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中欧光熠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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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欧光熠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2年3月2日起生效,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如该日历年度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日历年度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本基金将自2022年5月5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下同),单个账户单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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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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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 日常转换转入业务
4.1 转换费率
4.1.1 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4.1.2在本基金认购所得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内,基金管理人只办理转换入业务,本基金认购所得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才开始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和转换转出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
4.1.3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中欧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本次仅开放本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4.2.2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已开通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4.2.3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0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保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8)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9)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直销机构支持A、C份额的定投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每期定投申购金额起点为1元。其他销售机构的最低定投起点金额高于上述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
5.2 定投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下述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及终止定投业务等事项时,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下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楼;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5.2 其他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光大期货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9),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2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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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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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度)》(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056号),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高科”、“标的资产”)2018、2019与2021年度完成承诺累计净利润,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无需业绩承诺补偿。现将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404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望高科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在考虑补偿期间内利润分配的影响后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相比,没有发生减值。
根据公司与盛虹科技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盛虹科技相关业绩承诺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募集期限的公告
建信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4856;C类份额基金代码:014857;F类份额基金代码:014858)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08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已于2022年4月19日起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4月29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建信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建信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2年4月29日调整至2022年5月20日。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30日
关于建信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建信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建信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物联网ETF基金,代码:159897)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2年4月29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及《建信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或登陆网站http://www.ccbfund.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部分数据金额因涉及“万元”单位填列错误,现予以更正。更正前后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更正前: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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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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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之“(1)委托理财情况”
更正前: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
更正后: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无其他更正。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和定期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完成暨酒店开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36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完成暨酒店开业的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送出日期:2022年04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经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履行报备程序。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30日
因中植集团整合旗下基金销售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唐鼎耀华”)等几家基金公司整合至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自2022年5月5日起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终止唐鼎耀华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本公司基金在唐鼎耀华已经无保有份额,相关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情况将不再列示该销售机构信息,请投资者妥善做好安排。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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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以下简称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并投入试营业,经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8日正式营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决定启动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升级改造总面积22500平方米,投资总金额为3,995万元。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对升级改造项目增加投资980万元。增加投资后,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为4975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和2021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和《公司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增加投资暨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二、对外投资进展的情况
截至目前,酒店升级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并投入试营业,经公司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8日正式营业。
三、对公司的影响
酒店投资经营板块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板块之一,本次酒店升级改造的完成将实现酒店转型,提高“君逸”品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酒店业务稳定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