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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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按照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中对于试运行销售收入的规定,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2、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 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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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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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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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5,613,016股,已于2022年4月6日全部转回其普通证券账户。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因公司在2004年至2015年6月期间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于2017年5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海金融法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1,505件(不含撤诉、因重复起诉裁定驳回起诉案件),索赔总额约为2.48亿元,已有生效判决、已调解的案件(并收到法院文书)共计1,472件,涉及索赔金额约为2.08亿元,应赔付金额共计约为1.16亿元。
2、2020年2月,北京市一中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2020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1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2021年10月,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集团”)和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息产业”)的设立并已取得了《营业执照》。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设立的 SPV 持股约66.507%,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 SPV 持股约28.503%,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约4.99%。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信息产业100%股权,成为方正信息产业的控股股东。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全部转入方正信息产业,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方正信息产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因间接控制公司的中国平安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由教育部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通过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未完成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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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毅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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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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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毅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监事会一致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公司内外部信息对公司(含子公司)相关资产进行是否减值判断和减值测试,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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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等资产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压力加大,部分债务违约,对主要子公司方正宽带品牌、客户开发及维护等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叠加国内宽带接入市场竞争持续激烈,导致方正宽带用户持续流失、规模持续萎缩,方正宽带继续落实业务转型战略。面对国内宽带接入市场整体格局的变化,根据方正宽带目前宽带接入业务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其宽带资产未来收益预测情况,方正宽带部分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2021年度公司对方正宽带计提资产减值合计440,759,972.35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77,650,379.45元,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31,918,545.8元,计提在建工程资产减值准备金额8,971,802.28元,计提开发支出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2,539,692.45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9,679,552.37元。对PCB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3,139,779.82元,其中闲置机器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51,627,715.38元。对其他子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5,500,600.00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系统集成业务的存货,在对成本和可实现收入进行筛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发出商品和技术开发成本进行减值计提。生产和销售类型存货,综合考虑库龄、状态、市场价格、订单类型等基础上进行减值计提。
2021年度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为52,951,870.14元。
3、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021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67,481,776.9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税前利润660,488,349.16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
财务部于2018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关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于符合解释第14号“双特征”和“双控制”但未纳入全国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特许经营项目协议,按照解释第14号进行会计处理和追溯调整。
公司根据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公司在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一一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解释第14号的会计处理规定,按照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提供一项或多项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提供PPP 项目资产建造服务、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及维护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执行关于《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公司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 [2021] 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了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财务指标的调整
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执行当期的前期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021年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解释准则第14号-收入》,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公司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追溯调整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报告期,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重述前后无变化。
合并利润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母公司利润表重述前后无变化。
合并现金流量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重述前后无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了更准确的反应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11,644,333.60元。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2021年度公司业绩亏损,同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监事会一致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对象: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
子公司。
● 本次担保预计总额最高不超过427,074.96万元,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合计为11.37亿元。
● 担保逾期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逾期合计为49,494.75万元。
● 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本公告中所述“子公司”均包括“子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对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一、公司拟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如下额度的担保:
(下转10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