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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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1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华数据”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担保额度申请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被担保的控股子/孙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风险年薪收入由固定基础年薪、效益风险年薪、福利和津补贴构成,董事长、副董事长、内部董事效益风险年薪与与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效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挂钩。具体效益风险年薪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其中,兼任总裁、副总裁的董事薪酬按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按公司管理干部的薪酬制度标准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且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咨询以及其他与公司投、融资有关的业务,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收益;并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该项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十六、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商事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具体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的内容作出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客观的了解。经核查,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预计将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一一一一一一 一一一一一一 一一一一一一
陈朝阳 阳建勋 张国清
2022年4月28日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出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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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5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
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担保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19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3.69亿元;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具体用途为对被担保方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保理、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具体明细如下:
(一)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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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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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以往申请的担保根据合同约定继续执行外,剩余担保申请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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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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