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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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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2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86号),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对如下事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进行书面说明。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1.26亿元、30.19亿元、25.31亿元,连续三年下降;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3.04亿元、-2.5亿元、-5.40亿元,连续三年为负。报告期内,你公司太阳能电池板(组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毛利率为-4.96%。请你公司:

(1)结合经营环境、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竞争能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为负的具体原因,并说明你公司持续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应对措施。

(2)结合主要成本、产品价格、竞争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经营环境、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竞争能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为负的具体原因,并说明你公司持续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应对措施。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9.90亿元,比2021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121.04%。截至目前,公司组件在手订单约为31.14亿元,支架在手订单约为5.94亿元,边框在手订单约为0.55亿元。2022年刚过去三分之一的时间,公司一季度完成的营业收入和目前在手订单约为47.53亿元,接近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的200%,公司经营向好,持续经营能力稳定。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且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为负,主要是2018年“5.31”光伏新政后,国家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此外,2019年末海达集团债务危机全面爆发,公司及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因与海达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互保关系,致控股股东爱康实业不得不实施了重整,至2020年末相关重整计划才执行完毕。叠加电站欠补和控股股东爱康实业破产重整导致公司融资环境恶化,资金链偏紧,公司相对传统的边框和支架业务有所收缩,使得整体营业收入和利润下滑。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延迟复工,物流及人员流动受限,产品签单变缓致部分客户订单无法落地、订单交付延期等。此外,随着疫情在全球的蔓延也使得公司在海外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销售放缓,进一步引起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下降。

面对困难,公司充分利用多年深耕光伏市场、熟悉行业技术发展的优势和积聚的技术优势,积极布局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抢占太阳能电池组件市场。目前已建有浙江湖州、江苏苏州、江西赣州、江苏泰州四大组件制造基地,且均已实现量产,可兼容生产166/182/210不同尺寸及不同版型组件,兼容PERC及HJT不同电池技术、半片及多主栅组件技术,产线布局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能属于行业优势产能。公司2025年预计将实现组件自有产能21.4GW,合资产能20GW,合计产能41.4GW。公司2021年一2025年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产能布局规划如下:

在提前布局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的同时,公司也积累了较为优质的客户资源,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央企、国企合作:公司已与浙能集团、三峡电能、华润电力、中国电建、张家港经开区等央企及爱康制造基地区域的地方国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重点聚焦光伏电站全面业务合作,带动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同时,借助爱康15年来光伏配件领域优势,深耕爱康边框、支架等优质客户,实现产业协同和客户资源共享,实现高效太阳能组件销售落地转化。

2、海外渠道:一方面,借助爱康传统优势市场,通过与日本多年合作伙伴共同拓展合作,在爱康生产基地建立生产车间,推出适合日本市场的高溢价太阳能组件产品。另一方面,利用爱康欧洲、澳洲分公司渠道,实现本地化销售及服务。欧洲、澳洲分布式市场火热,价格敏感度较低,对高颜值、高性价比组件市场偏好更高。高效太阳能组件具备更高发电量和更低度电成本,会让EPC业主有更好的长期收益。

3、电站改造:国内外有约750GW+的存量旧电站将面临技术改造升级,爱康高效电池组件作为高效率、高发电量的代表,是重点潜在开发市场。

公司正在打造70+人国内销售队伍以及50+人海外营销团队,国内销售队伍将构建南方区及北方区销售区域,同时打造以重点省市布局,多点覆盖的内销网络,拓宽广泛的行业客户资源和上下游供应链资源。海外营销团队将设立德国、巴西、印度、澳洲、沙特、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办事处或分公司。

公司建立以高效太阳能组件销售、服务为主体的营销中心,分设海外销售公司和国内销售公司,分区域管理和市场布局。针对国企、央企重大战略客户,设立战略客户部,重点围绕战略客户开展服务对接。同时设立综合销售部、市场部、销售支持部及其他职能部门为销售提供市场、技术、商务、财务、风控、人才等配套支持,为组件销售保驾护航。

