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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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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成湘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维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免费阅读市场发展机遇,发挥公司在内容、运营、商业化等全价值链的综合优势,显著加大营销推广力度,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28%。同时,公司继续加大中长期投入,加大组织建设力度,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51%;持续深耕基建,研发费用稳中有升。

虽然短期投入力度的加大对公司短期业绩有较大影响,但是报告期内公司平均月活用户数达 1.6亿,较去年同期显著增长,活跃用户数量的高质量增长,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成湘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维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丹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成湘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维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成湘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维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丹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前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前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23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于2021年7月26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收益凭证,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万元,产品期限为553天(274天后可赎回)。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022年4月28日,日星铸业赎回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0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5,592,240.62元。

2022年4月28日,日星铸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33150199503600003245,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的结构性存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日星铸业于2021年7月26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享553天210726专享固定收益凭证认购协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享553天210726专享固定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享553天210726专享固定收益凭证补充协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享553天210726专享固定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等,购买了固定收益凭证。产品于2022年4月27日到期,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进行了兑付,赎回金额为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36,792.4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223,139,154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68,355.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依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审计办公室、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结构性存款的相应损益情况。

5、本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日星铸业于2022年4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示例》购买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上述理财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三)其他说明

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国有股份制银行,证券代码为601939,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51.4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7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2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2年1月4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和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宁波东海银行象山支行、宁波银行五乡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并赎回,理财专户内资金已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无继续在该理财专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后注销该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以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注销手续。

具体注销的理财专户如下: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近日,根据宁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甬自然资规告[2022]04003号),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最终以人民币200,613,812元竞得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WX02-08-42地块(五乡镇镇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公司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02122022B00281)。

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竞拍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受让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上述拍卖地块均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

4、出让人同意在2022年7月19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5、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亿零陆拾壹万叁仟捌佰壹拾贰元(小写RMB:200,613,812元)。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费税。

6、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零壹拾贰万元(小写RMB:40,120,000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7、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在2022年5月4日之前(含当日),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8、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期限为36个月,在2023年1月19日之前开工,在2026年1月18日之前竣工。根据规定,受让人应在项目开工、竣工前10天,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书面申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申报延迟原由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将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后续公司产能提升储备土地。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目标,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不超过成交价款的20%部分,超过部分转为预付款)。

2、公司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鄞州区五乡镇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3、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