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唐世鼎、总经理王钧、总会计师蔡中玉及财务部经理罗京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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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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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滚动使用1.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66天(黄金挂钩看涨)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59天(黄金挂钩看涨)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9)、《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1-14),2021年5月27日披露的《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19),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临2022-02)。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视广告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披露的《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3)。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视广告派出董事、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披露的《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3)。
4、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披露的公告“临2022-06”。
5、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视传媒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22年度与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的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审议通过的框架内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的《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7)、《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2-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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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唐世鼎 总经理:王钧 总会计师:蔡中玉 财务部经理:罗京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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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唐世鼎 总经理:王钧 总会计师:蔡中玉 财务部经理:罗京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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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唐世鼎 总经理:王钧 总会计师:蔡中玉 财务部经理:罗京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16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位,截止到2022年4月29日收到董事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视传媒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2-17”)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视北方变更住所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变更住所为“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6号楼1218号”,并修订《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章程》。上述拟修订项目,最终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的内容为准。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2022-17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4日
至2022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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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未来广告有限公司、北京荧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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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
2022年6月8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2:00一4:00
股东应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B座22层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021-68765168
传 真:021-68763868
联 系 人:贺芳
六、其他事项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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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共青城随锐融通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随锐融通”)持有公司股份1,864,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随锐融通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64,0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2%。其中,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1,539,0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1,864,083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2年4月30日,随锐融通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随锐融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607,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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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