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2-024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希全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王希全、杜兴强、陈林林、何圣东、姚建芳以视频方式参会 ;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总裁娄燕儿女士、常务副总裁郭晓雄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海龙先生、副总裁秦铭先生、财务总监赵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注: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现金分红分段表决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是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9关联股东王希全、娄燕儿、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4,104,357股,占公司总股本44.84%,卧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184,610股,占公司总股本1.17%,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投票应合并计算,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票结果不列入此项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杰、郭倩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5日,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69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对《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进行书面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所涉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数据需进一步核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完成《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