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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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5月9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赵芳、独立董事张熔显、独立董事杨东汉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反应速度,根据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同意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一洪汇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为准,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

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相关投资备案及登记注册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变更以及减资及投资等;同时,授权本次设立的全资香港子公司在不超过上述公司投资的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范围内,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全权决定并办理其境外控股或参股其他公司的股权等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方签署协议、履行法定程序等。

《关于公司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反应速度,根据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一洪汇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为准,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马天元

注册资本:10787.1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03月28日

营业期限:2001年03月28日至******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

经营范围:氯乙烯一醋酸乙烯共聚树脂和氯乙烯共聚乳液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造与销售;塑料制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洪汇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

英文名称:Honghui New Materials(Hong Kong) Co., Ltd.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万元港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项目投资、技术进出口及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各项内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依托香港的地域优势,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及海外业务拓展,有助于寻找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尚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背景与内地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香港子公司的后续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依法合规开展香港子公司设立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

五、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相关投资备案及登记注册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变更以及减资及投资等;同时,授权本次设立的全资香港子公司在不超过上述公司投资的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范围内,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全权决定并办理其境外控股或参股其他公司的股权等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方签署协议、履行法定程序等。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