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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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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一、本计划概述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的《关于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告知函》,因雅化集团整体投资规划需要,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542万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含本数)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变动系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本计划实施后,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51,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雅化集团整体投资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5、拟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542万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含本数)。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雅化集团将根据其整体投资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系雅化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雅化集团出具的《关于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及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购买了人民币38,000万元的“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123期A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38,000万元,获得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691,587.51元,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2022年第1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36个月)2022200136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3、存款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

4、起息日:2022年4月26日

5、到期日:本产品期限36个月,可于到期日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3.35%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以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臻选”第40期

(1)产品代码:SUZ027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4月27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3年4月24日,2022年7月开始每月观察一次是否敲出。

(6)预期年化收益率:0.2%或4%或6.55%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939期

(1)产品代码:SUZ018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2,4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4月27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5月30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1%-4.5%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产品名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1月期554号

(1)产品代码:SUZ200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4月27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5月26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40%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4、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940期

(1)产品代码:SUZ019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2,8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4月28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5月30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1%-5.1%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5、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944期

(1)产品代码:SUZ271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2,9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4月28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6月27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5%-3.94%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6、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臻选”第42期

(1)产品代码:SUZ029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4月29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3年4月25日,2022年5月开始每月观察一次是否敲出。

(6)预期年化收益率:2.0%或4.36%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7、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945期

(1)产品代码:SUZ272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2,9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4月29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6月27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5%-3.94%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8、产品名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1月期555号

(1)产品代码:SUZ208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4月29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5月30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40%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9、产品名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2月期261号

(1)产品代码:SUZ209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存续期起始日:2022年4月29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6月27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55%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8,0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本息回单及相关业务凭证;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相关认购协议及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关于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95,场内简称:物联网50ET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2年4月29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关于易方达中证装备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装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中证装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2910,场内简称:高端制造,扩位证券简称:高端制造ET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2年4月28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公司聘任王成为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聘任周琼为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上述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附简历:

王成先生,经济学硕士,具有14年证券从业经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多资产养老金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年金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周琼女士,金融硕士,具有8年证券从业经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曾任凯仁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支持专员、研究员。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股配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发行人刊登发行公告前A股与H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最终配股价格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6元/股。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表: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1),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04月0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2年4月29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77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最高成交价为5.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8元/股,成交总金额29,997,03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符合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相关人员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77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若回购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按照截至2022年4月29日的公司总股本 579,572,284股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2)如果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未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五、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六、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4,970,551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3,643,8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8,742,638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2年2月28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对启迪环境涉嫌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城发环境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即城发环境向启迪环境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份,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启迪环境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城发环境将承继及承接启迪环境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一)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城发环境,股票代码:000885)自2021年1月11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于2021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25日开市起复牌。

(三)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四)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原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了前次吸收合并协议重新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五)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1月23日和2021年12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六)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七)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3日、2022年4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三、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基于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通过与双方股东汇报沟通,经交易双方讨论研究,将在积极配合监管机构调查及内部整改的同时,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待立案调查结束后,双方将根据调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择机履行相关程序进一步研究吸并事项,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启迪环境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将对本次交易的进程产生一定影响,后续双方是否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或终止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