综上所述,公司战略转型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已初见成效,随着公司新投项目产能逐步释放,公司经营向好,持续经营能力稳定。

(二)结合主要成本、产品价格、竞争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

随着全球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平价上网时代的来临,单一光伏产品在不叠加产业链利润的情况下,毛利被逐渐压缩,参考同行业数据可见组件加工毛利率基本在10%以内。组件主要成本由材料成本和制造成本构成,其中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比超90%,主要材料包括电池片、边框、玻璃、EVA胶膜、背板、接线盒、焊带等,其中电池片占产品成本约60%,边框约占8%。因此,组件毛利受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2021年由于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和公司产能未充分释放,致公司组件毛利率为负。

1、组件市场价格涨幅低于主要材料涨幅。

2021年,受上游硅产能紧张,硅料价格由8.5万元/吨涨至23.06万元/吨,上涨幅度171%,推动电池片价格大幅上涨。与此同时,大宗商品铝、铜等价格均大幅上涨。2021年166硅片组件市场价格由年初1.64元/W上升至年末1.91元/W,上涨了16.46%。同期,电池片市场价格由年初0.863元/W上涨至年末1.052元/W,上涨了21.90%。铝锭市场价格由年初15,590元/吨上涨至年末20,350元/吨,上涨了30.53%。同时,EVA价格前三季度较为平稳,第四季度受能耗双控、胶粒紧张等因素影响,价格也大幅上升。材料价格的上涨极大的拉低了组件毛利。

①电池片市场价格如下图所示

②铝锭市场价格如下图所示

组件作为光伏行业的下游产业,面对上游的涨价压力,会有一定的价格传导,但价格传导是滞后的。2021年绝大部分央企的组件招标在上半年已经确定,当时组件价格尚在1.6-1.7元/W附近。而实际上,随着硅料、硅片价格的持续上涨,组件成本迅速被抬高,最高点时组件报价重回2元/W时代。另外,公司销售订单的确定都会有一定时间的提前,这导致全年组件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组件售价传导的滞后性及增长幅度,无法覆盖原材料涨价带来的影响,进一步导致组件毛利空间减少。

2、同行电池组件公司毛利率整体下滑

我们选取了未叠加整个产业链利润的单组件产品同行业公司做比对,具体如下:

注:数据来源于上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

通过上表可以看到,受市场环境影响,近两年同行业企业组件毛利率均不高,部分企业毛利率为负。公司毛利率情况与同行业企业基本一致。

3、组件市场竞争状况

根据行业有关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末隆基、晶科、晶澳、天合等前十大组件厂2021年度的出货量约为160GW,在全球经济受疫情影响情况下仍较2020年有一定增长,光伏产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此外,随着全球“碳中和”目标的推进和光伏度电成本的经济性凸显,预计未来全球光伏产业将保持高速增长,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为了抓住产业发展的契机,各光伏厂商正在积极加速扩张,短期内加剧了产业竞争状况,挤压了组件厂商的产品毛利水平。但随着公司核心原材料高效光伏电池片业务布局逐步趋于完善,通过技术推动产业一体化的方式,有力的抓住产业发展契机,可稳步提升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竞争优势和毛利率水平。

4、公司产能未充分释放

公司通过江苏张家港、浙江长兴、江西赣州高效电池及组件生产基地的产能扩充,以获取一定的市场地位,并以异质结电池作为切入点,力争成为高效异质结领域领军企业。而随着各基地投入生产,公司将形成规模生产效应,控制生产成本。2021年,公司浙江长兴基地产能处于爬坡状态,营销及管理逐步跟进,因投产初期,产能释放中,导致单位固定成本、能耗、人工等均较高。

