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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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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63版)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注意事项:

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影响,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身体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于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烦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公司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02 投票简称:绿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2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召开方式为:现场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监事会对公司 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使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精神,忠于职守,勇于开拓,诚信勤勉。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3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

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项和第(三)项有关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由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项和第(三)项有关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月25日、2022年3月5日、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2条,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3条、第9.3.14条,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深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其他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32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减值,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7.62万元;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存货和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15.43万元。另外,公司对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核销588.85万元,对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转销64.31万元。

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度,公司已对子公司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549.15万元。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33.05万元。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资产核销588.85万元,资产转销64.31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核销588.85万元

2021年度,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核销588.85万元,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对应收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之违约金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公司已于2021年度对该债权进行了账务处理,并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588.8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转销64.31万元

2021年度,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转销64.31万元,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花都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对外销售的车位,该车位已于以前年度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4.31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33.05万元,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减少733.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34.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534.11万元。

2021年度公司核销资产合计588.85万元,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全额信用减值损失,故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2021年度公司转销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4.31万元,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增加64.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57.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57.88万元。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一

现金管理受托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2019号收益凭证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2年4月28日到2022年6月6日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2.35%-2.55%

● 委托理财产品二

现金管理受托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全天候指数22021号收益凭证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2年4月28日到2022年10月27日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0%-4%

● 委托理财产品三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9407期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2年4月28日到2022年7月29日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预期年化收益率:1.6%-3.35%

● 委托理财产品四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1700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2年4月29日到2022年7月28日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1.85%-2.7%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一:

委托理财产品二:

委托理财产品三:

委托理财产品四: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协议书主要条款

委托理财产品一: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收益凭证产品合同》,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2019号收益凭证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委托理财产品二: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收益凭证产品合同》,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全天候指数22021号收益凭证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委托理财产品三: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协议》,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9407期产品,金额为80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委托理财产品四: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收益凭证产品合同》,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1700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金额为30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二)产品说明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2019号收益凭证、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全天候指数22021号收益凭证、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9407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1700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2019号收益凭证、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全天候指数22021号收益凭证、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9407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1700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产品,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建立理财台账,与产品发行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动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上述实际收回本金按照最近十二个月内所有收回情况统计,其中包括部分十二个月前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回。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2-035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0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公司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苏新国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毛洪强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徐启文、财务总监王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1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6、13是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6、7、8、10、11、12、13是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0、1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山山、陈崇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设计总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