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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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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9版)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4月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崔光灿)

作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崔光灿:崔光灿,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0年至2003年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3年至2006年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博士学位。2006年至2008年在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工作,任经济所副所长。2009年至今,在上海师范大学工作,任商学院教授职。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更加了解本行业的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经过深入了解、认真讨论,均同意了公司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本人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正在积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积极完善。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支付薪酬的金额、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更换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履职后,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的出席情况如下: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光灿

2022年4月29日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朱安达)

作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安达:朱安达于1975年至1978年就读于上海海运学院轮机管理专业;1987年至1988年于上海机械学院系统工程硕士班学习;1978年至1984年在上海海运学院轮机系,任辅导员、办公室主任;1985年至1994年在上海海运学院校长办公室,任副主任;1995年至1996年在上海海运学院产业处、资产管理处,任处长;1997至2000年在上海育海航运公司,任总经理(法人代表);2001年至2007年在上海市教育企业管理中心,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2008年至2014年,在上海高校技术经纪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法人代表);2014年至今在上海张江高校协同创新研究院,任理事长(法人代表);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更加了解本行业的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经过深入了解、认真讨论,均同意了公司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本人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正在积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积极完善。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支付薪酬的金额、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更换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的出席情况如下: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安达

2022年4月29日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杨颂新)

作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颂新于1983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获学士学位;1990年至1993在美国奥本大学计算机专业就读,获硕士学位;2003年至2005年,在日东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工作,任CEO;2005年至2010年间,在美国国际商业协会中国区分会,任总经理一职;2010年至今,在金卫医保信息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任COO。2016年2月23日起,任天永智能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更加了解本行业的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经过深入了解、认真讨论,均同意了公司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本人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正在积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积极完善。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支付薪酬的金额、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更换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的出席情况如下: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颂新

2022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895 公司简称:天永智能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锐朗舸动力机械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天永锂电科技(太仓)有限公司、上海荣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科天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永锂电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江苏天永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天永晨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州蓝格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江苏天永昂亿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及人力资源管理、资金活动管理、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管理、合同管理、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告管理等主要业务流程。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项目建设风险、技术创新风险、成本费用控制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销售策略风险、内控体系建设风险。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 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 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良好,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重大缺陷,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2021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梳理、优化业务执行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荣俊林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荣俊林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由董事长草拟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崔光灿、朱安达、杨颂新分别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草拟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总结了2021年度工作情况,并草拟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456,739,971.15元,净资产总额为599,946,538.12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503,760,947.77元,同比减少0.62%;实现利润总额-445,397.45元,同比增加116.9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7,655.79元,同比减少40.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420,709.45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监高薪酬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为积极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独立董事2021年薪酬为税前9.43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计划,为满足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商业银行实际审批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授信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其中含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组成。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的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荣俊林先生、荣青先生、吕爱华女士、荣玉岩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崔光灿先生、朱安达先生、乔军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良龙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由监事会主席王良龙先生草拟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监事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456,739,971.15元,净资产总额为599,946,538.12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503,760,947.77元,同比减少0.62%;实现利润总额-445,397.45元,同比增加116.9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7,655.79元,同比减少40.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420,709.45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7,655.79元,公司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71,148.08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484,907.71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94,780,922.54元。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080,8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并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等综合考虑,该项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品质与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天永智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未有违反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对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良龙先生、喻宗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主要是为支持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公司计划的扩大锂电设备产能建设、拓展锂电池智能装备、光伏智能装备、汽车制造、物流仓储、数字化工厂等业务方面支出较大,新签和意向订单金额呈上升态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需保留一定利润用于投资资本金及日常生产经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7,655.79元,公司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71,148.08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484,907.71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94,780,922.54元。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080,8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主要细分市场为智能装备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锂电池生产商、数字化工厂等。根据数据,截至2021年,我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达到575亿元,同比2020年增长超100%,主要得益于动力领域的快速发展和新能源汽车的产销两旺。随着动力电池需求的激增,锂电设备市场迎来新一轮高增长。其次,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锂电市场需求结构发生变化,产品转型及设备更新进一步扩大锂电设备市场需求。近年来,国民经济重点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能源资源环境的约束,对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未来5-10年,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将迎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在研发投入、扩大锂电设备产能建设、拓展锂电池智能装备、光伏智能装备、汽车制造、物流仓储、数字化工厂等业务方面支出较大,新签和意向订单金额呈上升态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需保留一定利润用于投资资本金及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客户不同特点的需求而进行的前期研发到投入生产再到最后的安装调试,项目的整个时间周期跨度较长,加之较长账期时间,公司收到客户资金的时间相应也比较长。公司通常实行3-3-3-1的付款账期方式,当客户付完定金时,公司已开始投入研发及生产制造准备,包括研发团队的组建、各种物料及加工件的购置,都需要资金投入,加之近年来业务订单的增多,因此公司对资金需求较大。

3.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456,739,971.15元,净资产总额为599,946,538.12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503,760,947.77元,同比减少0.62%;实现利润总额-445,397.45元,同比增加116.9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7,655.79元,同比减少40.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420,709.45元。新签订单金额呈上升态势,预期公司未来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从股东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提出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0元(含税)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5、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发展主营业务,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的现阶段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将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订单拓展及业务成本的投入。该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品质与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并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等综合考虑,该项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品质与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永智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4号文核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的1,9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790万股增加至772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790万元增加至7720万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35,37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32,193.84万元。

截止2018年1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8]0000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50,200,288.4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2,741,270.76元;于2018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200,288.4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06,676.8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178,310.59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310069079018800066779,该专户用于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6630188000286806,该专户用于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于2018年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用的自筹资金2,274.1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4月16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020年3月26日和2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8月27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20年8月26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3月27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公司到期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2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0月26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500.0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已批准的人民币13,000万元额度基础上再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018年5月1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和“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相关延长。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相关延长。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相关延长。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3月13日,根据天永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化,计划建于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自有用地上。同时,拟变更原项目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999号,公司租赁的面积为3,000平方米工业厂房内,现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计划自建的厂区内。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不变。

以上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2019年3月29日,上述募投项目变更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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