综上所述,在市场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同行业单组件产品毛利率都下滑,公司作为二线品牌,在一线厂商竞争占优,且公司新产线产能爬坡、产能释放不充分致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公司组件产品毛利率出现负数。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并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3)检查销售合同中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对于光伏产品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光伏产品出口收入,获取公司主要海外客户的基本信息,了解客户性质是经销商还是终端客户,观察企业财务人员登录海关系统查询出口额,并复核导出数据,检查获取的国际资信报告,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对于光伏电站收入,取得与电网公司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收款银行回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电价批复文件、查询国家或相关政府部门对于光伏电站的补贴政策;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选取样本,实施截止测试,核对出库单、签收单、验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和应收账款余额;

(7)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发展规划,获取苏州、浙江、赣州三个电池组件生产基地未来盈利预测。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持续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未发现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毛利率为负存在重大异常。

2、截至你公司年报披露日,你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85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3亿元,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7亿元,其他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91亿元。上述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76亿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94.34%。请你公司:

(1)说明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预计负债计提情况、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及其充分性(如有)、是否属于关联担保、担保原因及必要性、履行审议程序的日期及会议届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告编号、是否构成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2)自查相关担保的风险状况,并充分提示大额对外担保的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有相关计划逐步降低对外担保金额。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预计负债计提情况、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及其充分性(如有)、是否属于关联担保、担保原因及必要性、履行审议程序的日期及会议届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告编号、是否构成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对外提供担保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涉及关联方担保事项,关联董事、股东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公司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负债计提情况、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及其充分性(如有)、是否属于关联担保、担保原因及必要性、履行审议程序的日期及会议届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告编号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公司对外担保的明细表)。

(二)自查相关担保的风险状况,并充分提示大额对外担保的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有相关计划逐步降低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融资余额为45.62亿元。其中,公司为出售给浙能集团的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融资余额为11.46亿元,是原来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延续,贷款按期偿还,担保余额随着还款在逐步减少中;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由大股东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作为其小股东,按出资比例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8.81亿元,公司作为小股东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且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企业,风险可控;公司为爱康集团体系内的担保融资余额为22.51亿元,属于为爱康集团体系内的担保,知根知底、风险可控;公司剩余对外担保的融资余额为2.84亿,且已提供反担保措施,对外担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公司将继续努力降低对外担保的融资余额,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对外担保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

(2)查阅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了解关联董事、股东是否执行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

(3)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资料,了解对外担保的形成过程和完整性;

(4)与征信报告核对对外担保披露的完整性;

(5)核查担保对象的偿债能力,检查担保借款是否逾期;

(6)与管理层讨论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与管理层就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存在现实代偿义务进行充分沟通;

(7)复核、评价管理层就对外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未发现未披露重大对外担保风险。

3、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10.1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0.19%;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1.45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42.6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名称、销售/采购内容、关联关系、发生时间、合作年限、销售回款等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对象同时为采购对象的情形,如是,请说明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与同一对象同时发生采购、销售业务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依赖。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2021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五大客户中不存在既是销售对象又是采购对象的情况。前五大客户2021年销售额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是13.33%、8.52%、6.62%、6.22%、5.49%,从上表及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可以看出,公司不同产品存在不同的主要客户,且每个客户占总收入的比重不高,公司不存在对个别主要客户依赖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既是公司供应商,同时公司也向其提供来料加工服务,报告期内确认来料加工收入531.1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2%。其他前五大供应商中不存在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前五大供应商2021年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是11.32%、10.29%、9.99%、6.76%、4.25%。光伏产品的产业链较为成熟,市场上存在多家可相互替代的供应商,公司对单个主要供应商不存在依赖关系。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销售前五大客户,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评价与销售收款有关的内控制度,并测试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中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公司主要海外客户的基本信息,了解客户性质是经销商还是终端客户,观察企业财务人员登录海关系统查询出口额,并复核导出数据,检查获取的国际资信报告,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选取样本,实施截止测试,核对出库单、签收单、验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函证本期销售额和应收账款余额;

(6)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针对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评价与采购付款相关的内控制度,并测试其运行是否有效;

(2)本期发生的应付账款增减变动,检查至相关支持性文件,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对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实施函证;

(4)检查期后付款情况。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爱康科技公司不存在对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依赖。

