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5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

2022-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2-022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

●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6个月无减持计划;公司第二大股东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在未来3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确定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的法定期限内用于股权激励,则存在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临2022-023)。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的目的

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5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9%。若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若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9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89亿元,流动资产为19.75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2022年3月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6%、2.18%、2.53%。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方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坏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方案。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于2022年2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60,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并获得回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6个月无减持计划;公司第二大股东胜帮凯米在未来3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库存股仅限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可能导致公司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事宜,以及暂停、终止回购方案的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2-02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上午12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共有7位董事:唐勇先生、张惠忠先生、周锋先生、陈保进先生、潘红女士(独立董事)、金建海先生(独立董事)、杨晓琴女士(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参加表决的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2-02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2-023。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保税科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5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常乐庆、陆鑫涛

电话:0512-58327235

传真:0512-5832065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