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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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静章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万伟军先生、冯绍刚先生、彭新敏先生因疫情防控需要通过视频方式出席,董事张剑鸣先生、张斌先生、王焕卫先生、林洪然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童永红先生、虞文贤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董事会秘书谢精斌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通过视频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白维、夏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