4、报告期末,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35,893,60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1.9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492,849,999股,质押比例超过90%。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所持公司121,846,200股处于冻结状态。请你公司:

(1)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时间、质押期限、质押权人、融资金额、融资用途、预警线、平仓线、到期日(回购日)等事项,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2)说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最新进展,自查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是否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结合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如是,请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一)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时间、质押期限、质押权人、融资金额、融资用途、预警线、平仓线、到期日(回购日)等事项,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邹承慧先生、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35,893,606股,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6%。其中爱康实业持有公司387,407,400股,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5%,邹承慧先生持有公司121,846,200股,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2%,爱康投资持有公司26,640,006股,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另外,爱康实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数量为42,850,000股,期限为182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票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492,849,999股,质押比例为91.97%,如包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质押比例为85.16%。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办理的股票质押大部分是为自身或其控股子公司在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场外质押增信担保,并没有设置预警平仓线。

近期,爱康实业基本面有所改善,后续银行融资环境得到好转,目前质押股份的市值超过质押贷款金额,后续将通过归还贷款重新贷款的方式降低质押比例。爱康实业将充分评估自身资金实力和流动性管理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立足实体经济和自身主业,合理审慎开展股票质押融资。

(二)说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最新进展,自查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是否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询问相关情况,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为证券交易合同纠纷,交易对方起诉申请冻结。目前法院已经审结,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相关第三方正在商讨和解方案。

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冻结股份数量为121,846,2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1%。后续如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无法达成和解,实际控制人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若上述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或竞价出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三)结合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如是,请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办理的股票质押大部分是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场外质押增信担保,并没有设置预警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另外,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21,846,2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1%。后续如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无法达成和解,实际控制人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为公司创始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大多数自公司成立以来就在公司任职,邹承慧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对于公司的管理层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也有较强的影响力。若上述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或竞价出售,爱康实业仍旧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将减少为414,047,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24%。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依旧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

5、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合计11.56亿元,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8.26亿元,流动负债合计41.42亿元。请你公司:

(1)以列表方式说明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来源、利率水平、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具体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对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存放安全性、是否存在权利限制发表明确意见。

(2)说明主要有息负债的详细情况,包括债务类型、债务金额、利息、到期期限、担保情况、偿付安排等。

(3)截至回函日,主要流动负债的偿还情况,债务逾期及占比(如有),并结合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未来资金安排与偿债计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评估你公司的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债务逾期的风险,如是,请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一)以列表方式说明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来源、利率水平、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具体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对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存放安全性、是否存在权利限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上述权利限制包括票据、保函、外汇合约保证金合计676,173,843.01元,贷款质押存单150,000,000.00元。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货币资金我们主要实收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并测试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监盘库存现金;

(3)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公司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4)取得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执行货币资金函证程序;

(5)检查定期存单开户证实书原件;

(6)抽查大额货币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与银行对账单进行双向核对;

(7)检查货币资金收支的截至是否正确;

(8)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通过实施以上核查程序,我们未发现爱康科技公司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存放安全性存在重大异常,货币资金权利受限制事项已充分披露。

(二)说明主要有息负债的详细情况,包括债务类型、债务金额、利息、到期期限、担保情况、偿付安排等。

截至2021年末,公司主要有息负债中借款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详细情况如下:

上述有息负债中,公司短期借款在银行给予公司授信下正常到期续贷、转贷,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等非流动负债依合同到期偿付。截至回函之日,公司偿付了短期借款45,806.00万元,并正常完成相关续贷、转贷;公司偿付了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32,956.53万元。公司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确保贷款授信方式不改变、授信额度不下降,争取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企业发展。目前,公司相关短期借款年度续授信工作正常持续开展中,正按计划完成与银行续贷、转贷工作。

(三)截至回函日,主要流动负债的偿还情况,债务逾期及占比(如有),并结合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未来资金安排与偿债计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评估你公司的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债务逾期的风险,如是,请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截至回函之日,公司严格履行与供应商及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及协议约定,按期支付了到期负债,无债务逾期情况。

