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接999版)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2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有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2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2022年1月5日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有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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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2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线”)拟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东方有线”)、2022年度预计新增业务事项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含等值外币)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3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计划提供等值不超过25,5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8%。
公司计划中的担保,覆盖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应付款等业务。
公司本年度担保计划,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有线对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东方有线”)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融资业务,按51%的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嘉定区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租赁项目”。
授权有效期:本次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自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股东大会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后,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担保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担保的实施原则:公司发生的实际担保业务,如被担保人为公司非全资控股的公司,公司原则上只承担所持股份比例相对应的担保责任;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须由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或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37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正军。嘉定东方有线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传输广播、电视和卫星的节目和信号,传输视频、音频和数据的节目和信号,利用网络进行多媒体和信息综合功能服务,经营有线网络光纤资源,设计、安装网络工程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嘉定东方有线的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嘉定东方有线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9,462.1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0,845.5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6,464.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369.12万元);2021年度,嘉定东方有线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121.4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69.46万元。
嘉定东方有线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方有线直接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持有东方有线51%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嘉定东方有线的股权比例为26.01%。
三、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对计划被担保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该等担保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在有效期内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负责落实担保的具体实施工作。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批准对外担保计划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该等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批准担保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认可上述担保,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非控股公司的对外担保业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 备查文件
1、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2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未来几年业务发展、投资布局的资金需求,并基于公司目前资产负债情况,现确定公司2022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3%。
一、融资方式及其融资额度
公司2022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二、融资担保
公司债务融资一般采取无担保方式进行,涉及担保业务的,公司将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决策。
三、融资主体范围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或新设的境内、境外控股子公司)。
四、委托授权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所授权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上述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事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或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一)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内,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
(二)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2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2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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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2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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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2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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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资金条线”改为“财务中心”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