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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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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潘正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芦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芦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策略,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和自然人ZHU WEI(朱伟)、丁勇、WANG XIAOHONG(王晓虹)、JIANG RONGZHI(江蓉芝)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共同签署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其中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博创科技9,170,380 股股份、占博创科技当前总股本的5.27%转让给长飞光纤,转让价格为40元/ 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6,681.52万元。本次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博创科技股份。该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正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芦筠 会计机构负责人:芦筠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潘正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芦筠 会计机构负责人:芦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正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芦筠 会计机构负责人:芦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正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芦筠 会计机构负责人:芦筠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正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芦筠 会计机构负责人:芦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正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芦筠 会计机构负责人:芦筠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通知,2022年4月29日,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产业投资公司”)与天通高新现有股东潘建清先生和杜海利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潘建清夫妇”)、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经开产业园区”)、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泛半导体公司”)、海宁市实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实业资产公司”)签署了《关于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次变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20.54%被动稀释至20.0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变动的目的及情况

天通高新作为当地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为海宁产业升级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支持天通高新的发展,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海宁产业投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天通高新投资8,089万元人民币,其中599.3128万元以单向增资的方式入股天通高新,7,489.6872万元进入天通高新的资本公积;投入期限为21个月,期满后无条件由潘建清夫妇共同回购或指定第三方回购方式实现海宁产业投资公司投入资金的退出,除非投资方在期限届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选择继续投资。

天通高新本次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12,807.209308万元增加至13,406.522108万元,潘建清夫妇持有天通高新的比例由78.09%减少至74.59%(其中潘建清由66.74%减少至63.75%、杜海利由11.35%减少至10.84%),海宁实业资产公司持有天通高新的比例由10.07%减少至9.62%,海宁泛半导体公司持有天通高新的比例由4.26%减少至4.07%,海宁经开产业园区持有天通高新的比例由7.58%减少至7.25%,海宁产业投资公司将持有天通高新4.47%的股权。

天通高新持有本公司129,561,81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本次协议的签署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9GKKE2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5号507室

法定代表人:徐斌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7年7月28日至2047年7月27日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经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6,696.88万元,总负债为4,078.33万元,净资产为52,618.5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4.96万元,净利润106.81万元。

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3、本次增资完成后,天通高新的股权结构及其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如下:

4、天通高新未来六个月内不存在增资等影响股权变动的计划。

二、天通高新本次增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潘建清夫妇持有天通高新的比例由78.09%减少至74.59%,天通高新持有本公司13%的股权,故潘建清夫妇通过天通高新的间接持股比例由10.15%被动稀释至9.7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等工作。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8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经事后复核,发现相关披露信息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情况

(一)更正前

原在汇总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项中披露的南京瀚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瀚雅”),截至2021年年末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65,397.10元。

(二)更正后

原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栏披露南京瀚雅的非经营性往来更正至“其它关联资金往来”栏披露为经营性往来和非经营性往来。

二、更正原因

(一)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应收南京瀚雅余额65,397.10元,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仔细复核,重新认定,其中60,000元系2021年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南京瀚雅的履约保证金。南京瀚雅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签订产品经销协议,经销协议约定,在协议签订后支付履约保证金60,000元,另有19,550元履约保证金2021年度已收回。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履约保证金不属于第二章第五条列示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

(二)5,397.10元系原公司职工因项目经营需要到南京瀚雅任职,因职工社保转移与薪资实际发放时间差而产生一个月的社保费用。经复核,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已经转移至南京瀚雅,对应一个月的社保费用最终由职工个人和南京瀚雅分别承担对应部分。该项其他应收款不属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应当归属于其他关联资金往来项目中的非经营性往来。相关款项已于2022年4月28日结清付讫,公司将完善检查和相关流程,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项。

以上更正内容,经过公司年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并发表专项意见,出具了更正后的《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原披露报告其他内容不受影响,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丁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1,929,5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8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本次解除质押后)为7,9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6%。

近日,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丁云峰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