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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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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太平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30日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

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量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神火股份(股票代码000933)自2022年4月26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2年4月29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规模控制方案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2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对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存续过程中的基金资产净值上限和规模控制方案作出了相关规定,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自2022年4月30日起,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规模控制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规模控制方案如下:

1、本基金设置规模上限(即基金资产净值上限),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总规模进行控制。本基金在存续过程中的基金资产净值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该金额的除外)。本基金管理人未来有权调整本基金在存续过程中的基金资产净值上限,具体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2、若本基金存续过程中某日的净申购(指当日有效申购申请的总量减去当日有效赎回申请的总量之后的增长量,申购包含定投,赎回包含转换转出,下同)全部确认后不会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含100亿元人民币),则该日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在满足销售对象限制和额度限制等其他限制的情况下,将予以确认。

若本基金存续过程中某日的净申购全部确认后将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则该日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在满足销售对象限制和额度限制等其他限制的情况下,将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若出现上述比例确认情形,原则上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会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和定投业务,但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届时基金运作情况作出相关安排,具体安排以届时最新公告为准。对于触发比例确认的情形及具体的确认比例,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但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了解确认比例信息。

3、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2022年4月3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中规定的规模控制方案不再适用,以本公告规定的规模控制方案为准,本基金管理人未来有权进一步调整本基金的规模控制方案,具体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相关公告为准。除本基金存续过程中的基金资产净值上限和规模控制相关事宜以外,本基金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月17日发布的《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和2022年2月10日发布的《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等公告,相关规则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相关规定,包括各销售机构的销售对象、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上限等,并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前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关于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

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2022年5月5日起,本基金的申购和定投限额为“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和定投本基金不超过10万元(申购和定投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未来本基金限额如有调整,则请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5月5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定投业务。自2022年5月5日起,本基金的申购和定投限额为“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和定投本基金不超过10万元(申购和定投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未来本基金限额如有调整,则请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2)本基金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月17日发布的《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和2022年2月10日发布的《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以及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规模控制方案的公告》,相关规则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相关规定,包括各销售机构的销售对象、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上限等,并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前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可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021-61560999、4000288699)或公司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2-018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4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谭纯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473,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3月1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公司股东谭纯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736,842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37%。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保证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谭纯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上表中股东谭纯的“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实则为大宗交易减持期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谭纯的股东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本人在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企业的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7)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计划于2022年3月1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29日,玲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62,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9%,其中2022年4月29日增持公司股份622,3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04%。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2年3月17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以及为维护股价稳定和股东利益,计划自2022年3月18日起(含当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022年4月29日,公司收到玲珑集团的通知:根据增持计划,玲珑集团2022年4月29日增持公司股份622,3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04%。现将本次增持计划截至2022年4月29日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增持主体:

本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实施进展:

(1)2022年3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玲珑集团的通知,玲珑集团计划于2022年3月1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3日,玲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3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3)2022年3月24日,玲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08,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5号)核准,公司已成功发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12,121,212股,并于2022年4月15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72,125,701股增至1,484,246,913股。玲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由42.77%稀释至39.54%。

(4)2022年4月29日,玲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622,3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04%。

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29日,玲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62,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9%,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增持实施后控股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增持实施前,截至2022年4月28日收市后,玲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86,884,79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9.54%。

本次增持实施后,截至2022年4月29日收市后,玲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87,507,09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9.58%。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后续计划

玲珑集团将在约定期限内按照上述承诺继续推进股票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ST圣亚 公告编号:2022-017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9日,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3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公司景区经营业务收入1.32亿元,同比增长101.59%,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旅游服务行业逐渐恢复,同时公司哈尔滨极地公园二期项目开业运营。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动物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82.4万元,同比增长77.42%,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销售收入3434万元,被列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并予以扣除。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不同景区项目门票价格、客流量情况等说明本报告期景区经营业务收入变动的合理性;(2)区分生物租赁及出售业务,结合具体生物种类、产品定价、下游需求及订单签订等情况,说明2021年动物经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以列表形式说明动物经营业务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合作年限、合同主要条款、金额、验收及结算政策、回款情况、与公司关联关系等;(4)结合前期在对公司2020年企鹅销售业务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未能提供企鹅臂环编码管理办法、销售合同对应的企鹅编码及生物档案等关键材料,并且部分重要会计凭证存在更改等问题,说明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效果;(5)结合对营业收入的核实和补充披露情况,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审慎说明是否存在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逐一说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得的审计证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分季度财务数据。报告期公司分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918.31万元、8177.42万元、8109.12万元和1254.51万元,分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96.07万元、-332.38万元、900.51万元和-11930.02万元。营业收入分季度波动较大,同时扣非后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相符。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分季度客流量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营业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往年经营情况相一致,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2)结合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构成项目、期间费用等情况说明第二、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差异原因及第四季度大额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其他应收款。公司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7643.33万元,账面价值1952.49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将对New Zealand Business Council Ltd.(以下简称新西兰公司)的预付款项转至其他应收款核算,合计余额2330.09万元,账龄均在2年以上,本期计提1418.26万元坏账准备。根据公司前期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司与辽宁迈克、新西兰公司签署白鲸购买合同,辽宁迈克作为代理商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未按约定向公司退还剩余款项。同时前期购买的海象、企鹅及海狮均未发货因此挂账于预付款项。此外,公司还就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三亚鲸世界海洋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补充计提坏账准备合计约350.68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与辽宁迈克及新西兰公司的具体交易进展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交付情况、款项回收情况以及实际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并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依据、合理性;(2)辽宁迈克未按约定向公司退还剩余款项的原因,相关债务人与公司及大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长期未收回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3)针对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三亚鲸世界海洋馆有限公司相关其他应收款补充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合理性以及为回收上述款项是否采取了诉讼等必要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长期股权投资。2020年报显示,公司持有三亚鲸世界海洋馆35%的股权,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但年审会计师未被三亚鲸世界海洋馆允许接触其财务信息,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事项属于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2021年年报显示,年审会计师对三亚鲸世界海洋馆执行审阅程序,公司对该笔股权计提1739.48万元减值准备,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692万元。请公司:(1)结合投资标的决策流程、董事派驻及持股比例等说明2021年公司能否正常参与三亚鲸世界海洋馆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是否能对其有效施加重大影响;(2)补充披露对三亚鲸世界海洋馆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参数、假设及详细测算过程等,说明减值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在建工程。公司2021年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4.18亿元,主要为营口鲅鱼圈大白鲸世界海岸城项目和大白鲸千岛湖文化主题乐园水下世界项目,上述两项目当前工程进度分别为68.61%、40.52%,去年同期为61.72%、32.65%,同比增长缓慢。请公司:(1)分项列示上述两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开工时间、具体建设进展、预计完工时间、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匹配、报告期内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2)结合各在建工程的项目总投资、预计剩余资金需求、公司营运资金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充足资金来源支持项目正常开展,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6、关于预计负债。年报显示,公司依据2021年诉讼案件的最新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共计10,980.70万元,其中,公司因与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纠纷计提预计负债8,500.44万元,公司因与营口金泰珑悦海景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计提预计负债1,699.87万元。请公司结合案件进展、判决时间,说明报告期内预计负债计提依据及标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7、关于控制权。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湾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星海湾投资前期多次在回复函中表明其已失去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二者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异。请公司:(1)结合董事会席位、股东大会表决情况等说明目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归属,并说明相关认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请律师事务所及全体董事逐一发表明确意见;(2)向星海湾投资核实并披露其对公司当前控制权状态的意见以及未来安排。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复本所问询时间不计入时限,公司应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经核查,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二、股东信息(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需要更正,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更正后: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