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及预重整的文件,该破产重整及预重整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会进入破产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及预重整的文件,该破产重整及预重整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会进入破产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已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2,304.09万元,新增2021-2022年度应计利息578.6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9,782.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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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保持有效沟通并定期发函问询占用资金归还落实进度,敦促其尽快归还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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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1年,花王集团已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2,304.09万元,新增2021-2022年度应计利息578.6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9,782.94万元。
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保持有效沟通并定期发函问询占用资金归还落实进度,敦促其尽快归还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注2:2017-2019年度,郑州水务合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66.91万元,未达到合计承诺净利润14,240.00万元,差额10,273.09万元。针对上述业绩补偿金额,其中8627.75万元已从应付股权收购款中扣减,剩余1,693.09万元需郑州水务原股东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业绩补偿款。
未收到剩余业绩补偿款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为加快郑州水务业务发展和项目落地,郑州水务部分原始股东于2017年末向郑州水务出借自有资金用于经营发展,目前郑州水务尚未归还相关原始股东出借款。在收到上述款项后,郑州水务原始股东将尽快履行业绩补偿。该业绩补偿款预计2023年6月底前能够收回。
四、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2020年度,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因此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021年度,公司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因此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花王股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6,547,899.02元;经营性占用余额为应收账款12,147,203.22元及合同资产36,705,829.6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一)和第9.8.1(三)的规定,公司股票达到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8日起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2年4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控股股东花王集团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2)苏11181破申11号,北京华夏环宇航空服务有限公 司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对花王集团进行破产重整,法院已登记立案,已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该破产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该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花王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公告编号:2022-04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