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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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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2022-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2一02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于2021年11月5日完成发行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并于2021年11月10日登记上市。本期可交换债券简称:21方大EB,债券代码:137129,实际发行规模为3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3.50%(按年付息)。

本期可交换债券自2022年5月10日起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2022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5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股期间,方大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24,41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5%。其中,通过“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一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4%。

进入换股期后,方大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换股不影响方大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