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廖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正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2)苏01破申4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6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l 《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公司债权人须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公司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依法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正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廖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正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正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对《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5月11日前完成回复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与《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一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二、2022年一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22年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电子商贸为3C电子产品零售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建议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厂房一1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细情况请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28)。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6、7、8、9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7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虎、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浦特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9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厂房一101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Stocks@pu-sz.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19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证券部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蓉芳

联系电话:0755-23720932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厂房一101

联系邮箱:Stocks@pu-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