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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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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5版)

单位:万元人民币

*系公司为方正国际北京公司就中标沈阳地铁自动售检票线网管理中心系统(ANCC)集成项目后履行其各项合同义务提供连带赔偿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上述担保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该等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利率成本等综合因素向上述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有选择的申请贷款,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4901500

注册地点: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吴建英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包括零售、批发)自产的多层印刷电路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制电路板、柔性线路板,开发高技术电子、通讯等印刷电路板应用的产品,提供多层印刷电路板的电脑设计、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69320863B

注册地点: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孙玉凯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双面、多层刚性和柔性电路板(包含与集成芯片配套的测试板)、高密度互联印刷电路板;机械电子仪器、数码电子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PCB材料的批发与零售(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874621363

注册地点:重庆市

法定代表人:孙玉凯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双面、多层刚性和柔性印刷电路板、高密度互联印刷电路板、刚柔结合印刷电路板、柔性电路板材料、电子计算机配件、数码电子产品的配件制造;机械电子仪器、数码电子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经营范围涉及许可、审批经营的,须办理相应许可、审批经营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4、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21140345

注册地点: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刘建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1144696L

注册地点: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刘建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劳务派遣;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医疗器械Ⅰ、Ⅱ类、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产品研发及样机制造、检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产品设计;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生产(限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委托加工显示器、打印机及耗材、多功能打印复合机、数码复合机、扫描仪、扫描枪、高拍仪、手写屏、警用执法仪;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

6、河南方正智慧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2MA454UUT0K

注册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法定代表人:吴建英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化工程建设;人工智能研发与推广;物联网技术开发与应用;智慧产业相关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基础软件及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河南方正智慧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90%股权。

三、担保协议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该等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利率成本等综合因素向上述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有选择的申请贷款,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有完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该类担保是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在对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合计为11.37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三笔融资租赁已经逾期,逾期净额为11,245.33万元,方正宽带与甘肃公航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一笔融资租赁已经逾期,逾期净额为18,712.44万元,公司为上述四笔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借款人向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9,536.98万元已经逾期。珠海多层以其名下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和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正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争取尽快妥善处理该担保逾期事项。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业务,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存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和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关联董事刘建先生、孙敏女士、胡滨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间、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有利于公司减少管理成本,扩大产品销售。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授权,上述事项一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间、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有利于公司减少管理成本,扩大产品销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1、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1年1-11月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对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的时间范围为自2021年12月1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75亿元,以上事项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以上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三)2022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授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1、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以上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按公允价格,决定日常经营活动中关联交易的实际数量和金额。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常性的资产收购或出售等其他关联交易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连续发生、难以及时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4、为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公司拟暂按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常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执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执行时间自2023 年1月1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注册资本:182.80亿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

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根据中国平安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平安总资产为101,420.2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8,124.05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04.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18亿元。

2、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新民

注册资本:338.00亿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4、15、16、37、41、44、45、46、54、58、59层

经营范围: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中国平安等。

根据平安人寿在其官方网站公开披露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安人寿总资产为36,015.1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773.54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380.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57亿元。

3、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俊

注册资本: 72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07

经验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财务咨询;电子产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装卸搬运;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 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根据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约66.5%、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SPV持股约28.5%、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约5%。目前新方正集团刚设立,尚未有财务报表数据。

4、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生玉海

注册资本:110,252.86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

经营范围:制造方正电子出版系统、方正-SUPPER汉卡、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销售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黄金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包装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方正集团发布的《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披露的说明公告》,方正集团已于2020年2月19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进入重整程序,相关重整工作正在进行,无法按照规定披露财务信息。

根据方正集团公开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方正集团总资产为3,606.14亿元,净资产为654.7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19.13亿元,净利润为14.94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根据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的重整计划,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信息产业”)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平安人寿所控制的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信息产业100%股权,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将间接控制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公司的关联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中国平安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公司的关联人。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方正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目前各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间、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间、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较为畅通,能够有效减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1、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预计资金使用情况,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并办理借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形式、借款利率、借款担保等。

2、同意董事会在人民币50亿元的授权额度范围内,就单笔借款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的借款事项(涉及关联关系除外)无需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由公司经营班子在本决议的授权范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借款事宜,并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借款事宜相关的法律合同及其他文件。

3、上述借款额度授权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请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借款额度包括公司新增及原有贷款续贷,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建先生、孙敏女士、胡滨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建先生、孙敏女士、胡滨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发出通知,并在公司指定网站和报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6086242261L,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首批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截至2021年末人员相关信息如下: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合伙人数量:74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445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5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2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5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为0.4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年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30,076.64 万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 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曹晓雯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1998年8月1日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00年12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专门从事拟上市公司的IPO审计、上市公司的审计、资产重组并购、股权基金财务尽职调查、资产证券化和管理咨询等资本市场专业服务。曾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神开股份、东海新材等多家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史海峰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2013年3月1日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03年6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公司财务尽职调查、IPO审计、发债专项审计及管理咨询等业务。 曾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华依科技、东海新材等多家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刘蓓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于 2002年9月从事审计及内核工作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专业服务。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诚信记录

以上两位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业务的从业经历和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史海峰和刘蓓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曹晓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公司合计支付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项审计费用(含子公司审计费)298万元,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该项费用系基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检查,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1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我们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议案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2)。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3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二)2022年4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91,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回购最高价格61.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9.70元/股,回购均价57.8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9,990,449.90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3月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91,729股。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691,729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依法强制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等被执行人向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和执行费用等。法院已受理公司申请并向被执行人发出(2022)京0108执6571号《执行通知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

(一)执行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一: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二:E-FORD LIMITED 依福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福特”)

(二)申请执行起因

2021年1月,公司客户东方网力为提升履约和支付能力,安排下属公司依福特将其持有的100万股阿尔特股票(300825.SZ)质押给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证明》。2021年6月,公司、东方网力和依福特针对东方网力向公司应付货款2,277.08万元签署了附强制执行条款的《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了相关公证,约定若东方网力逾期未偿还或未全部偿还债务,东方网力和依福特自愿将已质押给公司的100万股阿尔特股票优先作为执行标的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且无需经过诉讼程序;届时公司可以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方网力和依福特放弃抗辩权并无条件提供必要的配合。

因东方网力未按照约定偿还债务,2022年3月,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了《执行证书》([2021]京长安执字第382号),对东方网力的债务履行情况、执行标的等作出确认,公司可持公证书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执行标的

1、应付未付的应收账款债权本金 2,277.08 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债务利息等;

2、因实现《还款协议书》项下债权、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四)可供执行的标的物

1、已质押给公司的 100 万股阿尔特股票。

二、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由执行结果确定。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执行通知书》【(2022)京0108执6571号】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7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