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等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的项目,享受相应的优惠和奖励政策,其中,土地政策优惠不低于市内同类企业标准。
6、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完成合资公司的注册设立,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戊方的支持下,争取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相关的设计、安评、环评、能评、规划、土地租赁等前期必要条件,并具备施工条件。
7、本协议签订后,五方各自指派有关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就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尽快开展调研、资质手续办理等工作,全力推进项目的实施。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各方之意向性约定,具体事宜尚待各方进一步协商和明确,存在不确定性。
2、因本次合作方较多,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拟投资金额较大,资金主要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可能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影响的风险,同时本项目实际投入和建设情况将待进一步调查评估及分析后确定,并在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审批、能否顺利实施以及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依据项目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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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总经理刘安平,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谭金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海军,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刘显春,副总经理徐立成,副总经理高志强,副总经理任庆德,因被授予限制性股票,持股增加。除前述情形外,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动。
3、本协议签订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情形。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报备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书》。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2-038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