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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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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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代表自然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3、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5月21日15:00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sino-essence.com(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21日15: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同时出示杭州健康码绿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行程码带*的股东请主动回避,会议现场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自行承担。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西湖区教工路1号数源软件园12号楼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电话:0571-87318958
电子邮箱:ir@sino-essence.com
联系人:孙娜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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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出具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多次召集公司管理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举行专题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沟通,并对本次标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100,312,337.84元,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二) 2021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合计销售3,050台服务器和550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本期营业收入80,012,920.35元、营业成本72,268,169.55元、资产处置收益1,765,486.09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36,264,500.00元和其他应收款21,918,750.00元。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三)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38,270,6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回性。
(四)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22,903,253.42元的1,050台服务器原托管于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2021年6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年泽达易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10,270,884.06元。会计事务所针对上述服务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苏文、冯雁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推进相关事项的核实工作,及时消除保留意涉及事项的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郭筹鸿认为,由于报告期内主要管理层即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财务总监应岚未能参与及配合本次年报审计,对2021年年度报告各项依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无法提供保证。但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有必要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苏文、冯雁、郭筹鸿
2022 年4 月28 日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并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严格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切实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08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部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已综合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
●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7.42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017.85万元。
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已综合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等突出特点。2021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软件业务出口保持增长,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但是,在疫情持续影响我国、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同行业的竞争对手持续在研发、市场、人才等领域投入大量资金以提升产品的技术及加大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的竞争与挑战。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药健康领域的融合发展,通过“数字化监管”和“医药智能制造”模式,提供覆盖医药全产业链的数字产品矩阵以及解决方案。
根据最新的“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中工业软件突破提升行动的指引以及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公司已推出并持续迭代和升级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业全谱系工业软件解决方案,包括对接自控层的SCADA平台,业务层的MES、PKS、EMS、WMS、LIMS、QMS等,以及以知识服务为目标的数据服务平台、AI服务平台以及智道平台。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研发以及新业务拓展,更好地完善公司医药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901.6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07.42万元。2021年度,由于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重点在研产品的研发进展以及新业务的市场布局,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2.93%。
在2022年,基于发展战略,公司会加大重点产品的研发力度、重大战略市场的资源投入和重要人才队伍的扩充与发展,为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以及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研发创新、生产经营、人才引进等需求。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财务状况等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13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部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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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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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15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亮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3名监事全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改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中所涉数据均以天健审〔2022〕5208号审计报告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全体监事签署了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
天健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提出公司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了服务器托管费7,631,290.00元,因公司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托管方由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事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从而无法确认上述托管费支出用于公司募投项目。
我们十分重视本次报告反映出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七)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八)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2021年,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但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完全消除的情形,我们十分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遵照相关规定,继续强化内部控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消除相关事项及其产生的影响,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具体审计意见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1、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100,312,337.84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2、 2021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合计销售3,050台服务器和550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本期营业收入80,012,920.35元、营业成本72,268,169.55元、资产处置收益1,765,486.09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36,264,500.00元和其他应收款21,918,750.00元。由于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3、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38,270,600.00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回性。
4、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22,903,253.42元的1,050台服务器原托管于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2021年6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年泽达易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10,270,884.06元。我们针对上述服务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二)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应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女士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泽达易盛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37.05万元。泽达易盛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4,740.99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37.05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1.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100,312,337.84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2. 2021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合计销售3,050台服务器和550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本期营业收入80,012,920.35元、营业成本72,268,169.55元、资产处置收益1,765,486.09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36,264,500.00元和其他应收款21,918,750.00元。由于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3.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38,270,600.00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回性。
4.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22,903,253.42元的1,050台服务器原托管于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2021年6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年泽达易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10,270,884.06元。我们针对上述服务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验证上述交易事项的商业实质,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泽达易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特定交易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产生影响,导致发生错报的原因不具有广泛性,该等错报不会影响泽达易盛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泽达易盛公司已就本说明一(二)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理解和认可,尊重其独立判断,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对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及消除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已认识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 公司将针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缺陷深入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控制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改、体系完善的内控闭环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相关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分工与授权、实施与执行、监督与检查,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定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具体审计意见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1、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100,312,337.84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2、 2021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合计销售3,050台服务器和550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本期营业收入80,012,920.35元、营业成本72,268,169.55元、资产处置收益1,765,486.09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36,264,500.00元和其他应收款21,918,750.00元。由于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3、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38,270,600.00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回性。
4、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22,903,253.42元的1,050台服务器原托管于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2021年6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年泽达易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10,270,884.06元。我们针对上述服务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二)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应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女士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泽达易盛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37.05万元。泽达易盛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4,740.99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37.05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1.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100,312,337.84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2. 2021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合计销售3,050台服务器和550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本期营业收入80,012,920.35元、营业成本72,268,169.55元、资产处置收益1,765,486.09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36,264,500.00元和其他应收款21,918,750.00元。由于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3.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38,270,600.00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回性。
4.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22,903,253.42元的1,050台服务器原托管于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2021年6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年泽达易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10,270,884.06元。我们针对上述服务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验证上述交易事项的商业实质,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泽达易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特定交易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产生影响,导致发生错报的原因不具有广泛性,该等错报不会影响泽达易盛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泽达易盛公司已就本说明一(二)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理解和认可,尊重其独立判断,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对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及消除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已认识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 公司将针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缺陷深入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控制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改、体系完善的内控闭环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相关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分工与授权、实施与执行、监督与检查,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定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14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部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8日,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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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0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