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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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绣川路998号上海皇廷国际大酒店三楼水晶厅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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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上述提案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7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因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未达到30%及以上,提案10至提案16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提案12至提案1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17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64822345 传真:021-64822236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邱俊祺
联系电话:021-64822345 传真:021-64822236
电子邮箱:stock@2345.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95,投票简称:“二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出席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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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累积投票提案除外)表达相同意见;如“总议案”三项均为空白,则以各具体议案的投票结果为准。如“总议案”和各具体议案均进行了投票,以“总议案”的投票结果为准;若“总议案”及全部具体议案的三项均为空白,视为弃权;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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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专业精神与服务质量,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了经营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完整安全,为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等目标的达成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上述证券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关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有效期为自2022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子议案1 选举施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2 选举郭玉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届监事会的三年任期已届满,监事会推荐施健先生和郭玉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核实,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丹女士出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以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8日,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046号《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7,267,114.7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726,711.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06,947,589.72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57,487,992.99元。年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356,794,923.31元,资本公积为412,307,750.19元。
董事会基于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的一贯性,决定提议对2021年度利润的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593,089,665股(即总股本5,724,847,663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31,757,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757,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15%,支付的总金额为250,090,716.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8日,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聘请的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事务所以及公司2014年度至2021年度的审计事务所。鉴于其良好的专业精神与服务质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其商谈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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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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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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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范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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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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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合理的基础上与立信商谈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专业精神与服务质量,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属于证券投资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自2022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合法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的《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具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开展证券投资,上述证券投资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情形下做出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上述证券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关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目的
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4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范围
公司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4、期限
自2022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合法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委托理财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有效期为自2022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5 股票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延期信用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8日,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科技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子公司”)、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保理子公司”)、上海洪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洪昇智能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上述全资子公司中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对上述全资子公司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
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务发展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下列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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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16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528号14幢1-5层
法定代表人:罗玉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开发、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和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日用百货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网络科技子公司系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3月31日,网络科技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4,349,486,252.55元,负债总额296,620,544.7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46,3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3,968,343.71元),净资产4,052,865,707.84元,资产负债率6.82%。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5,437,451.20元,利润总额41,702,480.64元,净利润37,923,723.76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网络科技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5,236,499,121.42元,负债总额1,221,557,137.3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77,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18,904,936.34元),净资产4,014,941,984.08元,资产负债率23.33%。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1,967,844.62元,利润总额274,082,664.33元,净利润268,784,699.19元(经审计)。
2、上海二三四五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二三四五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7月01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666号4幢1013室
法定代表人:罗玉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移动科技子公司系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网络科技子公司持有100%股份),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3月31日,移动科技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39,910,766.59元,负债总额19,721,656.1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379,885.61元),净资产20,189,110.48元,资产负债率49.41%。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24,440.48元,利润总额-3,296,062.23元,净利润-2,597,257.63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移动科技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38,647,612.41元,负债总额15,861,244.3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519,473.80元),净资产22,786,368.11元,资产负债率41.04%。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716,922.35元,利润总额16,826,768.53元,净利润16,048,706.70元(经审计)。
3、上海二三四五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二三四五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31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罗玉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大数据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数据子公司系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网络科技子公司持有100%股份),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3月31日,大数据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1,231,305,338.34元,负债总额490,175,313.2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90,175,313.22元),净资产741,130,025.12元,资产负债率39.81%。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774.72元,利润总额23,474,960.70元,净利润22,930,226.78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数据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718,276,150.90元,负债总额76,352.5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6,352.56元),净资产718,199,798.34元,资产负债率0.01%。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1,472.90元,利润总额-9,521,198.76元,净利润-9,521,198.76元(经审计)。
4、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2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1024室
法定代表人:施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融资租赁子公司系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网络科技子公司持有95%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二三四五(香港)有限公司持有5%股份),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3月31日,融资租赁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1,080,628,463.84元,负债总额19,450,933.8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450,933.82元),净资产1,061,177,530.02元,资产负债率1.80%。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429,048.89元,利润总额35,967,858.16元,净利润25,392,543.19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1,537,577,331.37元,负债总额501,792,344.5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1,792,344.54元),净资产1,035,784,986.83元,资产负债率32.64%。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209,287.00元,利润总额99,378,893.94元,净利润88,009,827.91元(经审计)。
5、上海二三四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二三四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4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528号14幢1-5层
法定代表人:田浩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与本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业保理子公司系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网络科技子公司持有100%股份),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3月31日,商业保理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1,043,038,159.64元,负债总额826,246,779.6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26,246,779.68元),净资产216,791,379.96元,资产负债率79.22%。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7,457,876.08元,利润总额20,137,550.71元,净利润15,103,163.03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商业保理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1,309,111,210.39元,负债总额1,107,422,993.4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07,422,993.46元),净资产201,688,216.93元,资产负债率84.59%。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772,659.01元,利润总额21,462,116.32元,净利润16,044,528.76元(经审计)。
6、上海洪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洪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3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8号9楼C座
法定代表人:黄国敏
注册资本:74,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智能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洪昇智能子公司系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3月31日,洪昇智能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1,409,632,852.02元,负债总额179,755,924.5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9,755,924.57元),净资产1,229,876,927.45元,资产负债率12.75%。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86元,利润总额-2,090,488.51元,净利润-2,090,488.51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洪昇智能子公司单体报表总资产1,444,893,993.96元,负债总额212,926,578.0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2,926,578.00元),净资产1,231,967,415.96元,资产负债率14.74%。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95,623.07元,利润总额57,993,208.98元,净利润50,473,135.87元(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待相关协议签署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上述子公司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上述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该对外担保额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将于2022年6月6日到期),实际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275,672,614.52元的比例为1.92%,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若本议案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50,000万元担保额度于2022年6月6日到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275,672,614.52元的比例为10.7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张丹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张丹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组建之日起至届满止。
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张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黄国敏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7年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曾任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上海新孚美变速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4年进入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门经理。现任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上海二三四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15日起任公司职工董事,2019年1月31日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黄国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4,4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邱俊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3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同时获得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第二学科学士学位。2003年7月起加入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程序员、高级程序员、项目经理、总经理秘书、投资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5月18日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邱俊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4,96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张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本科学历。2002年毕业于辽宁大学中文系,获得学士学位。现任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高级秘书。2017年8月24日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张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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