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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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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内容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内容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其他内容不变。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相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日期由原定2022年5月20日延期至2022年5月23日。

一、原股东大会通知的有关内容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周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周四)

二、股东大会延期的原因

因统筹工作安排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5月20 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5月23日召开。同时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股东大会决策效率,加快公司2022年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进程,李缜先生提请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十二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除增加十二项上述临时提案外,原股东大会通知载明的各项内容均保持不变,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周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周四)

7、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9、15、16、17、18、20、21、23、24、25、26、28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5、6、7、9、10、11、12、13、14、15、16、17、18、20、21、22、23、2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向所有的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独立董事孙哲先生作为征集人已针对上述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若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除此以外,原股东大会通知载明的各项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见公司2022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延期后)》(公告编号:2022-042 )。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延期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股东大会决策效率,加快公司2022年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进程,李缜先生提请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十二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27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0%。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十二项上述临时提案外,因统筹工作安排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5月23日召开。除此之外,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原提案等其他事项不发生变更。现将该股东大会通知补充更新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周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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