1、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1亿元,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5.36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02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3.68亿元。现金流数据反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能够支持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需的现金净流出。

2022年,公司继续推动电站股权出售工作,积极回收前期电站投资沉淀资金,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收回电站股转款及往来款约12.60亿元,将支持公司归还部分金融机构贷款,及保证公司在新能源项目上的投资需求。

同时,公司在子公司层面也积极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者,在确保和战略合作伙伴强强联手获取更多市场资源的同时也减轻了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扩张的资金压力。

此外,公司制造业产品成熟,能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稳定的现金流,随着公司苏州、浙江、赣州高效电池及组件生产基地逐步投入运营,公司营业收入将实现稳步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经营活动现金流将得以改善。因此,公司的综合偿债能力将得到增强,不存在债务逾期的风险。

2、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

(1)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短期借款,公司的短期借款大多数都有对应抵质押物覆盖,在银行结构贷款风险评估属于中等偏低水平,基于已获批的银行授信,公司短期借款到期后可续贷、转贷。随着公司光伏电站股权出售资金的回笼,公司的偿债风险将进一步下降。

项目借款,公司在浙江长兴、江西赣州布局高效电池及组件生产基地,除自有资金外,在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得到当地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支持。

(2)其他渠道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新能源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公司也在寻求政府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引入实力较强的第三方战略投资者。在条件成熟时,公司也将考虑资本市场的股权融资平台。

目前,公司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兴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注资入股。

3、未来资金安排与偿债计划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未来主要的资金支出将用于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的投资建设、长期借款或长期应付款到期的还款。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光伏电站股权出售款项、融资租赁或项目贷款、第三方投资者投入资金等,长期借款或长期应付款到期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光伏电站股权出售款项等。截至回函日,公司已偿还到期的长期借款或长期应付款32,956.53万元,释放了公司短期内的偿债压力。

目前,公司苏州张家港、浙江长兴、江西赣州高效电池及组件新投产线均已投入生产,产能大幅扩充。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21.04%。公司与大型国企、央企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海外市场布局顺利,在手订单量充足。

综上所述,公司的经营持续增长,具备稳定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债务逾期的风险。

6、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中,浙江光电项目投资预算数为15.32亿元,期初余额为4.29亿元,本期转入固定资产为2.84亿元,期末余额为2.58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54.32%;赣州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投资预算数为6亿元,期初余额为2亿元,期末余额为4.67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77.97%。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上述项目投入明细、已施工年限、完工程度、预计达到可使用状况的时间、施工进展是否与项目规划相一致,结合项目进展、项目经营状况等情况说明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和风险。

(2)补充说明浙江光电项目转固的具体明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补充说明上述项目后续投入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存在资金不足的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说明上述项目投入明细、已施工年限、完工程度、预计达到可使用状况的时间、施工进展是否与项目规划相一致,结合项目进展、项目经营状况等情况说明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和风险。

浙江光电项目:公司在浙江长兴规划高效异质结(HJT)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预计总投资15.32亿元,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由于受疫情影响,设备供货延期,施工进度受阻,施工进展晚于项目规划,一期工程的生产线将在2022年内陆续转固,二期工程的生产线正在投入。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处于卖方市场,市场需求大;合理预估项目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金额,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投入资金1.13亿元,累计投入8.0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52.73%。项目投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赣州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公司拟在江西赣州规划高效PERC电池及组件项目,预计投入资金约6亿元,项目计划投建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1年9月。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机器设备生产厂商交货延期,机电、施工等工程人员延期进场及相关配件到货不及时,直接影响到了在建工程项目的进度,根据目前施工进度,预计2022年5月可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处于卖方市场,市场需求大;合理预估项目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金额,不存在减值迹象。报告期内公司在该项目上投入2.67亿元,累计投入4.67亿元,占预算比例达到77.97%,其投入的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补充说明浙江光电项目转固的具体明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浙江光电项目转固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三)补充说明上述项目后续投入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存在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继续推动电站股权出售工作,积极回收前期电站投资沉淀资金,公司预计可收回电站股转款及往来款约12.60亿元,该款项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归还部分金融机构贷款,及保证公司在新能源项目上的投资需求。

