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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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土地厂房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2-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群兴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土地厂房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出售土地厂房的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并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出售土地厂房的进展暨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就公司与汕头市金佳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佳力”)土地厂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粤0515民初1423号,以下简称“本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本案中,金佳力向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司应根据《土地厂房买卖合同》之约定,配合办理相关不动产的过户手续,并承担因未及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针对上述案件,公司已提起反诉,主张该等合同可能存在无效情形,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合同无效。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一审情况

公司收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2020)粤0515民初1423号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反诉原告)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配合原告(反诉被告)汕头市金佳力实业有限公司办理被告(反诉原告)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澄 海区凤翔街道岭海工业区清平路北侧群兴工业园6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号为粤( 2020 )澄海区不动产 权第0003053号]的过户手续;

二、 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汕头市金佳力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 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已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二审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5民终1028号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配合金佳力办理土地厂房的过户手续,并按照土地厂房出售价格与过户时土地厂房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应税费确认资产处置损益,预计对利润影响不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2020)粤0515民初1423号判决书

2、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5民终1028号判决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