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29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启微”)、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微科技”)、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集成”)、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科技”)、合肥至汇半导体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汇半导体”)、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珐成制药”)、天津波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波汇光电”)、上海波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信息”)、至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至纯”)、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至微半导体”)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1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10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5,652万元。公司预计2022年度担保总额度为2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至纯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5亿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5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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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波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波光电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合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合波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浩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浩鑫洁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度新增综合授信总额为210,131万元,在年度预计新增总金额的范围内。
公司上年存量综合授信情况如下(不属于2021年度新增25亿授信额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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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
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022年度预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此金额为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予公司总的融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融资金额。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抵押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汇票承兑、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8.2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11.75亿元。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自有房产及土地抵押等资产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董会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被担保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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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文件。以上事项有效期为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该事项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7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8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2021年年末数据,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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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众华所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40人。
众华所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亿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0.92亿元。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为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孙红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至纯科技(603690)、普元信息(688118)。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明珠,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卞文漪,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037)、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530)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艳、郑明珠,质量控制负责人卞文漪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艳、郑明珠,质量控制负责人卞文漪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该项费用系基于众华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1.3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6.5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2年4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秀娟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本报告发布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在本报告发布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资金与财务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第二期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层面 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层面 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渊女士、赵浩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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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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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QPC Laser Inc.
QPC Laser Inc.为境外公司,由Light Plus LLc持股70%股权,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1000万股,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及激光器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Light Plus LLc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浩先生持股66.67%。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84万美元,负债总额1,384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341万美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4万美元,净利润为13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平湖波科激光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浩
注册资本:828.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日
注册地址: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兴一路725号203室
经营范围:激光芯片、元器件、模块的设计、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赵浩先生直接持有平湖波科激光有限公司股权23.1986%;通过上海合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复”)及其他企业间接持有共计34.891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110.19万元,负债总额3,880.6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880.6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52.76万元,净利润为-1,025.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平湖科谱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明
注册资本:1176.4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669号内一楼1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赵浩先生任上海科谱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通过其控制的平湖合迈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82.7511%股权,通过上海合复间接持有2.2482%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600.28万元,负债总额3,484.2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84.2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43.84万元,净利润为-1,207.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盛云
注册资本:16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戊楼4123室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537.45万元,负债总额147.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7.8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9.18万元,净利润为-101.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提供劳务服务、租赁办公场地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方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764,365.40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26,949,132.15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2,694,913.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1,930,755.83元,减去上年已派发的现金红利52,121,141.46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24,063,833.31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随着国内下游厂商对半导体设备需求的增长, 公司仍将紧跟客户需求,继续投入对半导体先进制程设备的研发。同时,随着客户产线的持续运营,公司将对设备相关的电子材料及后续服务进行投入;公司高纯工艺系统、光传感系统业务类似于工程建设项目,回款周期较长。
基于上述原因,需要公司预留一定的资金,降低因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三、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发展和提高股东长远回报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半导体领域的业务发展及投资需求,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制订股东回报计划,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资金与财务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
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数量:限制性股票3万股,股票期权26.4万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17.59637元/股
●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将按照《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 回购注销原因
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与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与82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份股票期权与20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3、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公布的《至纯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20万股,授予价格为16.58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6.494元/股);授予股票期权40万份,行权价格为33.16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3.074元/股)。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股份于2020年9月28日解锁并上市流通。
8、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8名激励对象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40.2万股。
9、2021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名激励对象共计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3日上市流通。
10、2021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二)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43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二)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
公司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二(二)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及“二(六)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若在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3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4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7.76元。鉴于公司在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6363元(含税),根据第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7.76元/股调整至17.59637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将按照《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注销工作的后续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修订公司章程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第二、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发表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价格及注销日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而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票注销登记等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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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n.cn)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回购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3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2、申报时间: 2022年4月30日起 45 天内(9:00-11:30; 13:30-17:0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邮箱:dong_ban@pncs.cn
5、联系电话:021-80238290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2年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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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下转10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