公司也在子公司层面为大型新能源项目投建积极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者,在确保和战略合作伙伴强强联手获取更多市场资源的同时也减轻了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扩张的资金压力。目前,公司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兴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注资入股。

除此之外,为保障上述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和金融等机构积极沟通,通过项目借款、融资租赁、政府投资资金、第三方投资者合作等形式筹集后续投入的资金。同时,条件合适时,公司亦考虑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资金。

公司通过多渠道筹资,已成功引入第三方投资,上述项目当前阶段推进不存在资金不足的风险。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并评价与长期资产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项目立项、审批及预算文件,获取公司编制的在建工程合同执行情况表,复核相关数据是否与账面记录以及实际情况一致;

(3)随机选取在建工程本期发生凭证,检查相应的合同协议、结算单、验收单、工程量明细表、发票和付款回单等资料,核实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发生金额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4)了解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复核转固金额是否恰当;

(5)了解公司筹资计划,获取相关融资协议、投资协议,检查第三方出资情况;

(6)和管理层讨论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7)现场盘点在建工程;

(8)对应付在建工程供应商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基于执行的核查工作,我们未发现上述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未发现上述项目当前阶段推进存在资金不足的风险,我们认为上述在建工程转固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你公司固定资产本期增加金额合计8.91亿元,其中机器设备增加额为4.47亿元,光电设备为3.12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固定资产增加的具体内容、明细金额、详细原因,相关金额确认的准确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相关费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非同一控制下新增固定资产按照合并日公允价值入账。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外购固定资产,检查采购合同、发票、保险单、发运凭证等支持性文件,确定入账价值是否正确,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检查固定资产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入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按估计价值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4)对于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增加的固定资产,检查增加的固定资产是否按合并日公允价值入账;

(5)监盘固定资产。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爱康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的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8、报告期末,你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中,向第一名支付的预付款为1.7亿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83.36%。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该预付对象的名称、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金额、时间、交付以及结算安排,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该笔预付对象的名称为长兴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港通”)。长兴港通成立于2013年7月8日,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是长兴县财政局(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所属浙江长兴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本公司没有关联关系。长兴港通企业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交通设施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代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

本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建立了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生产基地,设立了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约为52亿元。为支持本公司发展,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与本公司签订了《爱康异质结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给予本公司土地补贴、运营补贴、设备补贴、税收补贴等四个方面的补贴,其中运营补贴约定浙江爱康要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异质结电池设备采购或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采购,禁止资金流向其他方向。政府将监管资金使用情况。煤山镇人民政府在《关于兑现浙江爱康部分政策的情况说明》中明确“浙江爱康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在收到此笔补贴后,通过长兴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最终支付给相应供应商。长兴港通在资金没有全部使用结束之前,拥有代为监管权利。”

为了及时有效使用此笔政府补贴,严格执行协议中的监管要求,本公司与长兴港通签定了委托采购协议,收到煤山镇人民政府拨付补助1.69亿元后连同自有资金100万元共1.7亿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长兴港通,汇入指定资金账户。截至回函日,长兴港通已向本公司供应原材料10,032.27万元,所购原材料均已用于光伏组件产品生产且形成对外销售。

综上所述,本公司根据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要求,将收到补助款以预付款形式支付给长兴港通,委托长兴港通代为采购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物资已部分到货并形成对外销售,该笔预付款存在商业实质,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该笔预付款,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采购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查阅相关投资协议及情况说明;

(3)查阅爱康科技与长兴港通及供应商三方贸易采购协议;

(4)检查预付账款的账务处理及银行回单;

(5)执行函证程序;

(6)访谈煤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了解1.69亿元补助资金划拨情况及使用要求;

(7)访谈长兴港通管理人员,了解1.7亿元预付款的真实性及物资供应情况;

