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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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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3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2-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简 历

陈宝国,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盐务局)财务处副处长、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山东省盐业集团(盐务局)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处长、人力资源处处长,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山东省盐业集团(盐务局)财务管理部(产权管理部)部长、纪委委员,济南市鲁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纪委委员、财务部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冷茜,女,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管理学硕士。历任鲁银投资集团德州羊绒纺织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鲁银集团山东毛绒制品有限公司、鲁银投资集团德州羊绒纺织有限公司、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部)部长,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2-030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通讯表决结果,会议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商国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公司监事会提名彭馨弘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 选人,任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2-031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监事王亚斌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馨弘,女,1972年出生,文学学士,中共党员。历任山东经贸国际运输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主任助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工作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公告编号:2022-03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19层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 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 1:00-5:00

登记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19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19层

联系电话:0531-59596777 传真:0531-59596767

邮编:250101 联系人:唐猛、刘晓志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 特别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股东、委托代理人关注防控政策,鼓励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佩戴口罩,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会议当天,公司将对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者方可现场参会,否则不得参会。请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上接1094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三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股东大会于2021年6月23日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22年6月23日)。鉴于前述授权期限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23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之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7,740.71万元。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22年6月23日为止)。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23日)。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008号)《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90,828,078.54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190,828,078.54元,实收股本为370,098,349.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4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沛如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鉴于上述情况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3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进行调整,除下列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01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自2022年6月23日延长至2023年6月23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87,740.71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87,740.71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应内容同步调整。公司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调整,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同步调整。公司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应内容同步调整。公司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7,740.71万元。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22年6月23日为止)。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23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ST海医 告编号:临2022-024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晚间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2】0300 号),现将《告知书》内容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等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4 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 5 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

特此通知。”

二、风险提示

后续,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相关规则做出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的决定。如果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将依规依序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ST海医 公告编号:临2022-023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29日晚间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2】030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报,公司股票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应当被予以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将自 5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本所将在公司披露年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五、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大额资金,尚未归还。公司及相关方应当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积极追责,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涉及营业收入事项。公司应当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依法依规对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予以扣除,保证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将根据该《工作函》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及时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 结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ST海医 公告编号:临2022-025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忠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二)《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857,068.9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年末累计余额为-960,616,274.34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38,439,521.05元,实收股本为1,024,805,419.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了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项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平合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七)《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已责成公司进行整改,公司在报告发出日前尚未整改完毕。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八)《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已责成公司进行整改,公司在报告发出日前尚未整改完毕。。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报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十)《公司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曾文先生对监事会议案2、3、4、5、6、7、8、9投反对意见,议案1弃权之理由如下:

“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派驻董事黄坚、派驻监事曾文一直积极勤勉履行董、监事职责,始终秉持上市公司须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的初衷和目标。我们多次在上市公司董、监事会议中提示上市公司应聚集主营业务、稳健经营,积极提升市场营销及顾客拓展能力,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真实、实现高质量增长。2022年初,公司的法人代表无法履职,我们在收到上市公司相关会议通知后,第一时间向公司提出应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并依法合规如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海运派出董监事在禾风医院借款项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司全资子公司览海企业购买昆明锦慧持有的办公楼项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是按照商业实质履行了审批程序,在禾风医院借款项目中提出须按股比同比例贷款并严格用于禾风医院建设,在购买办公楼项目中要求览海医疗核实昆明锦慧是否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并请公司补充提供了项目的可研报告。公司在上述两个项目中存在未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议方案及公告中对资金的使用要求和未依照股东董事、监事要求核实关联关系的问题。

除上述两项董事会议案外,关于公司年审会计师发现的其他审计情况,中国海运及中国海运派出董事、监事并不知情,公司管理层的上述做法同时也侵害了国有股东的利益。我们通过公司的审计初稿第一次了解到公司年度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报告。我们第一时间向中国海运进行了汇报并要求公司与监管机构汇报此事,并在收到上交所监管函后督促公司逐条核实情况、如实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收入的确认事项、大额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等问题;对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报告,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部分大额资金支付未按规定的审批流程和权限执行,导致形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中国海运作为览海医疗的参股股东,无法从各方获取足够证据证明公司的经营数据、关联交易的真实性;无法甄别除公司披露事项外,公司内控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无法从现有材料认可公司对资产进行大额减值的合理性。中国海运派驻董、监事对涉及公司经营数据、内控制度、关联交易、减值准备、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等议案的相关内容无法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上述议案第一至第六项、第十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