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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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时,按照相关规定,已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的股利或利息(包括未宣告发放股利或利息)。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3,325,712.16元,扣除其他权益工具股息影响46,947,777.78元后每股收益为-0.51元,扣除影响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7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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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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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代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昭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红卫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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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代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昭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红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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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代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昭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红卫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2-1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李明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俞越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2022-2023年度担保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如下对外担保: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65亿元(含)的任一笔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50亿元(含),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5亿元(含),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若担保发生额超过65亿元或其他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仍由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本授权有效期内进行如下调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为全资子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为控股子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独立董事就担保授权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议案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拓展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保证各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2-14号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拓展黄山市场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二级企业(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北京首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公司”)在安徽省黄山市共同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公司,负责黄山区域市场项目投资运营。
合资公司暂定名黄山首联发展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66.67%股权,首旅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16.67%股权,首农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16.67%股权(上述股权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实际股权比例按2/3、1/6、1/6计算)。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设立公司运营黄山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黄山市黄山区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公司,对东黄山国际小镇进行后期管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股权比例10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设立公司运营临河项目商业地块的议案
2020年8月27日,公司与北京昌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竞得“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临河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C片区SY00-0007-6057等地块”(以下简称“临河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临河项目商业地块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为加快商业地块开发建设,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具体运营。
项目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股权比例10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对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人民币一次性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2-1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2023年度
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65亿元(含65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股东大会召开,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如下对外担保: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65亿元的任一笔担保,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1、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50亿元(含),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
2、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5亿元(含),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
若担保发生额超过65亿元或其他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仍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2023年度担保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预计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新发生的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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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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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权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本授权有效期内进行如下调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为全资子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为控股子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了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议案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拓展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保证各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2-1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
房地产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11.95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31.29万平方米;开复工面积673.56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674.29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31.20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51.2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4.37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39.24万平方米;公司实现销售面积9.36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11.27万平方米;销售额50.35亿元,去年同期为37.95亿元。
二、商业地产出租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商业地产持有面积32.51万平方米,商业地产经营额1.19亿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47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了《关于表彰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决定》,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此次共200家单位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此项荣誉的获得,体现了上级单位对公司各项工作的认可,公司将充分利用防护装备建设的良好政策,结合公司现有资源条件,在装备防护领域持续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储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全体员工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坚守实业、创新发展,回报股东、回报社会,为国防装备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1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战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战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战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战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战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战赛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2年4月29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停牌股票000933 神火股份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股票
“神火股份” (000933) 估值调整的公告
“神火股份” (000933)
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2年4月29日起,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神火股份” (000933)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