(8)检查长兴港通供应物资的发票、材料入库单等相关单据;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我们认为预付长兴港通1.7亿元款项,未见商业合理性存在重大异常,未见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9、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2.09亿元,已出售子公司往来6亿元,其他往来等3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不同类型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名欠款方名称、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金额、时间,并结合欠款方经营情况和资信水平,补充披露相应款项是否存在无法足额回收的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止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其中保证金2.09亿元,已出售子公司往来6亿元,其他往来等3亿元,分不同类型前五大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1:该款项为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公司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清能”)就前期出售电站往来款及股转于2020年达成协议,在收到全部股转款及往来款后,公司向浙江清能就博州、博乐等光伏电站项目未完成土地、房产证等合规与消缺义务和因提前收款应承担的财务成本支付履约保证金。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为国资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持有光伏电站资产,能够产生稳定的电费收益,预计未来能足额收回,且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说明2:该款项为出售电站应收往来款。公司于 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拟向人才广场出售16家光伏电站子公司控制权,交易完成后,剩余没有支付给公司的股东往来款项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应收本说明下伊川县佳康电力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往来款系出售前提供的营运资金等,子公司出售后,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截至回函之日,凤庆爱康欠款12,095.15万元已收回,其余款项预计未来能足额收回。

说明3:该款项为公司应收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爱康”)减资款及往来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告编号:2020-100))、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0-114)审议并通过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据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南通爱康分年归还公司上述款项。南通爱康以价值2,009.77万元房产抵减应还往来款项1,251.56万元.,截至回函之日,上述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持有的南通爱康44.10%股权依据协议分次交割,暂未办理工商等交割手续, 公司预计上述款项未来能够收回。由于上述款项时间较长,基于谨慎原值,公司已计提坏账损失6,758.85万元。

说明4:该款项为公司为取得无棣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指标垫付的款项,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黄河三角洲融鑫集团有限公司为国资下公司,公司预计上述款项未来能够收回。

说明5:该款项为公司为取得南召县中机国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指标垫付的款项,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南召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为政府下机构,公司预计上述款项未来能收回。

说明6:公司子公司香港爱康电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爱康能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爱康能源”)出售持有的日本爱康株式会社100%股权,转让对价11亿日元。截止报告期末,尚余3.5亿日元折合人民币1,961.61万元未收回,公司正抓紧催收相应款项,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款项预计未来能收回。

说明7:该款项为公司将1年以上预付南通爱康铝型材采购款项转入。受新冠疫情、海达集团债务危机蔓延等情况影响,公司边框业务放弃了部分销售账期较长的业务,尤其是国内方向的业务,致边框业务量的缩减,致公司与南通爱康的铝型材采购业务的缩减,前期相关预付款项未全额收回。南通爱康以价值2,009.77万元房产抵减其中698.41万元,剩余款项南通爱康将以现金或后续采购款项偿还公司,公司预计上述款项未来能够收回。由于上述款项时间较长,基于谨慎原值,公司已计提坏账损失859.67万元。

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为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对于划分为股权转让款组合、保证金组合的其他应收款一般不计提坏账。根据公司上述应收款性质、欠付对象、账龄等情况,保证金项目按照政策未计提坏账,其余项目已按照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认为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适当的。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或编制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了解重大金额的其他应收款内容及性质,获取合同协议等资料,检查并评价是否存在商业合理性及资金占用现象;

(3)实施函证程序;

(4)对其他应收款的增减变动,检查至支持性文件;

(5)向管理层了解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款的形成过程、收回的可能性,并在公开网站查询相关欠款方的经营及资信情况,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基于我们的核查工作,我们认为上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恰当的,我们未发现相关交易在商业实质上存在重大异常、未发现其他应收款中存在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10、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2.67亿元,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3.57亿元,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7.18亿元,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2.35亿元,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期末余额为4.82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联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如有亏损的,请说明亏损的原因。

(2)说明是否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是,结合减值测试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详细测算过程等,说明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如否,请说明是否存在联营企业亏损但未计提减值的情形及其具体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上述联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如有亏损的,请说明亏损的原因。

上述联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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