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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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正在依据《重整计划》对低效资产进行依法拍卖,公司关联方联创融久通过合法途径公平、公正、公开成为买受人,并非上市公司主动行为的结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后续按正常程序推进该事项。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推进破产重整剥离低效资产,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关联方依法依规参与公开竞价拍卖,最终竞拍成功属于市场化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因资产拍卖成交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
特此说明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3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董事梁先平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董事汪开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朱虎平先生、武宗章先生及叶金鹏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19,245.78万元,较上年312,555.62万元上升2.14%;净利润-253,605.71万元,较上年-121,872.91万元下降108.0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3,805.18万元,较上年-114,385.45万元下降121.89%。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亚太所出具的《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该所及其审计人员以严谨、客观、公允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表决通过了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管理层参照以前年度标准与其具体协商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亚太所出具的审计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36,048.00万元,实收股本为213,289.01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陈尧华先生、程宁宁先生、赵耀先生、孙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审议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届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张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审议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火红先生与张瑞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出具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三位候选人分别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太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三、四、五、八、九、十二至十五议案,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因资产拍卖成交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汪开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因资产拍卖成交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水均先生,195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羽绒行业功勋企业家、中国羽绒行业杰出人物、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羽绒副会长、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乡贤联谊会副会长、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商会副会长、第六届杭州市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区先锋党员。历任萧山轻工机械厂长、萧山东亚羽绒厂厂长、杭州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萧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潢川县东兴羽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水均先生控制的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的股份,许水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勇先生,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荣获“西藏军区退伍军人自主创业人物”、“广汉市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曾任四川省广汉市广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广汉市达瑞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汉市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董事长、潢川县东兴羽绒有限公司总经理、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羽鑫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张勇先生是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一致行动人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尧华先生,中国籍,1963年3月出生,萧山区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杭州萧东陶瓷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至今,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尧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陈尧华先生持有杭州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5%股份,持有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15%股份;杭州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分别系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陈尧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程宁宁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2年06月,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工作内容为投行与基金。2017年开始,先后任信阳华信建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信阳市宏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在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程宁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程宁宁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任总经理。除此之外,程宁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赵耀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11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河南建轩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信阳市鸡公山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河南华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河南德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信阳鼎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赵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赵耀先生在信阳鼎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信阳鼎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赵耀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孙丽女士,中国籍,出生于1982年03月,本科学历,会计师初级职称。历任商城县金源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职务,2021年12月至今任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孙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孙丽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任职。除此之外,孙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金鹏先生,1957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2年2月至2017年8月在中国农机院食品机械研究所(食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从事科研及科技管理工作,曾任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农机院食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叶金鹏先生长期从事食品机械研究、畜禽产品加工工艺及装备研究、行业标准制定以及食品加工工程设计工作。主持和参与制定了多项农业部行业标准;主持和参与完成了多项国家部(委)食品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项目;主持和参与承担了大中型畜禽加工工程50多项。
截至本公告日,叶金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火红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萧山区先进会计工作者、杭州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采购专家库专家、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常委。2004年11月至2006年7月担任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王火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张瑞女士,中国国籍,198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曾就职于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天一美家实业有限公司、信阳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润氏电子科技(信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4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23日(周一)下午14点30分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05月23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05月23日(周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23日上午9:15至2022年0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22年05月17日(周二)。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2年0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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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3、其他有关说明
其中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0、11、12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05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四)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何志峰、刘胜龙
联系电话:(0371)55697517
联系传真:(0371)55697519
邮 箱:liushenglong002321@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1。
2、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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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0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0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3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志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等审计工作中,该所及其审计人员工作严谨、客观、公允。因此,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事项。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丁庆博先生、张胡琼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基本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强调事项的说明。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因资产拍卖成交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通过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的交易结果,将上述资产出售给河南联创融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丁庆博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财政局会计、主管会计,信阳市鸡公山大龙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信阳市鸡公山豫信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丁庆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胡琼女士,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职称。曾任潢川县东兴羽绒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胡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张胡琼女士在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任职,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系张勇先生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张胡琼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4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5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853号《关于核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491,1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7,079,690.00元,扣除承销费用18,050,000.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为839,029,690.00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1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7,929,69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2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6306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37,929,69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5,501.06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4.5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5,386.48元。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38,116,250.16元,2021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8,826.32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月15日,本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潢川县支行、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的余额为48,826.32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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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中原银行营业部419901010170017812账户与农行潢川县支行天驹分理处16754101040002903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未发生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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